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构成要素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6 08:23:06 273 人看过

1.客观的构成要素。

(1)行为对象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10条规定:“国家对野生动物实行分类分级保护。国家对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实行重点保护。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分为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和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由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组织科学评估后制定,并每5年根据评估情况确定对名录进行调整。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报国务院批准公布。”

本罪行为对象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包括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列人《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的野生动物以及驯养繁殖的上述物种。”

所谓“野生动物”,是指未经人类驯化利用其经济价值的动物,典型的如狮、虎、熊、豹等哺乳动物,鹰、雕、鹫、鸨、雉、雀等各种飞鸟,龟、鳄、蜥、蟒、蛇等等爬行动物,以及各种蜓、蝶、虫等。“野生动物”不限于实际上“生活于野外”的动物。动物园、研究机构等单位饲养的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和驯养繁殖的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也属于本罪行为对象。不法分子非法收购、运输之中的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以及饲养、繁殖的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也包括在内。当然,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陆生野生动物,因为有关野生动物的数量极大增加,而不需要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应当从保护名录中调整出去,不再作为本罪的行为对象。

在有关野生动物没有从名录中调整出去以前,司法机关需要慎重对待,原则上不应当作为犯罪处理。对于已处于濒危状态的野生动物尚未增列进来名录的,原则上不能视为本罪的行为对象,属于非法狩猎罪的行为对象。

2000年11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刑法》第341条第1款规定的“收购”,包括以营利、自用等为目的的购买行为;“运输”,包括采用携带、邮寄、利用他人、使用交通工具等方法进行运送的行为;“出售”,包括出卖和以营利为目的的加工利用行为。”2014年4月2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解释》规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为食用或者其他目的而非法购买的,属于《刑法》第341条第1款规定的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行为人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后饲养、繁殖,并运输、出售繁殖的野生动物,以本罪论处。非法繁殖的珍贵、濒危动物,仍然属于受国家法律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不属于人类驯化的动物,属于本罪的对象。

(2)行为是非法猎捕、杀害或者制成制品。所谓非法猎捕、杀害,是指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进行猎捕、杀害。《野生动物保护法》第21条规定,对于国家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严禁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使用任何工具或方法进行猎捕和杀害;如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展览或者特殊情况,需要捕捉或捕捞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向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捕获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捕猎者必须根据猎捕证所规定的种类、数量、地点和期限进行捕猎,不得使用军用武器、毒药、炸药进行捕猎,违反上述规定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均属非法。

2.主观的构成要素是故意,即明知是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而有意猎捕、杀害等。由于缺乏必要的认识,误捕、误杀的,不构成本罪。

