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涉外民事诉讼的特殊管辖规则有哪些规定
涉外民事诉讼的特殊管辖规则:
1.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等地的法院管辖;
2.因在中国履行涉外合同的诉讼,由中国法院管辖,当事人不得用书面协议选择其他国家法院管辖。但协议选择仲裁裁决的除外。
二、涉外民事诉讼的法律适用是什么
1.关于人的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
关于人的行为能力,适用其本国法,即国籍国法。但是,外国人在我国境内进行民事活动,依其本国法无行为能力,而依我国法为有行为能力,则应认定为有行为能力;我国公民定居国外,并在定居国进行民事活动的,可以适用定居国法律。
2.关于合同关系的法律适用
关于合同关系,适用当事人协议选择的法律;如果没有选择,则适用予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但是,在中国境内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应适用中国法律。
3.关于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
关于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对于发生在中国境外的行为,如依中国法律不属于侵权行为,则人民法院不以侵权行为处理。
4.关于不动产关系的法律适用
关于不动产关系,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
5.关于婚姻关系的法律适用
关于婚姻关系,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
6.关于遗产继承的法律适用
关于遗产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
7.关于抚养关系的法律适用
关于抚养关系,适用与被抚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三、涉外民事诉讼的程序是怎样的
涉外民事诉讼的程序是:
1.原告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2.法院立案审查;
3.法院排期开庭;
4.法院通知当事人到案,开庭进行审理;
5.最后法院作出判决并且宣判民事诉讼的判决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九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涉外民事诉讼,适用本编规定。本编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其他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本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外国人、外国组织或者国际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五十九条 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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