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死亡该怎么赔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5 20:44:42 166 人看过

应中止执行,继承结束后恢复执行。在执行程序中,申请执行的权利人死亡,应由继承人继承权利,继续执行。如果没有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权利,执行程序就不需要继续。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执行案件过程中,权利人死亡的,法院必须作出中止执行的裁定,权利人的继承人出现后提出申请,法院必须恢复执行手续。市民死亡时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都是遗产,继承人必须依法继承。

申请执行人能否主张抵销

在执行程序中主张行使抵销权应当在执行程序终结前提出,这是执行程序中行使抵销权的最基本的要求。抵销权从性质上看是一种形成权,即其依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但它又是从属于债权而存在的,因此债权的状况及存在与否决定着抵销权是否存在,及能否行使。

不能行使抵销权的情况有以下几种:因债权附条件或附期限,在条件成就或期限到来之前不得行使抵销权;债权已过诉讼时效,不得行使抵销权;以第三人所享有的债权提出抵销时,未经第三人同意不得行使抵销权;侵权行为所生之债,不得抵销;双方约定不得抵销的,依其约定,不得行使抵销权;债权自身的性质所决定,法律规定不得行使抵销权的,不得行使抵销权,如劳动报酬、抚恤金、退休金、抚养费等不得抵销。因此,申请执行人可以主张抵销。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12: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抚养费相关文章
  • 被申请执行人死亡怎么处理
    一、被申请执行人死亡怎么处理在执行过程中,被申请执行人死亡应当中止执行,待继承完毕后恢复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第二百三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二、
    2023-06-04
    193人看过
  • 债权人可否申请执行债务人死亡赔偿金
    一、死亡赔偿金是对谁的赔偿关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学界和立法实践中主要有二种不同的观点:观点一,固有侵害说,认为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近亲属生活利益及扶养利益等固有利益损失的赔偿,而非对死者的赔偿。观点二,继受说,认为死亡赔偿金的受偿主体仍然是死者,近亲属所享有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系经由继承而得。二种观点均各有利弊。依固有侵害说,死者近亲属的利益能够得到较好的保护,但却忽视了对死者生命权的尊重。继受说本身亦存在固有缺陷,难以解释请求权的继承是如何发生。笔者认为,从法理上分析,死亡赔偿金的产生是因受害人的生命权遭受侵害。但受害人一旦死亡,其民事主体资格消亡。而死亡赔偿金是产生在受害人死亡也就是受害人民事主体资格消亡之后。所以,死者不是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死亡赔偿金不属于死者的遗产或死者的夫妻共同财产。虽然死亡赔偿金是尊重生命权的体现,具有对侵害生命权的侵权人进行惩罚的性质,但同时死亡赔偿金更多的是
    2023-03-29
    429人看过
  • 债权人可否申请执行债务人死亡赔偿金
    一般是不可以的。一、死亡赔偿金是对谁的赔偿关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学界和立法实践中主要有二种不同的观点:观点一,固有侵害说,认为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近亲属生活利益及扶养利益等固有利益损失的赔偿,而非对死者的赔偿。观点二,继受说,认为死亡赔偿金的受偿主体仍然是死者,近亲属所享有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系经由继承而得。二种观点均各有利弊。依固有侵害说,死者近亲属的利益能够得到较好的保护,但却忽视了对死者生命权的尊重。继受说本身亦存在固有缺陷,难以解释请求权的继承是如何发生。笔者认为,从法理上分析,死亡赔偿金的产生是因受害人的生命权遭受侵害。但受害人一旦死亡,其民事主体资格消亡。而死亡赔偿金是产生在受害人死亡也就是受害人民事主体资格消亡之后。所以,死者不是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死亡赔偿金不属于死者的遗产或死者的夫妻共同财产。虽然死亡赔偿金是尊重生命权的体现,具有对侵害生命权的侵权人进行惩罚的性质,但同时死
    2023-06-13
    445人看过
  • 申请执行人死亡执行如何办
    一、申请执行人死亡执行怎么处理[案情]申请执行人邓某与被执行人某矿业集团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劳动仲裁院作出裁决后,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在此期间申请执行人邓某因病死亡。2012年10月,申请人唯一的继承人邓某的弟弟(邓甲)向法院立案申请执行。经调查查明,申请人邓某在其死亡时父母早已故,生前无配偶与子女,只有兄弟一人邓甲,问题是法院是否可以以邓甲为执行申请人立案受理。[分歧]观点一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只对被执行主体的变更、追加作了明确的规定,并未对申请执行主体的变更做明确规定,所以不可以立案受理,邓甲应先进行民事诉讼对邓某的债权继承。观点二可以将申请执行人变更为邓甲直接立案受理。[分析]很多人同意第二种观点,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对被执行主体的变更、追加作了明确的规定,虽然对申请执行主体的变更没有明确规定,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对人民法院
    2023-04-15
    428人看过
  • 申请执行人死亡执行如何办
    可以追加被执行人。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对被执行主体的变更、追加作了明确的规定,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这里可以做扩大解释,即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在申请执行之前权利人就已经死亡,由其继承人做为主体申请执行,这种情况就不存在变更申请人的问题;另一种情况是在执行过程中,权利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申请变更申请执行人,成为申请执行主体,这就是变更申请执行主体,在这种情况下,权利的继受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其应当享有该权利的情况下,法院应当依法确认其权利继受人的地位,是可以立案受理的。导致申请执行时效中断的原因1、债权人主张权利。法律文书生效后,依据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借助国家公权力来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但这种权利,并不排斥债权人私下向债务人主张权利。(1)债权人径直向对方主张权利。现实生活中,债权人往往会采取直接向债务人主张权利的
    2023-06-13
    496人看过
  • 执行人死亡该怎么处理
    被执行人死亡该的处理办法:应当由接受继承被执行人财产的继承人在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债务。但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被执行人的遗产。一、债务人突然死亡了怎么办当债务人去世时,债权人可以向其继任人索偿债务,并使用遗产来偿还债务。如果债务人去世后留下的遗产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我们可以将该继承人列为被告,并承担在其继承范围内还清债务的责任。如果金额超过遗产的实际价值,继承人可自愿偿还。 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他可不负责支付死者依法应支付的税款和债务。二、被继承人可以起诉执行人不还债务吗遗产执行人不还债务可以进行起诉,法院可将对方加入失信人员名单,督促债务人还款。债务人欠钱不还,法院可依据当事人的申请将其列入失信人员名单,限制债务人的消费行为,影响债务人的生活。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的,以其遗产偿还债务。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由其权利义务
    2023-06-22
    465人看过
换一批
#子女抚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抚养费
    词条

