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环境罪过有什么情况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5 14:55:36 322 人看过

污染环境罪的情形,根据法律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

1、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

2、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

3、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

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污染环境罪的判刑标准有哪些?

污染环境罪量刑标准是什么:第一,违反国家相关的规定,排放、倾倒或处理放射性的废物、有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其他有害物质,造成严重污染环境的,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是拘役,要并处或单处罚金。第二,如果造成的后果特别严重,则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也要并处罚金。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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