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的约定管辖会不会一定有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1 10:30:29 330 人看过

一、劳动合同中的约定管辖会不会一定有效

劳动合同中的约定管辖是无效的。根据法律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具体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二、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有哪些不同

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有以下几点:

1、二者的法律性质不同。

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属于的劳动法的范畴;劳务合同是建立民事、经济法律关系的依据,属于民法、经济法的范畴。

2、对合同主体要求不同。

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劳务合同的主体既可以都是公民,也可以都是法人,或者是公民与法人,劳务合同对主体没有特殊要求。

3、合同主体的地位不同。

劳动合同签订后,劳动者便成为用人单位的一员,二者的关系具有从属性,劳务合同的主体之间并不存在从属关系,双方始终是相互独立的平等主体,以自己的名义分别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4、合同的内容不同。

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劳务合同无须规定这方面的内容。

5、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

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以及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付劳动报酬,劳动福利待遇等,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劳务合同中的劳务价格是按等价有偿的原则支付。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三、劳动合同会不会可以约定违约金

劳动合同约定违约金会不会有效视情况而定:

除了服务期与保密协议、竞业限制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因此,除以下情形外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劳动合同条款是无效的条款:

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2、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是约定由用人单位承担违约金的劳动合同是有效的。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

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二条 【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n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n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0日 04: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民间借贷合同中的管辖约定是否有效?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是,这一协议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是,这一协议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 民 法 典 】 合 同 纠 纷 管 辖 如 何 约 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规定,合同纠纷的管辖可以通过书面合同进行约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纠纷应当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当事人没有明确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不能确定合同纠纷应当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的,适用本法第五十
    2023-09-02
    400人看过
  • 在劳动合同中会有哪些约定事项
    1、试用期。试用期是指对新录用的劳动者进行试用的期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就试用期的期限和试用期期间的工资等事项作出约定,但不得违反本法有关试用期的规定。本法第第19条对如何确定试用期作出了明确规定,劳动合同的长短、劳动合同的类型不同,试用期的长短也有所不同。2、培训。培训是按照职业或者工作岗位对劳动者提出的要求,以开发和提高劳动者的职业技能为目的的教育和训练过程。3、保守秘密。本条主要是指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不为大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用人单位可以在合同中就保守商业秘密的具体内容、方式、时间等,与劳动者约定,防止自己的商业秘密被侵占或泄露。4、补充保险。补充保险是指除了国家基本保险以外,用人单位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为劳动者建立的一种保险,它用来满足劳动者高于基本保险需求的愿望,包括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养老保险等。补
    2023-06-13
    171人看过
  •  劳动合同中仲裁管辖条款的有效性
    在劳动合同中, 关于管辖的条款被认为无效。对于一般的民商事合同纠纷, 法律充分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和自主决定, 对待个人权利的转让或放弃持宽容态度。在劳动合同中,关于管辖的条款被认为无效。对于一般的民商事合同纠纷,法律充分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和自主决定,对待个人权利的转让或放弃持宽容态度。但劳动法律关系不同,劳动者处于相对弱势地位,对用人单位具有财产、人身依附性,难以就合同内容提出变更。围绕劳动争议管辖,为避免用人单位利用优势地位侵犯劳动者的程序权益,具有社会法特质的劳动立法强化国家干预,赋予劳动者一定的管辖选择权。劳动合同中关于约定管辖的格式条款,表面上没有违背劳动争议法定管辖规定,实质上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排除了劳动者的管辖选择权,因而是无效的。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一裁二审”的处理机制,管辖权的确定皆有法律的明确规定。具体而言:在劳动仲裁前置阶段,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2023-09-19
    429人看过
  • 劳动合同里约定管辖条款如何规定?
    劳动合同里约定管辖条款的效力:若双方约定的管辖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中范围内,则约定有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争议案件一般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里约定管辖条款有效力吗劳动合同里约定管辖条款符合法定有效条件就是有效的,法定有效条件具体有:约定管辖条款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约定管辖条款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约定管辖条款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合同形式符合法律相关要求;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条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023-07-27
    65人看过
  • 同时约定仲裁和法院管辖 约定管辖有效吗
    根据《仲裁法司法解释》第七条,当事人约定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协议无效。但一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方未在仲裁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期间内提出异议的除外。因此,同时约定仲裁和法院管辖是无效的,但有例外。一、发生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应该怎么办?发生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二、房屋租赁合同是否可以约定仲裁管辖房屋租赁合同可以约定仲裁管辖。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023-03-09
    242人看过
  • 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条款有效吗
    参加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是强制性的法律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不缴纳社会保险是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该约定应属无效。《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2024-04-30
    491人看过