    孩子抚养费的标准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孩子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 更多>

    #抚养费
    相关咨询
    • 申请执行人死亡该怎么赔偿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0-27
      应中止执行,继承结束后恢复执行。在执行程序中,申请执行的权利人死亡,应由继承人继承权利,继续执行。如果没有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权利,执行程序就不需要继续。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执行案件过程中,权利人死亡的,法院必须作出中止执行的裁定,权利人的继承人出现后提出申请,法院必须恢复执行手续。市民死亡时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都是遗产,继承人必须依法继承。
    • 申请执行人死亡的该怎么办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9-01
      应当中止执行,待继承完毕后恢复执行。在执行程序中,如果申请执行的权利人死亡,就应当由继承人利,继续执行。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权利的,执行程序便无须继续。依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在执行案件过程中,权利人死亡的情况,应当作出中止执行的裁定,直到权利人的继承人出现并且提出申请,法院才恢复执行程序。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都是遗产,都要由继承人依法继承。《》第二百三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
    • 申请执行人死亡该怎样办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29
      应当中止执行,待继承完毕后恢复执行。在执行程序中,如果申请执行的权利人死亡,就应当由继承人利,继续执行。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权利的,执行程序便无须继续。依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在执行案件过程中,权利人死亡的情况,应当作出中止执行的裁定,直到权利人的继承人出现并且提出申请,法院才恢复执行程序。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都是遗产,都要由继承人依法继承。《》第二百三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
    • 申请执行人死亡后申请执行怎样申请?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31
      作为执行申请方,特别是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已死亡的申请执行人系原判决中的受损方,其死亡后,家属极为悲伤,判决生效后被执行行又怠于或者拒绝自觉履行判决生效内容,导致申请执行方情绪较激动,对仍需通过一定法律程序或公证程序确认其权利表示不理解,认为法院不近人情,甚至出现闹访等极端行为。(作者单位: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法院)
    • 申请执行人死亡怎么办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2-15
      应当中止执行,待继承完毕后恢复执行。在执行程序中,如果申请执行的权利人死亡,就应当由继承人继承权利,继续执行。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权利的,执行程序便无须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