一、贩卖国家保护动物判几年

按照我国《刑法》中的规定,贩卖国家保护动物符合立案条件,达到立案标准的,则可以认定涉嫌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可能会被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4日 23: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用侵犯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资源罪量刑标准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饲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处罚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贩卖两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如何判刑贩卖两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判刑,具体内容如下:1、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
    2023-04-05
    152人看过
  •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
    1.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严重是指达到各野生动物相应数量标准的。非法买卖不同种类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中两种以上分别达到情节严重数量标准一半以上的。情节特别严重是指达到各野生动物相应数量标准的。非法买卖不同种类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中两种以上分别达到数量标准一半以上的。一、捕杀狼犯法吗犯法。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捕杀野鸡量刑标准如果捕杀的野鸡种类属于珍贵、濒危野生动
    2023-03-23
    276人看过
  • 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刑法没有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规定第六十四条〔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应予立案追诉。本条和本规定第六十五条规定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包括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的野生动物以及驯养繁殖的上述物种。综合上面所说的,野生动物是属于国家重点的保护对象,在没有国家批准的情况下
    2023-07-06
    385人看过
  • 针对非法猎捕和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法律制裁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按照保护级别量刑、杀害1等级保护动物,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杀害2等级保护动物,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杀人3等级保护动物,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独判处罚金。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会构成什么罪?构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本罪是指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2023-07-21
    336人看过
  • 如何惩处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犯罪行为?
    对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处罚标准是: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与其他相关罪名的区别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人在明知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而收购、运输、加工、出售。本文就罪名的相关内容作相应分析。1、与非法狩猎罪的区别(1)本罪的对象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包括陆生和水生的野生动物。而后者对象为陆生的一般野生动物。(2)本罪表现为未经合法许可擅自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进行猎捕、杀害,而后者表现为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行为。(3)本
    2023-07-06
    123人看过
  •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与其他相关罪名的区别
    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人在明知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而收购、运输、加工、出售。本文就罪名的相关内容作相应分析。1、与非法狩猎罪的区别(1)本罪的对象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包括陆生和水生的野生动物。而后者对象为陆生的一般野生动物。(2)本罪表现为未经合法许可擅自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进行猎捕、杀害,而后者表现为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行为。(3)本罪客体为国家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保护的管理活动,而后者的客体是国家对一般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的管理的活动。2、与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的区别(1)本罪的行为方式为非法猎捕、杀害,而后者的行为方式则为非法收购、运输、出售。(2)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后者除
    2023-06-17
    496人看过
  • 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的客体是什么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本罪的对象只能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一、构成要件(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本罪的对象只能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1988年11月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9条规定:“国家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实行重点保护。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分为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和二级保护野生动物。”1988年12月10日国务院批准并由林业部和农业部联合发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共计258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所谓制品,是指对捕获或得到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通过某种加工手段而获得的成品和半成品,如标本、皮张和其他有极高经济价值的动物部位、肉食等。(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
    2023-03-24
    228人看过
  • 危害濒危野生动物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涉及到非法猎捕、杀害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及贩售被纳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所列一级与二级野生保护动物,以及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和附录二中的野生动物及其驯养繁殖后代等违法行为,达到相应程度者,应当进行立案追查处理。《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
    2024-05-02
    73人看过
  • 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判多久的刑罚
    一、法律规定《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法释[2000]37号文件”)规定,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价值在十万元以上,属于“情节严重”,价值在二十万元以上,属于“情节特别严重”。上述规定正是一审判决的法律依据所在。二、认定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包括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在内海、领海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非法将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运输出境的,都构成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而不成立本罪。对于行为人非法猎捕、杀
    2023-03-28
    142人看过
  • 打击非法捕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法律裁判概述
    非法捕猎、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或者非法收购、运输、销售国家重点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的规定,非法猎杀国家重点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或者非法收购、运输、销售国家重点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构成要件有哪些?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本罪的对象只能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所谓制品,是指对捕获或得到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通过某种加工手段而获得的成品和半成品,如标本、皮张和其他有极高经济价值的动物部位、肉食等。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野生动物保
    2023-07-10
    160人看过
  • 濒危野生动物有哪些
    1、濒危野生动物是指由于物种自身的原因或受到人类及其他外界生物活动或自然灾害的影响而有种群灭绝危险的野生动物物种。从广义上讲,濒危动物泛指珍贵、濒危或稀有的野生动物。从野生动物管理学角度讲,濒危动物是指《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所列动物。2、我国濒临灭绝的动物如:糜鹿(全世界3000头),华南虎(50头),雪豹,扬子鳄,白暨豚(100只),大熊猫(1000只),黑犀牛(3500头)指猴,绒毛蛛猴,滇金丝猴,野金丝猴,白眉长臂猴。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是什么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是国家的一项宝贵自然资源,不仅具有重要的经济价值,而且具有重要的文化价值、社会价值以至政治价值,因此,国家通过制定一系列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予以重点保护。如《野生动物保护法》、《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水生野生
    2023-08-18
    107人看过
  • 2024危害濒危野生动物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危害濒危野生动物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1、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量刑依据是什么1、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2、【从重处罚与从轻处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3、减轻处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
    2023-11-16
    386人看过
  • 哪些要素会构成非法猎捕珍贵野生动物罪?
    本罪的犯罪构成。(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非法捕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方式多种多样,但可以归纳为3类:猎取珍贵、濒危的陆生野生动物,捕捞珍贵、濒危的水生野生动物,杀害珍贵、濒危的陆生或水生野生动物。到于其捕杀行为是在何时、何地、用何种工具,采用何种方法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实践中具有非法猎捕和杀害两种方式之一的,即可构成本罪,同时具备两种方式的,也只构成一罪,不能按数罪并罚。本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捕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就构成犯罪。不以其是否具备情节严重作为划分罪与非罪的界限。非法捕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既遂,以符合本罪的构成要件为标准。只要完成猎取、捕捞、杀害行为之一的,构成既遂。是否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并非本罪既遂的唯一标
    2023-04-19
    97人看过
  • 危害珍贵野生动物的刑事处罚如何规定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司法解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罪名,确定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取消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罪名。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危害濒危野生动物罪量刑是什么危害濒危野生动物罪量刑是:《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
    2023-07-06
    202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2022年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量刑是多少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21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 国家对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实行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6-10
      国家对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实行重点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九条国家对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实行重点保护。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分为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和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名录及其调整,由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公布。
    • 关于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和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的司法解释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1-27
      [刑法条文] 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或者非法收购、运输、销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三百四十六条: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的罪行的,对单位处以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
    • 走私贩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判几年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21
      《刑法》第341条第1款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346条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 猎杀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构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构成什么罪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18
      猎杀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构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