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混合销售行为界定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缴纳营业税。
前款中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一般对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的界定,主要是依据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二、特殊的混合销售行为
在混合销售行为中,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情形时,应当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分别核算其货物的销售额和建筑业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根据其建筑业劳务的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分别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和建筑业劳务的营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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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销售行为及兼营行为应该如何纳税?广东在线咨询 2021-10-27混合销售行为的筹划思路以降低税负为标准,如果增值税税负较高,可将非增值税劳务部分独立出来,缴纳营业税。如果营业税负担高,销售部分将独立支付增值税。这主要取决于企业选择的组织形式和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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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混合销售行为应该如何进行处理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30混合销售行为,是指在实际工作中,一项销售行为常常会既涉及货物销售又涉及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如装饰公司以包工包料方式为用户进行房屋装修,其中既有提供装饰公司劳务,又有墙纸(布)、地板等装饰材料的销售。对混合销售行为的税务处理方法: 1、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增值税应税劳务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一般税务处理是,工业,商业等的混合销售行为缴纳增值税,其他缴纳营业税,不分别计税。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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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混合销售和兼营销售广东在线咨询 2024-05-02混合销售和兼营销售的区别:1、纳税行为不同。混合销售的本质是一项纳税行为;而兼营行为的本质是多项应税行为;2、税务处理原则不同。混合销售税务处理原则是按企业的主营项目的性质划分增值税税目;而兼营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应税行为的销售额,从而计算相应的增值税应缴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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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方面的混合销售合同税率是哪些?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01对混合销售是依照纳税人的经营主业来确定的,也就是说不是根据某笔合同中某一笔收入来确定!如果是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企业(简单的说就缴纳增值税的工业或商业企业),这样的企业发生的混合销售行为,就应该征收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