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后的心理疏导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4 08:42:43 107 人看过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医疗机构所在地是直辖市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鉴定为医疗事故的,就按照相关规定对患者进行赔偿。

医疗事故致人死亡应该如何处理?

发生患者死亡的医疗事故之后,常规处理程序一般分为3步。

1、将死者尸体送到太平间冰冻,便于保管及之后作医疗事故鉴定

2、家属向医学会申请作医疗事故鉴定,确认事故的性质和责任人;或者是家属直接向法院提请诉讼,提请诉讼后,司法部门负责作医疗事故鉴定。

3、根据医疗事故鉴定的结果,按照责任的区分来协商解决方案。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

第三十七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第三十八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医疗机构所在地是直辖市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接到医疗机构的报告或者当事人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7日内移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一)患者死亡;

(二)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4日 10: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鉴定结论相关文章
  •  判断医疗事故罪疏忽大意的标准
    医疗事故罪中规定的疏忽大意是指医务人员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的危害结果。如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导致发生该结果的情况,就属于医疗事故罪。《刑法》规定,犯该罪的,应当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医疗事故罪中规定的疏忽大意是指医务人员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的危害结果。如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导致发生该结果的情况,就属于医疗事故罪。《刑法》规定,犯该罪的,应当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 医 疗 事 故 罪 疏 忽 大 意 的 刑 罚医疗事故的发生通常是由于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违反操作规定或疏忽大意导致的。在解决纠纷时,需要对疏忽大意进行认定。疏忽大意包括两种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医务人员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的危害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这种过失需要考虑医务人员的医务水平、地区的医疗水平以及医疗
    2023-10-01
    281人看过
  • 医院最担心的事情是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鉴定机构
    医院较担心的医疗事故如下:1、医院最害怕的是患者或者家属不理智,对医护人员采取暴力手段;2、医院最害怕的是医闹,从而严重影响医疗的正常秩序;3、医院还害怕医疗行为被评定为医疗事故,因为如果构成医疗事故的话,医院要面临行政处罚;4、医生害怕民事赔偿。5、发生医疗事故医院最怕的就是患者与医院无法协商,不仅医院要承担赔偿责任,而且与患者产生的医疗纠纷也很难解决,如果患者无法协商的,医院还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承担医疗事故民事责任的条件如下:1、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行为违法,这是首要的也是较为重要的条件;2、患者存在人身损害;3、行为与人身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怎么和医院闹医疗事故发生医疗事故的,不可以用“闹”来解决,一般应该由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调解,难以确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的,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机构鉴定。若当事人无法协商一致的,患者也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
    2023-06-30
    85人看过
  • 医疗事故调节中心
    医疗事故鉴定,是指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和法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鉴定部门是医学会。具体是: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一、医疗纠纷的过错责任认定机构怎么确定?医疗纠纷的过错责任认定机构是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2023-03-08
    241人看过
  • 医疗事故中如何认定过失疏忽
    一、医疗事故中如何认定过失疏忽医疗事故疏忽大意的过失认定条件如下:1.医务人员没有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2.医务人员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3.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的原因,是医务人员的疏忽大意。《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二、处理医疗事故应遵循哪些原则1.依法处理原则。在处理医疗纠纷过程中,医患双方和相关职能部门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调处,按章办事;2.维护稳定原则。发生医疗纠纷后,各方应首先保障医疗机构工作秩序,不得影响其他患者合法的医疗权利;3.公平公正原则。医患双方和相关职能部
    2023-10-15
    160人看过
  • 强化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心理疏导机制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强化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心理疏导机制,通过庭前介入、审前交流、多方参与、庭后帮扶的心理引导,形成对未成年被告人心理疏导和全程法庭教育的良性互动。一是对症下药。承办法官通过阅卷和会见未成年被告人及其父母,掌握案件情况,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的性格特点、家庭背景、社会交往、成长生活状况、案发前后表现及犯罪心理等,对其进行心理评估,研究切实可行的心理疏导方案或教育方案。指派具有心理咨询师资格的法官运用专业心理知识开展心理疏导,必要时,联系医院、高校等具有更高专业水准的心理咨询师开展个案指导。如康某某盗窃一案,承办法官通过庭前会见了解到其因缺乏家庭关爱,沉迷网络游戏,无钱上网,而走上犯罪道路。通过心理疏导,根据其网瘾程度,承办法官采取替换法、阳性强化法等心理学技术引导其戒除网瘾,减小其再犯罪的可能性。二是无障碍交流。向未成年被告人发放刑事案件权利告知书,告知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
    2023-06-11
    248人看过
  • 老年人犯罪是否应该有更多的心理疏导和治疗?
    七十岁老人犯罪要判刑,具体规定如下:1、七十五岁以上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但七十岁以上的老人,如果有严重的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者生活不能自理,可以向监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逮捕的,应当及时委托刑事辩护律师担任辩护人,收集无罪或者轻罪的证据材料,为其提供辩护。醉驾要判刑吗《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
    2023-07-03
    107人看过
  • 如何认定医疗事故中的疏忽大意过失
