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环境罪中混合物是否属于废弃物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04 14:19:31 158 人看过

一、污染环境罪中混合物是否属于废弃物类

污染环境罪中混合物属于废弃物。构成污染环境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依照法律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

【污染环境罪】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二)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三)致使大量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四)致使多人重伤、严重疾病,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死亡的。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污染环境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防治环境污染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其他危险废物,造成环境污染,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单位可以成为本罪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三、污染环境罪到法院多长时间宣判

污染环境罪到法院需要等待八个月的时间便可宣判。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规定,严重环境污染,依照法律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

普通刑事案件的流程为:侦查最长不超过7个月、审查起诉最长不超过6或5个月、一审审判最长不超过8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六节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第三百四十六条 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6日 03: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含有铅的废物构成污染环境罪吗?
    会构成的;有毒物质是对机体发生化学或物理化学的作用,因而损害机体,引起功能障碍、疾病,甚至死亡的物质。有毒物质可分为无机毒物和有机毒物两大类。如汞、铅、砷、镉、铬、氟等属于无机毒物,其中有许多能在生物体中富集积累。有机毒物如酚、氰、有机氯、有机磷、有机汞、乙烯等。其他危险废物则是指上述列举之外的,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根据我国加入的《巴塞尔公约》,其他危险废物主要是指从住家搜集的废物和从焚化住家废物产生的残余物。一、污染环境罪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60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涉嫌下列情形之一,应予立案追诉:(一)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
    2023-03-28
    221人看过
  • 什么是固体废物及其对环境污染?
    固体废物是指人类在生产和生活活动中丢弃的固体和泥状的物质称之为固体废物,简称固废。固体废物的种类很多,通常将固体废物按其性质、形态、来源划分其种类。如按其性质可分为有机物和无机物;按其形态可分为固体的(块状、粒状、粉状)和泥状的;按其来源可分为矿业的、工业的、城市生活的、农业的和放射性的。此外,固体废物还可分为有毒和无毒的两大类。有毒有害固体废物是指具有毒性、易燃性、腐蚀性、反应性、放射性和传染性的固体、半固体废物。固体废物在没有利用之前纯属废物,它对环境的污染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1)污染大气固体废物对大气的污染表现为三个方面:1、废物的细粒被风吹起,增加了大气中的粉尘含量,加重了大气的尘污染;2、生产过程中由于除尘效率低,使大量粉尘直接从排气筒排放到大气环境中,污染大气;3、堆放的固体废物中的有害成分由于挥发及化学反应等,产生有毒气体,导致大气的污染。(2)污染水体1.大量固体废物
    2023-06-08
    285人看过
  • 如何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环境污染中大气污染物的危害是什么
    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的措施包括增强环保意识,注意垃圾的分类回收,减少塑料等产品的使用,不滥伐树木等,环境污染中大气污染物的危害是产生呼吸道疾病与生理机能障碍。一、如何解决环境污染问题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的措施包括:1.增强环保意识,不要乱丢垃圾。2.不要焚烧垃圾,注意垃圾的分类回收。3.要有节约意识,不要浪费水电和生活用品。4.要有健康意识,建议少用塑料产品,尽量重复使用,可以使用布袋子,重复使用较长久。5.生活污水不要随意排放,要进行污水天然处理。6.不要滥伐树木,以免造成水土流失和空气污染。二、环境污染中大气污染物的危害是什么环境污染中大气污染物的危害是多方面的,主要表现是呼吸道疾病与生理机能障碍,以及眼鼻等粘膜组织受到刺激而患病。大气中污染物的浓度很高时,会造成急性污染中毒,或使病状恶化,甚至在几天内夺去几千人的生命。其实,即使大气中污染物浓度不高,但人体成年累月呼吸这种污染了的空气,也会引
    2022-07-11
    379人看过
  • 环境污染罪中危险废物方面如何定罪和处理
    倾倒危险废物违反了国家规定。1、倾倒危险废物较轻的的会处以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罚款;2、构成刑事责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个人乱扔垃圾怎么处罚规定个人乱扔垃圾处罚规定如下:1、别人家乱扔垃圾,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2、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违反相关规定,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偷倒泥浆处罚标准倾倒危险废物较轻的的会处于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罚款。构成刑事责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23-03-09
    410人看过
  • 污染环境罪属于谁管理?
    一、污染环境罪的司法解释污染环境罪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以下简称《修正案八》)罪名做出补充规定,取消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罪名,改为污染环境罪。从2011年5月1日起施行。该罪具体的内容包括“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污染环境罪的认定区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与环境监管失职罪两罪同属结果犯的范畴,都是由于其行为造成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严重后果的发生,且主观上都含有过失的罪过形式,个别情况下也存在着故意形态,但主要是间接故意。两罪的主要区别是:1、客体不同。本罪客体是国家环境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的管理制度,属于破坏环境资料的犯罪。而后罪侵犯的客体则为国家对环境保
    2023-04-17
    418人看过
  • 环境污染防治原则如何应用于固体废物?
    1、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促进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降低固体废物的危害性。2、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污染担责的原则。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对所造成的环境污染依法承担责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固体废物污染海洋环境的防治和放射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不适用本法。第三条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实行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充分合理利用固体废物和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的原则,促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国家采取有利于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活动的经济、
    2023-07-05
    324人看过
  • 物业环境污染的特征
    从影响人体健康的角度来看,物业环境污染,特别是居住物业环境污染一般具有以下几个特征:1.影响范围广,且不宜控制大气、水体和土壤与人们生存、生活、生产关系极为密切,人和它们的接触又极为广泛,因此,当有毒、有害物进入大气、水体和土壤中产生污染后,一般都具有涉及范围广,受害人数多,污染又不易控制的特点。2.作用时间长由于被污染的空气、水体等的治理需要较长时间,且空气、水体等对人的重要作用又是别的物质所不能代替的,这就使得直接接触污染源的人群以及在污染区生活的居民等受害者不得不长时间地处在被污染的环境中,被动地接受污染物的毒害。有些污染物,如电磁波、放射性物质等长时间毒害受害人,且不易使受害人所觉察,这些都显示出了污染物对人体毒害的作用时间长的特征。3.污染物的浓度经常随时间、空间的变化而变化污染物进入环境后,受到大气、水体的稀释,浓度往往变得很低,不被人们所重视。然而这种长期慢性的毒害作用,对人
    2023-06-10
    179人看过
  • 室内环境中的污染物有哪些
    1、甲醛:强烈刺眼无色气体,释放时间长达15年。有致癌作用。2、苯系物:特殊芳香气味,主要包括苯、甲苯、二甲苯等。轻度污染可以导致头昏、失眠、精神萎靡等神经衰弱样症状;长期接触低剂量的苯系物可以导致再生障碍性贫血,严重时将导致白血病。3、氨:强烈臭味刺激性恶臭味气体。可以导致流泪、咽痛、声音嘶哑、咳嗽、痰带血丝、胸闷、呼吸困难,同时可以伴有头晕、头疼、恶心呕吐、乏力等,严重时可发生肺水肿。4、氡:放射性惰性气体,无色无味,潜伏期达15-40年。世界卫生组织确认的强烈致癌物质,特别是肺癌。5、TVOC:可挥发性有机物,室内所有可挥发性有机物的总称。可以导致人体机体免疫功能失调。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有其自身特殊的新特点,针对室内环境污染的特殊侵权,适用其新特点审理案子。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责任是从传统民法损害赔偿责任派生和发展而来的,但是,它又不同于传统民法损害赔偿的责任条件,而有自身的新特点责任条件
