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否规定继承请求权的途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8 22:22:52 444 人看过

继承人在进行遗弃、虐待被继承人或伪造、篡改、妨碍遗嘱设立的行为后,有悔改表现,且得到被继承人宽恕或遗嘱重新设立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恢复继承权。

根据《民法典》1125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一、继承权的丧失如何确定

继承人对被继承人或其他继承人有法律规定的违法行为,将会被依法剥夺继承权,从而丧失继承权。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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