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怎样订立房屋认购书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5 18:01:12 220 人看过

目前在房地产交易市场上,许多开发商都会要求买方在正式签订《商品房预(出)售合同》前,先预付一笔购房定金或订金,与买方签订楼宇认购书或认购协议,对房屋买卖的基本事项进行约定。相对于将要签订的房屋预(出)售合同(本约)来说,认购书只是一种“预约”,它产生法律效力的条件,应该与合同生效的条件一致。

如果房地产商把尚不符合预售条件的“楼花”以“内部认购”的形式进行销售,与购房者签订认购书,收受定金,则所签订的认购书无效,定金不能成立。购房者对此应特别小心,因为这种情况在实践中较为常见。

如果开发商具备了销售条件,那么买、卖双方签订的认购书是否一定有效呢?对此,有不同看法。

一种认为,当事人尚未就房屋买卖的所有条件达成一致,合同不成立,因为认购书一般只就房屋位置(部位)、套形、面积、价格、交房期等主要内容进行约定,对交房标准、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大量内容一般都不进行或无法进行约定。

另一种观点认为,认购书只要就房屋的位置、面积、价格、交房期等主要内容达成一致,就可以成立,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因为它们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反映,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结果。

为了防止售房单位利用认购书制造陷、侵害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建议购房者在认购书中约定协议生效条件,如“只有在买、卖双方就所有交易条件达成一致时,本认购书方始生效”,对认购书中类似“如乙方(买方)在15天内不到甲方指定地点签署商品房预(出)售合同,则没收已付定金,甲方(卖方)有权把乙方订购房屋转售他人”条款加以拒绝。

一、买房交了定金后可以退吗

如果是出于购房者自身原因,定金不能退。比如签了认购书后又反悔的,购房认购书中有定金条款,购房者交款后反悔,违背了认购协议的根本目的,定金是不退的。再者因个人征信贷不了款,购房也定金不退。根据法律规定,可以退还购房定金的情况如下:

1.开发商无销售许可证或者产权证,不具备商品房销售资格,导致购房合同无法达成;

2.开发商存在欺诈行为,如已将认购房屋转售他人;

3、因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如卖家对房屋信息表述模糊,合同主要条款无法确定,或者卖家对认购书中的条件,如房屋面积、价格等进行修改等;

4、买卖双方均无过错,但商品房买卖合同依旧未能订立。如因第三人的原因或自然灾害,致使该商品房项目未能建设或未能按原约定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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