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
2、认购书中的定金,实际上具有立约定金和违约定金的双重功能。
为了平衡当事人的利益,法律规定,购房人在交付定金后,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而不签定买卖合同的就丧失该定金;出售人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而不签定销售合同的则应双倍返还。
关于商品房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关于商品房定金与订金的区别。所谓定金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根据合同的约定,预先付给另一方当事人一定数额的金额,以保证合同的履行,是作为债权担保而存在的。在买卖合同中,只要约定了定金条款,如果违约都要承担与定金数额相等的损失。换句话说,如果支付定金的一方违约,即丧失定金的所有权,定金归收取定金的一方所有。如果收取定金的一方违约,则应双倍返还定金。这种以定金方式确保合同履行的方法称为定金罚则。
在商品房销售中,定金罚则同样适用。但应在开发企业取得房屋合法的销售证件后,才能收取买房人的定金。作为消费者必须清楚开发商是否有资质,是否有权收取定金。在不具备资质的条件下,开发商如果因为市场的原因,提前向社会发售房产,则买受人认购时交纳的只为保留金,客户随时可以选择退房,保留金如数退还,对客户的约束力较小。
如果客户不想买了,即使收据上写的是定金,从法律意义上讲开发商也应退还。同时作为买受人,应该区分定金和订金的区别。订金只是预付款的一部分,起不到担保债权的作用,在开发商违约不签定合同的情况下,无法得到双倍的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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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约定的违约金指多少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07法律没有规定违约金的具体数额。违约金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也可以按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承担违约责任。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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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定金合同定金欺诈的范围有哪些海南在线咨询 2023-07-17商品房定金协议欺诈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伪造合同。欺诈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伪造合同主体、伪造合同内容等手法,凭空捏造或者虚构合同,骗取定金。 2、货物引诱。欺诈方利用买房者急于买房的心理谎称能提供房子,签订虚假的购销合同,骗取对方的定金或预付款。 3、盗用、假冒名义。欺诈者可以假冒房主、房主的代理人或房屋中介等。利用伪造的证明文件与对方签订合同;盗用他人盖好合同专用章的合同纸,冒充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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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具有使用期的规定有哪些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09一般来说,房屋的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产权没有年限,但土地使用权一般都是70年。正确来说,应该是中国房子的土地使用权只有70年,期满后须重新续期。 由于中国商品房出现的历史最多不过20多年,距70年期限还有很长时间,对于土地使用权期满后如何重新续期,目前还没有具体的政策和说法,可能你和我都没有见得到的那一天。 需要着重指出,以上说的70年使用期,是就商品房来说。如果是商铺、写字楼、酒店或公寓等商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