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宣告前已成立的双务合同效力问题在破产司法实践中是一较为复杂但又大量存在的问题。《企业破产法(试行)》第26条规定:“对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清算组可以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清算组决定解除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因合同解除受到损害的,其损害赔偿额作为破产债权。”据此规定,对破产宣告前已成立的双务合同,破产清算组享有解除或者继续履行的选择权。在破产清算组未作出选择之前,合同的效力处于待定状态。而在破产司法实践中,存在着清算组或迟迟不作出选择,使合同关系长期处于不稳定状态,或不论具体情况,对所有合同一律予以解除,或出于不同利益的考虑,对不同合同给予不同的处理等情况,从而对合同对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有鉴于此,必须从现行法律规范相关规定出发,对破产宣告前已成立的双务合同效力问题作一系统分析,以指导破产清算工作依法高效进行,进而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一方未履行合同的情况
在双务合同中,合同关系中的一方当事人受破产宣告时,当事人一方未履行或者未履行完毕合同义务,这种情况下问题较为简单。如果受破产宣告的一方未履行或者未履行完毕,对方当事人因此而生的请求权作为破产债权处理;如果受破产宣告的一方已经履行完毕,而对方当事人尚未履行或者未履行完毕的,则该未履行的部分构成破产财产的一部分,应由破产清算组继续请求履行。
-
企业破产宣告的效力
对破,企业破产宣告的效力:
277人看过
-
破产宣告对租赁合同的效力
163人看过
-
破产债权必须在破产宣告前成立吗
236人看过
-
破产宣告债务人变成破产人
437人看过
-
合同不成立是否可以宣告合同无效
140人看过
-
破产宣告对企业是否具有效力
299人看过
破产宣告,是指法院依据当事人的申请或法定职权裁定宣布债务人破产以清偿债务的诉讼程序。破产宣告裁定应以书面形式作出。作出破产宣告的同时,法院应选任破产管理人,决定债权申报期间和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期日,公告与破产宣告有关内容。... 更多>
-
企业破产宣告与破产宣告权效力的区别辽宁在线咨询 2021-12-21破产宣告裁定的作出,将对债务人、债权人和其他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的个人或者财产产生一定的影响。首先,对债务人的影响,特别是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影响,根据《公司法》第十四十七条的规定,破产清算公司、企业董事、厂长、经理,对公司、企业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成之日起三年以上,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新《企业破产法》第十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因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
-
破产宣告的效力有哪些破产宣告指的是什么湖北在线咨询 2023-03-24依照我国《公司法》第147条的规定,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依照新《企业破产法》第125条第2款的规定,如果是因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在任何企业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此
-
-
企业破产宣告对破产人产生的法律效力如何,破产宣告对什么人的效力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03企业破产宣告对破产人产生的法律效力: 1、破产宣告对破产人法律人格的效力。法院作出破产宣告的裁定后,企业由债务人变成了破产人,应当向原登记机关进行破产登记,其法律人格仅在清算意义上继续存在。这与破产案件受理后,债务人仍然可以在一定限制下合法地进行经营活动,在法律人格上有重大区别。2、破产宣告对破产人财产权利的法律效力。我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只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规定企业一旦破产,便丧失了对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