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申请能否撤销p>材料提交完整后,工伤认定申请不得撤销。材料不全的,劳动部门没有判断依据,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撤销《工伤保险条例》,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审计需要对意外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纠纷的鉴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证书的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书面通知职工或其近亲属和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认定决定,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工伤认定需要由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部门作出结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部门作出认定结论前,暂停认定工伤的期限,工伤认定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时间因工作事故受伤的工作场所
(2)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工作或收尾工作时发生事故受伤
(3)在工作时间内或在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发生暴力或其他事故受伤
(4)患职业病
(5)外出工作期间因工负伤或者因事故失踪
(六)因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在城市轨道交通中受伤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工伤:
(一)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中受伤的;(三)曾在部队服役,因战争、因公致残的职工,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复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津贴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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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主要有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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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后可否撤销工伤鉴定浙江在线咨询 2022-06-30工伤认定书和伤残鉴定书一旦出具,就具有法律效力的,单位是无权撤销的。只能通过行政复议或上诉,要求重新判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管理条例》 第五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二)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三)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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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伤残鉴定能撤销吗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6-13工伤认定书和伤残鉴定书一旦出具,就具有法律效力的,单位是无权撤销的。只能通过行政复议或上诉,要求重新判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管理条例》 第五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二)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三)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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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能否撤销?云南在线咨询 2021-10-31对于尚未取得认定结果的工伤认定申请,申请人(用人单位或个人)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撤销工伤认定的申请,从而终止工伤认定程序。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程序由用人单位或者职工个人申请启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主动进行工伤认定。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双方就工伤待遇达成协议的,可以撤回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工伤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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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能否撤销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20对于还未得出认定结果的工伤认定申请,可以由申请人(用人单位或个人)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撤回工伤认定的申请,从而终止工伤认定程序。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认定程序是由用人单位或职工个人的申请而启动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主动进行工伤认定,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如果双方已经就工伤待遇事宜协商一致,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撤回要求认定工伤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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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能否撤销?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28对于还未得出认定结果的工伤认定申请,可以由申请人(用人单位或个人)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撤回工伤认定的申请,从而终止工伤认定程序。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认定程序是由用人单位或职工个人的申请而启动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主动进行工伤认定,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如果双方已经就工伤待遇事宜协商一致,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撤回要求认定工伤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