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买卖合同能否转让第三人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6 17:41:25 372 人看过

一、不动产买卖合同能否转让第三人

不动产买卖合同可以转让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办理不动产买卖合同资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和复印件。

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5、房屋已竣工的证明,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6、房屋测绘报告,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7、房屋地址证明,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8、经适房、单位集资房、廉租房、公租房等房屋还需提交发改委或军区的立项计划和省或市或军区房改办的批文,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9、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建账证明,原件。

三、不动产买卖合同的管辖法院

1、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案件,只限于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2、协议管辖的法院必须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当事人约定选择上述列举地点以外与的与争议无任何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因其超出《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的范围,该约定无效。

3、协议管辖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管辖协议无效。

4、双方当事人必须达成意思一致的书面协议,书面协议是指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或者诉讼前达成的选择管辖的协议,口头的管辖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

5、协议管辖的机构必须是人民法院,且具体、唯一。当事人双方必须具备选择诉讼的明确意思表示,直接体现在对法院的明确选择上。

6、协议管辖只适用于第一审法院。当事人协议选择管辖法院,仅限于第一审法院,对二审法院和再审法院不能协议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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