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侦查团伙犯罪的流程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1-12 07:48:33 154 人看过

1、讯问犯罪嫌疑人

(1)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2)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3)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2、询问证人

可以到证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但是必须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3、勘验、检查;

4、搜查;

5、扣押物证、书证;

6、鉴定;

7、通缉;

8、侦查终结。

所以如果是发生了团伙作案,有关部门在进行侦查时会有两个月时间。但团伙作案涉及到的情况都是比较棘手的,因此如果没有在两个月之内将案件的最终结果调查出来,还需要继续延长时间继续侦查。通常这个延长的时间加上原来的侦查时间是在三个月,所以最长也是在三个月之内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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