退休后如何享受工伤待遇怎样办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2 18:41:19 393 人看过

一、退休后如何享受工伤待遇

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用人单位招用已经达到、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经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在用工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如招用单位已按项目参保等方式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二、按如下法条享受待遇,《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03: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退休相关文章
  • 工伤提前退休是否享受正式退休待遇
    一、工伤提前退休是否享受正式退休待遇职工工伤不能提前退休,但一至四级可以退出劳动岗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伤残津贴标准: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如何去做工伤鉴定步骤是怎样的?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于每周一、二、三、五来做鉴定。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200元鉴定费。如材料不全,由鉴定版出具委托诊断后,再来鉴定。4.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5.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15日后,由单位劳资人员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全部材料。三、工伤鉴定费由谁承担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事故赔偿责
    2023-12-07
    303人看过
  • 享受退休待遇可以申报工伤吗
    按如下法条享受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
    2023-02-13
    162人看过
  • 退休人员如何享受医保待遇
    一、享受基本医疗保险退休待遇基本条件(一)参保人员退休前正常参保缴费并达到一定的缴费年限。(二)完成退休审批手续,已核算出养老金或退休金待遇。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年限(一)执行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规定的年限,即参保职工累计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最低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且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二)累计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为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之和。实际缴费年限指2000年1月1日起西安市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后,用人单位和职工按规定实际参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指1999年12月31日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时间(依据人事和劳动行政部门审批退休时认定的年限确定)、2011年7月以前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间和军队转业干部、退役人员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军龄等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时间规定的时间。(三)因特
    2023-05-29
    120人看过
  • 工伤伤残后如何享受医疗待遇?
    1、工伤医疗待遇:员工因工伤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作人员治疗工作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医疗费全额结算。工作人员需要住院治疗的,按当地公务出差饮食补助标准的2/支付住院饮食补助费,批准转到国外治疗的,必要的交通、住宿费用按本公司员工的公务出差标准结算。2、住院期间的工资问题:员工因工伤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间。工作人员在工作医疗期间停止工资,每月发放工作津贴。工作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作人员本人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劳动能力等级鉴定(这是享受工伤伤残待遇的必经程序)这是享受工伤伤残待遇的前提条件。但这只能是构成伤残的劳动者才享受。2.1鉴定的时间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2.2鉴定机构初
    2023-08-18
    416人看过
  •  退休后仍能享受误工费待遇吗?
    误工费是一种赔偿方式,用于弥补因失业而导致的收入损失。金额取决于受害人的实际失业情况和工作收入。如果受害人没有工作且没有收入,无论是否超过退休年龄,都不能要求误工费。但若受害人仍能证明有收入,则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包括工资、津贴等,不仅包括全职收入,兼职收入也应该包含在内。在退休年龄过后,受害人仍然可以要求赔偿因失业而导致的收入损失,这种赔偿被称为误工费。误工费的金额取决于受害人实际因失业而失去的工作收入。如果受害人没有工作且没有收入,那么无论他们是否已经超过退休年龄,都不能要求误工费。然而,如果受害人虽然已经超过退休年龄,但仍能证明他们有收入,那么他们仍然可以要求误工费。如果没有固定收入,并不是每月发放相同的工资,那么可以出示关于最近几年的收入,然后按照收入的平均水平来计算。误工费主要包括工资、津贴等,不仅包括全职收入,兼职收入也应该包含在内。 退休年龄与误工费关系:仍有收入可要退休年龄
    2023-08-28
    202人看过
  • 参保职工应怎样享受医保退休待遇
    南府发[2013]40号文件实施后参保职工如何享受医保退休待遇?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南宁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南宁市参保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在按国家和自治区规定办理退休手续或申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25年及以上(在本统筹地区实际缴费年限满5年以上)的,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退休待遇。”如:南宁市参保职工张女士,1964年10月出生,原国有企业职工。2006年10月,她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南宁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14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办理退休手续时,其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累计为20年,其中视同缴费13年,实际缴费7年,按照文件规定,张女士达不到“累计满25年及以上”的要求,还需一次性补缴5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方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退休
    2023-05-04
    436人看过
  • 退休后工伤复发工伤待遇哪些情况可以享受
    一、退休后工伤复发工伤待遇哪些情况可以享受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的,由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若是用人单位招用退休人员的,如果已按项目参保方式缴纳工伤保险的,可以享受工伤待遇。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
    2023-04-16
    468人看过
  • 企业工伤退休待遇和退休工资能同时享受吗