    一、如何认定医疗事故中的疏忽大意过失涉及医疗事故中的疏忽大意和过失认定,通常包括以下三个方面:首先,行为人(即相关医务工作者)在实施特定行为时必须明确意识到自身行为有可能引发危害社会的后果;其次,尽管行为人在主观上并未意料到这种潜在危害后果的出现,但他们必须具备足够的判断力和识别能力,预见到此类结果的发生可能性;最后,即便具备上述条件,行为人仍然未能确实地预见到危害后果的实际发生,而这主要源于医护人员在执行任务过程中,因疏忽大意所导致的决策失误或操作不当。《刑法》第十五条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二、如何认定医疗事故若欲明确一起医疗事故,需满足以下五大要素:第一,医疗事故的责任人必须是具备合法身份的医疗机构及正在履行职务的医护人员;第二,医院或其雇员的行为
    2024-07-07
    453人看过
  • 换心瓣膜后脑梗算医疗事故吗
    换心瓣膜后脑梗是否算医疗事故,这个需要确定医院是否存在过错,与患者瘫痪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来判断,如果医院确实有过错的话可以去法院起诉。一、医院误诊是否该承担责任医院误诊该承担责任。医院误诊是否应承担民事法律责任,需要判断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关键是检查医患双方在医院履行当和不当的义务。医院履行义务不当,即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医疗机构误诊导致误治,增加和延长患者的痛苦和经济负担,造成患者身体结构暂时破坏或医疗时机延误,造成功能障碍、残疾、死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疾病的共性和药物作用的复杂性,一些误诊虽有过错,但患者没有损害后果,不应承担民事责任二、错过抢救时间有谁负责?与医院协商解决。与医院所在卫生部门协调下,进行协商解决。通过法律诉讼途径解决。医疗纠纷处理是: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家属如果拒绝“尸检”会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也可以要求对“病例”进行鉴定,确定医方是否在诊疗过程中存
    2023-04-11
    271人看过
  • 救护过程中的疏忽是否构成医疗事故?
    救护不当算医疗事故吗,1、救护不当是否属于医疗事故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如果不确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的,可以申请进行医学会鉴定;2、法律规定,以下不属于医疗事故: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等情形。医美失败算不算医疗事故?实践中一般认为,关于因美容整形手术造成毁容或容貌受损的事件究竟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不能一概而论,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确定美容损害是否构成医疗事故的关键在于为病人实施美容手术的主体。如果病人是去各种正式的医疗机构接受美容,发生不良后果符合医疗事故构成条件的,即应按医疗事故处理。但如果病人是去一般美容院接受美容,发生不良后果则不属于医疗事故,而是一般的侵权案件。但我们说,这种简单按照美容机构的性质加以划分的方法是存在缺陷的。由于在实践中,美容整形只可以分为两类,其一为医疗美容,其二为一般
    2023-06-30
    94人看过
  • 导致事故的心理分析
    性格与事故:性格是一个人较稳定的以现实的态度和与之相应的习惯化的行为方式。性格分为情绪型、意志型和理智性。具有理智型性格的人,由于行为稳重且自控能力强,因而行为失误少;情绪型相比之下就易于发生事故,由于情绪型属外倾性格,行为反应迅速;精力充沛,适应性强,但好逞强,爱发脾气,受到外界影响时,情绪波动大,做事欠缺仔细;意志型的人属内倾性格,善于思考,动作稳当,但反应迟缓,感情不易外露,对外界影响情绪波动小,由于个性较强,具有主观倾向,因此也具有事故心理侧面。性格是在生理基础上,在社会实践活动中逐步形成的,是环境和教育的结果。情绪与事故:情绪是人心理的微观波动状态,人的行为过程往往受情绪的支配。喜、怒、哀、乐、悲、恐、惧对行为产生影响。当情绪处于极端状态时,往往是行为失常的基础;行为失常又常常是事故前提。气质、兴趣、态度等个性心理因素,也与事故行为具有特定的联系。心理学的“事故倾向理论”:这种理
    2023-04-24
    202人看过
  • 心梗医疗事故如何认定
    一、心梗医疗事故如何认定在医院突发心梗死造成死亡的,怎样赔偿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要看医疗机构有没有过错,如果医疗机构过错造成的,依据医疗事故等级、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等因素确定赔偿数额。《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一)医疗事故等级;(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二、医疗过错如何认定1、要求医疗事故的行为主体与责任主体是同一的,即医疗单位。法律要求法律主体应当为自己的过错行为承担法律责任。2、要求医疗事故是因过失引起的。不能将医疗事故简单地理解成医疗与事故的简单相加,即认为凡在医疗过程中发生的事故都是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是作为一整体来体现它的内涵和外延的,它是一法律意义的概念,所以对它下定义就应考虑是否有利
    2023-06-04
    312人看过
  • 医疗事故罪疏忽大意过失的特点有哪些
    1.行为人(医务人员)没有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2.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应当预见”兼指行为人负有预见义务和具有预见能力。“预见义务”就是根据实施行为时的具体情况,行为人负有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结果的义务。这种“预见义务”反映在医疗事故罪中,除凡社会共同生活准则要求人们应当注意的事项(如注意防火),行为人实施有关行为时,就有预见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结果的义务外,主要是指诊疗护理工作规定要求从事该项职务的人应当注意的事项(如:注射青霉素前应先做皮试),从事该项职务的人实施有关行为时,就有预见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结果的义务。“预见能力”是指根据行为人的个人情况,行为人具有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结果的能力。判断行为人是否有预见能力,应坚持主客观因素综合判断的原则。反映在医疗事故案件中,在具体分析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危害结果能否预见时,首先要注
    2023-06-13
    360人看过
  • "美容医疗事故鉴定中心的" 改为 "该美容医疗事故鉴定中心的最新报道"
    美容医疗事故的鉴定程序和一般医疗事故的鉴定程序相同。按照下列程序进行:1、双方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分别陈述意见和理由。2、专家鉴定成员根据需要向当事人提问。3、双方当事人退场。4、专家鉴定组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陈述及答辩等进行讨论。国家级司法鉴定中心有哪些国家级司法鉴定机构有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北京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上海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广东省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北京市国家安全局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
    2023-07-15
    90人看过
  • 冠心病人住院治疗2天后还是心梗了,是医疗事故吗
    医疗事故乃是关于医务工作者在实施诊疗行为过程中所发生之意外事件,责任人可能包括医疗科技操作错误、医事管理不当或是其他不明原因。其通常会带来患者身体方面的损害或者甚至最终导致患者死亡这样严重的不良结局。在此其中涵盖了诸如诊断失误、手术失败、用药失当、护理失职以及医疗设备故障等各种类型的事件。《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第四条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2024-08-13
    129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鉴定结论又称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鉴定意见是传来证据,是由鉴定机... 更多>

