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冤枉批捕释放后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30 16:23:17 264 人看过

可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第九条:赔偿义务机关有本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一、国家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是怎么样的

《国家赔偿法》

第三十二条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

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第三十三条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第三十四条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第三十五条有本法第三条或者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第三十六条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

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赔偿;

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财产已经拍卖或者变卖的,给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返还执行的罚款或者罚金、追缴或者没收的金钱,解除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的,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第三十七条赔偿费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

赔偿请求人凭生效的判决书、复议决定书、赔偿决定书或者调解书,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支付赔偿金。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支付赔偿金申请之日起七日内,依照预算管理权限向有关的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支付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赔偿金。

赔偿费用预算与支付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9日 01: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扶养相关文章
  • 杀人冤枉国家赔偿金如何计算?
    按照羁押时间乘以上一年全国人均收入,计算国家赔偿金。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8年5月16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284.74元。计算标准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天数*284.74元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1)造成身体伤害的:医疗费:实际医疗支出(须有医疗凭证:病历、收据等)护理费:护理人数*护理天数*工费(误工费或者护工费)误工费:天数*284.74元(2)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医疗费:实际医疗支出(须有医疗凭证:病历、收据等)护理费:护理人数*护理天数*工费(误工费或者护工费)误工费:天数*284.74元残疾赔偿金:按照伤残等级进行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实际购买支出(须有收据等材料)康复费:后续恢复治疗费用(须有收
    2023-03-20
    388人看过
  • 不构成犯罪但已被批捕的是否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不构成犯罪但已被批捕的,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一、查封、扣押、冻结财产赔偿规定是什么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1.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2.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3.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4.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二、误抓人怎么处理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
    2023-03-02
    271人看过
  • 批捕后是否可以获得国家赔偿补偿?
    刑拘检察院批捕可以提出国家赔偿吗可以。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一)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二)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三)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检察院不予批捕可以不公诉吗检察院不予批捕并不代表不会提起公诉,检察院不予批捕的情形很多,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2、涉嫌犯罪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可能判
    2023-07-04
    256人看过
  • 民事案件逮捕后后无罪释放国家还赔偿吗
    当事人被逮捕后又无罪释放的可以要求获得国家赔偿。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赔偿的行为。一、行政赔偿期限是多少?申请行政赔偿的期限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行政赔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制度。二、法律冤枉人该怎么赔偿法律冤枉人,可以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进行国家赔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三、刑拘错了该如何办刑拘错了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具体内容如下:1、刑拘错误
    2023-04-05
    371人看过
  • 拘留后申请国家赔偿可以吗,申请国家赔偿的法律依据
    公民错误拘留后的国家赔偿可以依据《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三十三条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完善赔偿程序第一,在完善赔偿程序方面,有两点几个重大的修改。一是对于确认程序的修改,在刑事赔偿范围中,赔偿请求人向赔偿义务机关先行提出赔偿请求,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在两个月内作出赔偿决定。如果
    2023-06-14
    179人看过
  • 被告人不认罪冤假错案能申请国家赔偿吗
    被告人不认罪,是冤假错案的,可以申请国家赔偿,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人民法院对无罪的公民判处刑罚;2、原判刑罚已经执行;3、原判决经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并且被告人被宣告无罪。一、刑事再审申请期限的规定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是我国司法实践的一项重要原则,也被认为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优越性的重要体现。设立再审程序的目的就是为了纠正错案,实现案件的实体公正。那么,什么是刑事诉讼的再审程序,刑事诉讼再审的条件和申请期限是什么呢?刑事再审程序,又称刑事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在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依法提起并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的诉讼程序。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同时法律也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但也有另外
    2023-06-29
    285人看过
  • 证据不足已经批捕撤销案件后是否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证据不足已经批捕后案件被撤销的,是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人民检察院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作出批准逮捕的的决定,已经严重违反了国家法律制度的规定,也侵犯到了当事人的人身自由权。一、检察院不批捕什么意思检察院不批捕意味着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在这种情况下,检察院是不会批捕的,一来逮捕是剥夺人身自由最严厉措施,必须慎重使用;二来证据不足就批准逮捕,将来若出现无罪判决,检察院需要承担国家赔偿。因此,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二、案子证据不足应该如何处理案子证据不足的处理方法为:1、如果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案件过程中认为案件证据不足,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或者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最多两次;2、如果已经经过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
