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租住的公产房被非法强拆的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8 11:59:45 326 人看过

一、如何处理租住的公产房被非法强拆的问题

租住的公产房被违法强拆的,租户也可以到当地主管部门投诉,一般情况下征地工作都是由市县人民政府负责监督的,人民政府接到违法强拆的投诉以后,应该及时进行核实处理,强拆过程中有其他违法行为的,也可以到监察机关投诉。

二、房屋非法强拆怎么处理

房屋非法强拆处理办法具体如下:

1.及时报警,敦促警察对非法强拆立案调查;

2.摄影摄像,固定现场证据;

3.及时委托律师介入,调查取证,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有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被告的处理】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中,认为行政机关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违法违纪的,应当将有关材料移送监察机关、该行政机关或者其上一级行政机关;认为有犯罪行为的,应当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检察机关。

人民法院对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将被告拒不到庭或者中途退庭的情况予以公告,并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被告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依法给予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处分的司法建议。

三、强制拆迁需要满足哪些法定要求

强制拆迁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法定条件:

1.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法律后果一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二是人民法院不能强制执行。实践中有些市、县人民政府不守法,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不能依法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进行强制拆迁。

2.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

如果没有补偿决定,任何单位都不能采取强制拆迁。

3.必须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七章 审理和判决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中,认为行政机关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违法违纪的,应当将有关材料移送监察机关、该行政机关或者其上一级行政机关;认为有犯罪行为的,应当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检察机关。\n人民法院对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将被告拒不到庭或者中途退庭的情况予以公告,并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被告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依法给予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处分的司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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