    2023-07-03
    384人看过
  • 噪音属于环境污染吗
    属于环境污染。我国一直在强调着还给居民一个良好的环境。所谓良好的环境,不仅包括着蓝天白云,还包括着我们的耳朵也可以有一个良好的生存空间,也就是说不受噪音的污染。噪音在我们生活当中是非常常见的,刮风下雨的时候树叶会刮出噪音,人类施工活动的时候,建筑工地会发生噪音。那么这些我们习以为常的东西,到底可不可以算到环境污染的范围之内呢?我国法律已经给出了答案,噪音污染如果达到了一定程度的话,是属于环境污染的一种的。噪音污染和普通声音的区别:1.声音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自然界当中就存在的声音,比如说鸟语蜂鸣,还有一种是在人类的活动过程当中才会出现的声音,例如搬运东西的声音,施工的声音,飞机火车的声音等等。这两类声音都可能会对人的耳朵造成一定的伤害,但并不是所有的声音都能够被认定为噪音污染的。2.通常来讲,来源于自然界的声音,与人类的活动没有任何的关系,对人造成的损害通常来讲也不会很大,所以从法律的角度
    2023-04-27
    55人看过
  • 随意处置医疗废物能构成污染环境罪吗
    随意处置医疗废物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污染环境罪。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60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涉嫌下列情形之一,应予立案追诉:(一)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二)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其它土地二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三)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二千五百株以上的;(四)致使一人以上死亡、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一人以上重伤并且五人以上轻伤的;(五)致使传染病发生、流行或者人员中毒达到《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Ⅲ级以上情形,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六)其他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2023-03-23
    447人看过
  • 沈阳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2008年10月30日沈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2008年11月28日辽宁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废物管理,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的单位和个人,行政机关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以及地方标准规定按照危险废物处理的废物。第四条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县(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2023-04-24
    87人看过
  • 固体废物的环境污染问题怎样解决?
    造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故的,除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外,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罚款,责令限期采取治理措施;造成重大或者特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故的,还可以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造成一般或者较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故的,按照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计算罚款;造成重大或者特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故的,按照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三倍以上五倍以下计算罚款,并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的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什么是固体废物及其对环境污染?固体废物是指人类在生产和生活活动中丢弃的固体和泥状的物质称之为固体废物,简称固废。固体废物的种类很多,通常将固体废物按其性质、形态、来源划分其种类。如按其性质可分为有机物和无机物;按其形态可分为固体的(块状、粒状、粉状)和泥状的;按其来源可分为矿业的、工业的、城市生活
    2023-07-04
    337人看过
  • 造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怎么办处罚
    造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一、牛奶变质了怎么赔偿牛奶变质了,有三种赔偿情况,具体如下:1、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2、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3、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二、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七条处罚根据我国网络安全法规定,对于第四十七条:对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未停止传输、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2023-03-19
    151人看过
  • 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2006年3月29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合理利用资源,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固体废物污染海洋环境的防治和放射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不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的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第三条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实行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充分合理利用固体废物和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的原则,促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固体
    2023-04-24
    30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污染环境罪中废弃物是包括污染物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1-07-15
      污染环境罪中废弃物是包括混合物,违法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都会受到相关法律惩罚。 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环境污染罪中危险废物如何定罪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2-22
      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或者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对党危险废物是否构成污染环境罪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18
      2013年6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实施,“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的”即构成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的严重的污染环境罪。 两高司法解释界定了严重污染环境的14项认定标准,其中包括“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两年内曾因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
    • 医疗废物能构成污染环境罪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21
      构成。《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严重污染环境的认定,该解释第一条第(二)项规定:“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情形,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所以,一次性输液器、一次性注射器属于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危险废物。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一次性输液器、一次性注射器等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
    • 违规排放污染物是否构成环境污染罪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18
      环境污染罪一般判三年以下,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