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房屋所有权的处理:各方如何分担?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9 21:21:05 213 人看过

部分共有人未经全体共有人的同意不得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否则处分行为应属无效。

但部分共有人处分共同共有房屋涉及到第三人利益保护问题,结合处分行为的不同情形加以处理:

部分共有人与第三人就共同共有房屋的处分权意思表示一致并达成协议,尚未发生物权变动的,此协议应当为效力待定合同

共同共有房屋怎么立遗嘱

首先确认立遗嘱人所拥有的产权份额,若产权证上已经明示,则处分已明示的产权份额;若未明示则需平分或共同所有人协商各自份额后处分属于自己的那部分产权。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薄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薄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薄为准。而不动产登记薄是以房屋档案记载内容为基础的。立遗嘱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将自己的财产全部或一部分指定由法定继承人或其它的人继承。这种法律行为属于单方法律行为,无须经他人同意,自遗嘱人死亡时起,遗嘱即开始生效。

《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

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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