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终止债权债务的处理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8 16:07:49 213 人看过

1、处理企业终止债权债务的基本原则

(1)企业法人终止后,该企业的股东有义务组织成立清算组织。清算组织依法清理企业财产,可以对外起诉主张债权并直接受偿,可以应诉并以清理所得的财产偿还债务。

(2)企业终止而没有成立清算组织的,该企业不再享有民事诉讼地位,不能以原企业名义起诉应诉。该企业的股东不能直接作为原告起诉主张企业的债权。但股东可以作为应诉被告,承担组织成立清算组,以清理所得的财产偿还债务的责任,这一判决的效力及于清算组织。

(3)在执行阶段,股东仍怠于清算的,债权人可申请法院裁定由债权人组织清算,清算费用由股东承担。

2、处理企业终止债权债务的例外情况

有的企业在起诉、应诉时处于正常营业状态,而在诉讼开始之后发生终止的情况,此时诉讼是否应继续进行,是在实践中经常遇到的问题。

(1)如果依法成立了清算组织,可以将诉讼主体由终止企业变更为清算组织。因为清算组管理的是原企业的财产,行使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都来源于企业法人,对原企业具有完整的继承性,可以延续原企业的行为却不能否定原企业已作出的意思表示,所以无论在诉讼的一审、二审、重审或执行阶段,都可以将清算组变更为新的诉讼主体。

(2)在诉讼过程中企业终止又没有成立清算组织的,情况较为复杂。在作为原告、上诉人、申诉人或执行申请人的企业法人终止时,法院应中止诉讼或执行,给予一定时间,如一个月,通知要求该企业成立清算组织。清算组织成立后恢复诉讼,将诉讼主体变更为清算组织;逾期仍不成立清算组织的,裁定驳回起诉、上诉、申诉或执行申请。