  • 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管辖法院如何确定管辖?
    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管辖法院,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民间借贷纠纷中,没有约定合同履行地,事后又没有达成补充协议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法律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律师补充:必须以书面协议的形式选择管辖法院,包括书面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或者是诉讼前双方当事人达成的书面管辖协议。常见的管辖条款如“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应当友好协商处理,处理无果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
    2023-05-06
    152人看过
  • 合同终止管辖约定是否有效
    如果管辖约定是属于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此时此条款是继续有效的。如果管辖约定是属于合同中与其他条款有关联的争议解决方法,此时此条款是无效的。依据的条款是“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合同终止的,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双方不能约定吗可以,劳动合同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
    2023-08-01
    153人看过
  • 未生效合同约定管辖有用吗?
    一、未生效合同约定管辖有用吗?是有用的,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未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合同成立没生效管辖约定有效,只要合同内容中包含了法律规定的要素即可。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二、合同生效形式要件有什么?合同生效是指已经依法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一定的法律约束力,亦即法律效力。合同生效意味着双方当事人享有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承担合同中约定的应当履行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
    2024-01-23
    324人看过
  • 合同约定管辖不明时,管辖如何确定
    合同的履行地按下列原则确定:1、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2、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3、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4、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一、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是哪里?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
    2023-03-15
    297人看过
  • 劳动合同只约定试用期会不会合法
    一、劳动合同只约定试用期会不会合法劳动合同只约定试用期不合法。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二、单位试用期签不签劳动合同合法吗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所以你入职半个月用人单位未与你订立劳动合同不属于违法。2、自你入职之日起,与用人单位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只要你在正常工作时间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必须支付劳动报酬。3、劳动者在试用期提前三天书
    2024-01-23
    118人看过
  • 劳动合同中无工资约定的合同有效吗?
    一、劳动合同中无工资约定的合同有效吗?劳动合同中无工资约定的是属于有效的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二、劳动合同不能约定哪些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
    2024-02-01
    385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劳动中会不会有承揽合同
    一、民法典规定劳动中会不会有承揽合同《民法典》规定劳动中可以有承揽合同,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一般包括有加工合同、定作合同、修理合同、复制合同、测试合同、检验合同。《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第七百七十一条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二、民法典中退休属于中止劳动合同吗退休后,如果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属于劳动合同的终止情形之一。此外,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等也属于劳动合同的终止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死
    2024-01-19
    132人看过
  • 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用人单位发生变化,原劳动合同会失效吗
    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用人单位发生变化,如果是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不会失效,而是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继承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进行履行。如果用人单位是被宣布破产的话,那合同自然终止。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用人单位发生变化,原劳动合同会失效吗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等的变更】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2022-07-02
    35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合同中约定管辖是否有效?法院是否会受理?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5-22
      管辖权系指,某诉讼案件在确定民事法院具有审判权后,决定由哪一个“民事法院”进行审理之权限,故管辖权又被称为“具体的审判权”。而由上述可知,必先有审判权,才有管辖权之问题;若没有审判权,自无庸讨论是否具有管辖权,管辖权是指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的权力或权限。合同中约定管辖,只要不会违反专属管辖,级别管辖法院都是可以受理的。那么当管辖权异议提出后,会怎么处理?请看下文
    • 合同中不动产管辖可否只约定管辖范围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06
      房屋租赁合同,管辖法院不能约定不在不动产所在地管辖,因为合同约定管辖不得违反专属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
    • 合同中约定的管辖内容撤销有效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3-11-07
      合同被撤销后,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所以约定管辖的条款有效。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 合同中约定解除约定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海南在线咨询 2023-10-30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约定解除条件没有效,劳动合同的解除有明确的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不允许劳动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超出法律规定对解除合同进行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当事人双方约定了在合同中关于合同约定的管辖条款约定有效的有效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09
      协议管辖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1)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案件,包括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2)当事人协议选择管辖法院的范围,包括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当事人选择了与合同没有实际联系地点的人民法院,该协议无效。合同签订地是指合同双方在书面合同上签字和盖章的地点。例如,广东某厂与黑龙江某厂在北京签订购销合同,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