    一、企业工伤退休待遇和退休工资能同时享受吗工伤期间工资和误工费是可以同时享受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工伤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发放工资待遇,但因造成工伤事故,无法进行劳动工作,按照规定是可以享受误工费的。《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据此,职工治疗工伤休息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原工资标准向职工支付待遇。因第三人侵权导致职工工伤的,根据《民法典》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职工既可以向侵权的第三人要求民事侵权赔偿,也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二、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8条规定:“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
    2023-06-16
    369人看过
  • 在珠海退休后如何免费享受医保待遇?
    问:在珠海退休后如何免费享受医保待遇?答: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对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1、在累计年限方面,应缴纳建立了个人账户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累计年限满20年,包含1998年6月30日以前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2、在实际年限方面,应缴纳本市基本医疗保险一档费用的实际年限满10年。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参保人就可以退休后不再医保缴费并开始享受待遇。以职工或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珠海基本医疗保险二档的参保人:1、在累计年限方面,以职工或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非建立个人账户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累计年限满25年。2、在实际年限方面,缴纳本市基本医疗保险二档费用的实际年限满12.5年。
    2023-05-10
    212人看过
  • 尘肺病退休后工伤保险待遇可以享受吗?
    可以享受;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待遇的确定原则工伤保险待遇是职工
    2023-04-28
    279人看过
  • 退休后出国定居,还享受退休待遇吗?
    出国定居退休人员,退休金既可按政策委托国内亲戚朋友代领,也可通过银行汇款邮寄送达。只要单位和职工按时足额缴纳了养老保险费,该职工退休后只要在世就能领取养老金,且不论其在什么地方居住。一、居民养老保险交多少年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年缴费)必须达到15年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才能按月领取退休金,如果超过15年则缴费年限越长退休金就越多。如果经济允许的话建议你还是交纳到退休为好,办理退休按月领取退休金。其中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可以免缴养老保险费,其个人帐户暂予保留,待重新就业时办理续保手续,缴费年限连续计算。需要提醒您:影响养老金高低的因素主要有:退休上年度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缴费基数的高低、缴费年限的长短等,缴费基数越高、年限越长,退休时领取养老金也越多。目前我国实行的是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需要企业与职工个人共同缴纳。1998年1月1日,我国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023-03-04
    461人看过
  • 退休前发生工伤,退休后才有鉴定结果能享受工伤待遇吗?
    一、退休前发生工伤,退休后才有鉴定结果能享受工伤待遇吗?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在工伤申报期间退休的,认定属于工伤后,由于工伤是退休前产生的,所以可以获得工伤赔偿。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
    2023-03-23
    292人看过
  • 因工伤亡如何办理享受待遇的手续
    从业人员因工伤亡的,由工伤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待遇手续,并提供下列相应材料:(一)填写完整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二)工伤医疗费用支付凭证;(三)工伤人员与承担工伤责任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四)待遇享受人的身份证明及与因工死亡人员的供养关系证明;(五)下落不明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材料;(六)其他相关材料。经办机构应当自接到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工伤人员或者其供养亲属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核定其待遇标准并按时足额支付;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
    2023-05-01
    197人看过
  • 工伤如何申请伤残待遇,工亡后亲属如何享受保险待遇
    工伤如何申请伤残待遇一、申请条件:1、已经经过工伤认定与劳动能力鉴定;2、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用;3、工伤职工事故发生月已经参加社会保险。二、申领材料:1、《工伤认定书》《确认意见书》;2、《鉴定结论书》;3、待遇享受人有效身份证;4、劳动能力鉴定费支付凭证;5、工伤医疗费用凭证:a、医疗费用原始票据(含费用清单)、门急诊病历(门、急诊);b、医疗费用原始票据(含费用清单)、出院小结(住院);c、医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审核凭证(医疗费用以现金结算);d、职业病医院出具的门、急诊医疗费用原始票据(职业病患者在职业病医院以现金方式结算的门、急诊医疗费用)。6、视情况而定其它资料:a、《配置辅助器具确认书》及配置辅助器具费用支付票据(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b、有效劳动合同劳务协议用工登记名册以及工伤职工负伤前12个月的工资性收入凭证(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工)、协保人员);c、委托书和被
    2023-03-02
    391人看过
换一批
#办事程序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退休
    词条

    退休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 对符合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职工,所在单位应在其符合退休条件时即时将职工人事档案,退休审批表,及其它相关资料报当地社保部门进行审批。... 更多>

    #退休
    相关咨询
    • 享受工伤待遇退休有哪些待遇?
      天津在线咨询 2023-10-10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 如何享受一至四级工伤职工退休后的待遇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1-05
      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后待遇各地的标准不一,具体细节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查询,参考《工伤保险条例》r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
    • 能否享受工伤待遇退休后死亡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9-10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工伤待遇退休后死亡: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
    • 退休后怎么可以享受公伤待遇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9-29
      根据《》规定,上下班途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或者受到机动车等伤害才是,您的情况是个人原因摔倒,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属于工伤范围。
    • 工伤护理费都有哪些退休后能享受怎样的待遇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18
      1.根据鉴定的结果,综合你的月工资与单位协商索赔。 2.如果与单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 3.具体赔偿项目可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等,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你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