    #鉴定结论
    相关咨询
    • 怎样疏导心理健康辅导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4
      家暴几乎算是性格人格方面的问题倾向了,要想通过心理辅导改变,对咨询师要求就有些高了。
    • 故意疏忽罪和医疗事故罪最后判刑怎么判?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07
      1、行为人(医务人员)没有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 2、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应当预见”兼指行为人负有预见义务和具有预见能力。“预见义务”就是根据实施行为时的具体情况,行为人负有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结果的义务。这种“预见义务”反映在医疗事故罪中,除凡社会共同生活准则要求人们应当注意的事项(如注意防火),行为人实施有关行为时,就有预见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
    • 医疗事故罪中哪些是疏忽大意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5-20
      1、行为人(医务人员)没有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 2、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应当预见”兼指行为人负有预见义务和具有预见能力。“预见义务”就是根据实施行为时的具体情况,行为人负有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结果的义务。这种“预见义务”反映在医疗事故罪中,除凡社会共同生活准则要求人们应当注意的事项(如注意防火),行为人实施有关行为时,就有预见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
    • 医疗事故如何认定疏忽大意造成的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7-30
      医疗事故疏忽大意过失的认定: 1、行为人(医务人员)没有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 2、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 3、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的原因是医务人员的疏忽大意。
    • 能疏忽大意的医疗事故罪怎么处罚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5-20
      1、行为人(医务人员)没有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 2、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应当预见”兼指行为人负有预见义务和具有预见能力。“预见义务”就是根据实施行为时的具体情况,行为人负有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结果的义务。这种“预见义务”反映在医疗事故罪中,除凡社会共同生活准则要求人们应当注意的事项(如注意防火),行为人实施有关行为时,就有预见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