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2 08:31:30 197 人看过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1、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7、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8、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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