    2023-02-27
    130人看过
  • 法律法规被冤枉逮捕怎么申诉
    一、法律法规被冤枉逮捕怎么申诉?错误被逮捕后进行司法赔偿的程序: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赔偿请求人向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人民法院提出赔偿申请,或者依照国家赔偿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赔偿申请的,收到申请的人民法院根据本规定予以审查立案。司法赔偿是指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和看守、监狱管理权时违法给无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生命、健康、自由和财产造成损害的,国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刑事案件申诉流程是怎样的?1、刑事申诉的立案刑事申诉的立案,是指司法机关接受申诉权人申诉的法定诉讼形式。《暂行规定》的第6条规定:“人民法院收到申诉后,均应登记,认真审阅。原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刑事申诉,均应立卷。”这就说明,申诉权人提出申诉时,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对属于本院管辖的,都应采取文书形式立案。至于申诉立案得具
    2023-04-13
    169人看过
  • 无辜被关两年多后无罪释放申请国家赔偿屡遭拒
    被关看守所2年多后无罪释放海口一男子先后向4家司法机关申请国家赔偿,均未被受理本报讯我被关进看守所,一直到今年上半年,前前后后总共2年多时间,终于无罪释放了。海口市民陈少林,因经济纠纷,卷入刑事案件,被关了2年多后,先被取保候审,后被撤案,最终获得自由。然而,陈少林先后向两级4家司法机关申请国家赔偿,均未被受理。看守所关了2年多后被释放陈少林今年53岁,回忆起自己的这一段经历,不由地感叹道:这800多个日日夜夜,我天天呆在看守所。现在好了,我终于被无罪释放了!提起无罪释放这件事,老陈还是很高兴。但是被释放后申请国家赔偿时,他却遇到了困难。老陈告诉记者,他前前后后向4家司法机关申请国家赔偿,没人说不该赔,却没人站出来理赔!我现在还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有希望拿到国家赔偿。当初是怎样的一场经济纠纷,导致老陈被关押了2年多?记者查阅了相关老陈的案宗等了解到,老陈在2008年被关押前,从事着类似于中介
    2023-04-25
    372人看过
  • 申诉后无罪释放国家赔偿多少?国家赔偿包括哪些
    一、申诉后无罪释放国家赔偿多少?申诉后无罪释放国家赔偿多少标准如下: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十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二、国家赔偿包括哪些国家赔偿包括国家机关及其工
    2023-04-24
    92人看过
  • 民警蒙冤两年无罪释放获4.8万元国家赔偿
    河北省唐山市2002.7.12凶杀案真凶蔡明新,日前在浙江温州市被依法执行死刑。此前,河北省某监狱原二级警督李久明曾因此案被蒙冤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李久明现已无罪释放并获4.8万元国家赔偿。2003年4月2日19时许,河北人蔡明新在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藏舟桥附近,将妇女周某击昏后劫走400元现金和2枚金戒指,并实施了奸淫。经法庭查实,周某窒息死亡。2004年1月6日蔡明新被抓捕归案。在瓯海区看守所关押期间,蔡明新在看守所民警的感召下交代了自己在河北所作的另一起案件:2002年7月12日凌晨,爬窗潜入河北省唐山市冀东监狱宿舍楼一个房间里行窃时将男女主人刺成重伤后逃离现场。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蔡明新所交代的案件早在2003年11月26日就已经结案了:原冀东监狱二支队政治部主任李久明因涉嫌此案而被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判决后,李久明多次申告喊冤,但均无结果。
    2023-06-06
    327人看过
  • 冤假错案申请国家赔偿申请书怎么写?
    一、冤假错案申请国家赔偿申请书怎么写?赔偿请求人:×××,,,族,现住×××,电话:×××。赔偿义务机关:×××法定代表人:××职务×××请求事项:事实根据和理由此致×××赔偿请求人:×××年×月×日申请国家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三)申请的年、月、日。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相关知识:国家赔偿申请书包括哪些内容根据《国家赔偿书》第12条专门规定: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载明下列事项:(1)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2)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3)申请的年、
    2023-06-03
    239人看过
  • 男子遭跨省抓捕刑拘15天获释要求申请国家赔偿,冤案国家赔偿的标准怎么确定
    【事件经过】2016年4月25日,赤峰男子张*伟在北京旅游时被警方带走,后移交广东四会警方。四会警方认为张*伟于1月24日在四会因行车纠纷殴打他人致对方骨折,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其刑拘。5月9日,四会市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对张*伟做出不予批捕决定,在被刑拘15天后,张*伟获释。随后,四会警方决定对其取保候审。13日晚10时许,四会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题为《一车主因车牌遭套牌被误抓,四会警方及时纠错》的情况通报,称省市公安机关成立联合调查组,四会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分赴内蒙古等地进行认真核查。“经连日核查甄别,现已排除了张*伟的作案嫌疑。13日,四会市公安局依法解除了对张*伟的取保候审,并表达了诚挚的歉意。”张*伟:至今无人对我道歉昨日,张*伟接受华*报记者采访时表示,13日他的手机24小时开机,并无广东警方人士联系他,更无人“表达诚挚的歉意”。当天晚些时候,他所在辖区的公安机关
    2023-06-13
    173人看过
  • 冤枉罪可以立案吗
    按照有关规定,行为人涉嫌诬告陷害,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捏造的犯罪事实情节严重的。2、诬告陷害的手段恶劣的。3、严重影响了司法机关的正常工作的。4、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犯罪事实,作虚假告发,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捏造”,是指无中生有,虚构犯罪事实,意图使被诬告者受到错误侦查、起诉、审判等。“虚假告发”,是指行为人将捏造的犯罪事实向有关单位进行告发。告发的形式有多种多样,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可以是署名的,也可以是匿名的。一、诬陷罪怎么样判刑诬陷罪全称为诬告陷害罪,是指故意捏造犯罪事实,向公安、司法机关或者有关国家机关告发,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刑法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构成要件有以下几点:1.责任
    2023-02-08
    194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扶养
    相关咨询
    • 被羁押获国家赔偿,被冤枉的可以要求赔偿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07
      国家机关因某种纰漏导致相关行为人无辜判刑的,在查明清楚后是需要对相关错判的行为人给予一定的补偿的,这种补偿就叫做刑事赔偿。刑事赔偿是有其相应的赔偿标准的,国家机关应按照相应的赔偿标准给予行为人刑事赔偿。
    • 被冤枉判刑被判八年,现在国家赔偿可以申请吗,受害人是否可以申请请回诉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2-21
      能不能申请国家赔偿,要看是否符合《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分为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违法使用武器、
    • 没有批捕国家赔款可以申请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1-06-06
      《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根据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作出逮
    • 请问被批捕法律上可以释放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2-22
      批准逮捕后符合法定条件的还能放出来。对于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 冤枉被逮捕怎么申诉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0-15
      错误被逮捕后进行司法赔偿的程序: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赔偿请求人向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人民法院提出赔偿申请,或者依照国家赔偿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赔偿申请的,收到申请的人民法院根据本规定予以审查立案。司法赔偿是指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和看守、监狱管理权时违法给无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生命、健康、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