作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诉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终止而不依法清算时,这一怠于清算的行为不应影响法院和对方当事人的诉讼活动,不应因此而增加法院和对方当事人的诉累,亦即怠于清算的责任后果应归于终止企业自身,而不能成为诉讼程序上的抗辩理由。所以法院无需中止诉讼来等待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诉人、被执行人成立清算组织,无需变更主体即可继续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5日 19: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如何处理企业的债务债权?
    企业债权债务的处理措施有以下几种:1、重新审查并签署偿还协议,并按协议约定偿还债务;2、债权清偿与财政支持、抹账相结合,实行综合清债;3、鼓励企业发展,对成长性强的生产型企业进行债权转股权或债权转投资,首先要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其次债权的转让必须依法签订协议,最后将清欠目标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个人,并配套相应的激励措施。企业终止债权债务的处理1.处理企业终止债权债务的基本原则企业法人终止后,该企业的股东有义务组织成立清算组织。清算组织依法清理企业财产,可以对外起诉主张债权并直接受偿,可以应诉并以清理所得的财产偿还债务。企业终止而没有成立清算组织的,该企业不再享有民事诉讼地位,不能以原企业名义起诉应诉。该企业的股东不能直接作为原告起诉主张企业的债权。但股东可以作为应诉被告,承担组织成立清算组,以清理所得的财产偿还债务的责任,这一判决的效力及于清算组织。在执行阶段,股东仍怠于清算的,
    2023-07-07
    221人看过
  • 企业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是怎样的,债权人的会计处理
    一、企业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是怎样的(一)以现金清偿债务以现金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实际支付现金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二)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若抵债资产为存货,在增值税不单独结算的情况下,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及增值税销项税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二、债权人的会计处理(一)以现金清偿债务以现金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应当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与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其借方差额计入营业外支出,贷方差额冲减资产减值损失。(二)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应当对受让的非现金资产按其公允价值入账,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与受让
    2023-06-28
    308人看过
  • 债权终止的规则是怎样的?
    债权债务终止的情形有:1、债务已经履行的;2、债务相互抵销的;3、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的;4、债权人免除债务的;5、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的;6、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的。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民法典中债权债务终止的情形是什么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对债权债务终止的情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债权债务终止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
    2023-07-07
    476人看过
  • 怎么样处理破产企业的债务
    一、怎么样处理破产企业的债务破产企业,公司资产以及债务均由清算组管理。并且不得进行债务个别清偿,执行财产方案时才能进行清偿。首先偿还的是破产费用、共益债务以及职工工资伤亡补助,社会保险以及税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二、离婚时伪造的债务怎么样处理离婚时伪造的债务的处理方式: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主张伪造一方不分或少分夫妻共同财产。若离婚后发现的,当事人可据此向法院起诉,就伪造部分,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
    2024-01-31
    182人看过
  • 怎样处理债权人的债务
    处理债权人免除债务:免除为无偿行为。免除债务表明债权人放弃债权,不再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因此,债务人不必为免除为相应的对价;免除是无因行为。债权人免除债务,不论是为了赠与、和解,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这些原因是否成立,都不影响免除的效力。一、债务的终止有什么主要原因债的消灭,也称债的终止,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复存在的法律现象。债的消灭的原因主要有:(一)清偿清偿,亦即履行,是指债务人按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务人清偿了债务,债权人的权利实现,债的目的达到,债当然消灭。(二)抵销抵销,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以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抵销依其产生根据的不同,可分为法定抵销和合意抵销。(三)提存提存,是指债务人于债务已届履行期时,将无法给付的标的物交提存机关,以消灭债务的行为。(四)免除免除,是指债权人放弃债权,从而解除
    2023-03-26
    243人看过
  • 合同因免除债务终止怎样处理
    一、合同因免除债务终止怎样处理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债务终止。债务免除指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其他能导致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形如下:(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合同解除;(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二、合同解除后债权债务怎样进行处理合同解除后债权债务怎样处理,这个问题比较复杂。一般说来,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应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要求赔偿损失。一、所谓根据履行情况,是指合同解除
    2024-01-22
    467人看过
  • 清理企业的财产和企业的债权债务
    处理好企业的财产关系是清算组最难重要的一个任务,清算组接管企业之后,应当对被接管企业范围内的一切财产行使管理权,包括接管企业财产,确定企业财产的范围,对企业财产进行评估,对企业财产进行收回,理清企业债权债务等等。接管企业财产。清算组从董事会那里接管的企业财产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借款的确认、应付公司和其他业务前款的确认等。确定企业的财产范围。企业解散时的财产包括下列内容: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企业享有的债权、企业解散时享有的股权、企业享有的其他财产权利,如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对企业财产进行评估。对企业的财产进行评估,是为了保证企业的非现金资产能够合理地变现,保证清算可以顺利地完成。因此,清算小组应当聘请专业机构,对企业的财产进行科学的评估。收回企业的财产。这主要是指清算组要求占有企业财务的自由人交付其财务,如果应当交付的财务已经无法收回,可以要求持有人作价赔偿;此外,清算组
    2023-06-08
    407人看过
  • 企业注销的债权债务承接怎样
    一、企业注销的债权债务承接怎样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应该由清算组进行清算,然后由相应的负责人来承担。按照破产程序,应当通知并公告债权人登记债权。公司一般财产(非抵押物)处置所得顺序扣除破产费用、员工工资和安置费用;税金后不足偿付全部债务时由一般债权人按比例受偿。偿还债务有剩余由全体股东按照出资比例或公司章程规定分配。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
    2024-01-06
    342人看过
  • 债务债权终止的原因和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提取标的物;(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哪六种情形下债权债务终止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对债权债务终止的情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五十七条【债权债务终止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
    2023-07-04
    155人看过
  • 企业应处理的债务
    企业清算债务的处理办法:一般由清算组以公司财产清偿。公司财产应当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一、破产清算的的程序:(一)清算公司财产、制订清算方案1、调查和清理公司财产。清算组在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同时,应当调查和清理公司的财产。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和调查清理的情况编制公司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和债权、债务目录。应当指出的是,清算组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不得将公司财产价值低估。2、制订清算方案。编制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之后,清算组应当制订清算方案,提出收取债权和清偿债务的具体安排。3、提交股东会通过或者报主管机关确认。清算方案是公司清算的总方案。因此,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应将清算方案提交股东大会通过。但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成员是由股东组成的,所以,无须提交股东会另行通过。将清算方案提交有关主
    2023-03-07
    496人看过
  • 债权债务合同终止的方式是什么?
    一、债权债务合同终止的方式是什么?1、债权债务合同终止的方式包括债务相互抵销等《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2、债务人欠款不还,出借人不一定可以转让债权。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二、债务转移的条件有哪些?债务转移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须有有效债务存在、被转移的债务应当具有可转移性、第三人须与债务人就债务的转移达成合意等。1、须有有效债务存在债务有
    2024-01-22
    405人看过
  • 债务处理:企业破产后的顺序是怎样的?
    首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公司破产债务偿还顺序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企业法人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债务: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企业职工的权利首先应当得到保护,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应当优先支付,以保障广大职工重新就业前基本的生活需要。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税收是国库的收入,税收的多少直接影响国家的财政收入,关系到国家的利益,因此,破产企业所欠的税款,也应当优先清偿。3、破产债权。主要指破产还债企业所欠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款项
    2023-07-05
    381人看过
  • 民法典中债务重组过的企业债务怎样处理
    一、民法典中债务重组过的企业债务怎样处理民法典规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公司的债务由公司财产承担,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滥用出资人权利造成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出资人出资不实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条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八十三条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滥用出资人权利造成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
    2024-01-02
    478人看过
  • 专业债权债务律师是怎样处理案件的呐?
    1、申请支付令法。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如果债务人在规定日期内不自觉履行义务,又不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申请先予执行法。先予执行是人民法院在某些案件作出判决以前,为解决原告当前的生活等困难,先向被告执行一定财物的临时措施。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二)追索劳动报酬的;(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申请先予执行应具备下列条件:1、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肯定;2、双方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对待给付的义务,只存在一方当事人享有权利,另一方当事人承担义务;3、行使权利的紧迫性,即享有权利
    2023-08-08
    39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合同终止后债权债务是可以终止的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2-20
      合同终止后债权债务算是消灭的。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有:债务相互抵销;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免除债务;债务已经履行;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 企业怎样依法处理企业的债务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6-14
      《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企业法人在经营活动中发生违法行为,公司的债务仍需以企业法人独立的财产承担对外债务。公司的债务法定代表人不需要承担责任,即使企业法定代表人有违法行为,仍可向公司或股东追偿债务。法定代表人
    • 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原因有哪些,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原因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2-20
      中止债权债务的原因有: (一)债务已按约定履行; (二)终止合同;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提取标的物;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属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 企业转让股权债务,债权转让股权债务怎样处理?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1-24
      企业法人整体转让,其债权债务由转让后存续的企业法人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可以要求公司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立的公司
    • 企业分立后原企业债务的承担处理是怎样的,企业分立后债务如何处理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05
      企业分立后原企业债务的承担处理一是尊重当事人约定的原则。对原企业债务有约定,并且经过债权人认可的,依据当事人的约定处理。二是债务随资产走的原则。如果当事人之间对债务的承担没有约定、约定不明或虽有约定但债权人不同意的,由分立后的企业承担连带责任。企业分立后原企业债务的承担处理 一是尊重当事人约定的原则。对原企业债务有约定,并且经过债权人认可的,依据当事人的约定处理。 二是债务随资产走的原则。如果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