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不加刑的合法情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7 00:10:10 340 人看过

(1)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2)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上诉不加刑的限制。既有被告人一方上诉,又有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同样不受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

(3)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既不能加重提出上诉的被告人的刑罚,也不能加重其他同案被告人的刑罚;

(4)共同犯罪案件中,人民检察院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对其他第一审被告人不得加重刑罚。

(5)对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只是认定的罪名不当的,在不加重原判刑罚的情况下,可以改变罪名;

(6)对被告人实行数罪并罚的,不得加重决定执行的刑罚,也不能在维持原判决决定执行的刑罚不变的情况下,加重数罪中某罪的刑罚;

(7)对被告人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不得撤销原判决宣告的缓刑或者延长缓刑考验期;

(8)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判处的刑罚畸轻,或者应当适用附加刑而没有适用的案件,不得撤销第一审判决,直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或者适用附加刑,也不得以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上诉不加刑原则的含义是什么

(一)所谓上诉不加刑原则,是指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二)上诉不加刑原则适用的条件和程序:首先,是由被告人独立提起,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提起,或者人民检察院依职权为被告人利益提起上诉的案件;其次,在审判程序适用上,根据我国四级两审终审制的审判制度,只适用于二审程序中;再次,二审合议庭和审理法院在改变刑期和处罚方式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三)上诉不加刑原则适用的例外和限制:第一,人民检察院的抗诉的案件或刑事自诉人上诉的案件不适用上诉不加刑原则;第二,被二审法院以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发回重审的案件不适用上诉不加刑原则;第三,经过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不适用上诉不加刑原则。由此可见,我国的上诉不加刑原则是有条件的不加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23: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上诉不加刑相关文章
  • 上诉不加刑例外情形
    上诉不加刑
    一、什么是上诉不加刑上诉不加刑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原则之一,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限制。根据上述规定,上诉不加刑原则,只应用于被告一方上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判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但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人民检察院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案件;或者既有被告人的上诉又有人民检察院的抗诉,自诉人的上诉的上诉案件,被告人是否加刑不受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二、上诉不加刑例外情形上诉不加刑原则,只应用于被告一方上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判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但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人民检察院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案件;或者既有被告人的上诉又有人民检察院的抗诉,自诉人的上诉的上诉案件,被告人是否加刑不受上诉不加刑原则的
    2023-03-28
    218人看过
  • 上诉不加刑例外情形
    上诉不加刑
    一、什么是上诉不加刑上诉不加刑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原则之一,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限制。根据上述规定,上诉不加刑原则,只应用于被告一方上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判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但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人民检察院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案件;或者既有被告人的上诉又有人民检察院的抗诉,自诉人的上诉的上诉案件,被告人是否加刑不受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二、上诉不加刑例外情形上诉不加刑原则,只应用于被告一方上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判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但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人民检察院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案件;或者既有被告人的上诉又有人民检察院的抗诉,自诉人的上诉的上诉案件,被告人是否加刑不受上诉不加刑原则的
    2023-06-01
    128人看过
  • 上诉不加刑的情形有哪些?
    1、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2、对被告人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不得撤销原判决宣告的缓刑或者延长缓刑考验期。3、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既不能加重提出上诉的被告人的刑罚,也不能加重其他同案被告人的刑罚。4、共同犯罪案件中,人民检察院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对其他第一审被告人不得加重刑罚。5、对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只是认定的罪名不当的,在不加重原判刑罚的情况下,可以改变罪名。6、对被告人实行数罪并罚的,不得加重决定执行的刑罚,也不能在维持原判决决定执行的刑罚不变的情况下,加重数罪中某罪的刑罚。7、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上诉不加刑的限制。既有被告人一方上诉,又有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同样不受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8、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判处的刑罚畸轻,或者应当适用附
    2023-03-05
    105人看过
  • 上诉不加刑的情形有哪些
    一、什么情况下上诉不加刑上诉不加刑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原则之一,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限制。根据上述规定,上诉不加刑原则,只应用于被告一方上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判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但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人民检察院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案件;或者既有被告人的上诉又有人民检察院的抗诉,自诉人的上诉的上诉案件,被告人是否加刑不受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上诉不加刑的“不加刑”包括:1、同种刑种不得在量上增加;2、不得改变刑罚的执行方法,如将缓刑改为实刑,延长缓刑考验期,将死刑缓期执行改为立即执行等;3、不得在主刑上增加附加刑;4、不得改判较重的刑种,如将拘役6个月改为有期徒刑6个月;5、不得加重数罪并罚案件的宣告刑;6、
    2023-06-03
    85人看过
  • 上诉不加刑适用的情形是
    上诉不加刑适用的情况有: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既不能加重提出上诉的被告人的刑罚,也不能加重其他同案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上诉不加刑的限制。一、上诉不加刑的适用(一)上诉不加刑原则的确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该条立法吸收和确认了上诉不加刑原则。(二)上诉不加刑原则适用的条件和程序:首先,由被告人独立提起,或者他的代理人、辩护人提起,或者检察官为被告人利益提起上诉的案件;其次,在审判程序适用上,根据我国四级两审终审制的审判制度,
    2023-03-16
    326人看过
  • 上诉不加刑的情形有哪些
    一、什么情况下上诉不加刑上诉不加刑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原则之一,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限制。根据上述规定,上诉不加刑原则,只应用于被告一方上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判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但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人民检察院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案件;或者既有被告人的上诉又有人民检察院的抗诉,自诉人的上诉的上诉案件,被告人是否加刑不受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上诉不加刑的“不加刑”包括:1、同种刑种不得在量上增加;2、不得改变刑罚的执行方法,如将缓刑改为实刑,延长缓刑考验期,将死刑缓期执行改为立即执行等;3、不得在主刑上增加附加刑;4、不得改判较重的刑种,如将拘役6个月改为有期徒刑6个月;5、不得加重数罪并罚案件的宣告刑;6、
    2023-03-25
    264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限制。根据上述规定,上述不加刑原则,只企用于被告一方上述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判时不得加重被... 更多>

    #上诉不加刑
    相关咨询
    • 上诉不加刑原则是什么?上诉不加刑的情形有哪些?上诉不加刑的情形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18
      上诉不加刑是对被告人提出上诉的刑事案件,上诉审法院不得加重被告人刑罚的诉讼原则,旨在解除被告人的顾虑,保障其依法行使上诉权,以利于案件的正确处理。 (1)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2)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上诉不加刑的限制。既有被告人一方上诉,又有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同样不受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 (3)
    • 上诉不加刑的适用的合法情形有什么?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06
      上诉不加刑 刑)不禁止判令拘留在医疗处所或者护理处所,或者治疗酒醉处所或者服麻药中毒处所。”又如不妨碍增加被告人诉讼费用的负担等。 (二)在不加重原判决刑罚的情况下,对被告人可以重新认定罪名、适用较重的罚条。据日本判例规定,控诉审法院可以认定比原判决对被告人不利的事实,改定罪名。例如,一审法院以窃盗罪宣告被告人2年徒刑(日本刑法第235条规定,犯窃盗罪,处10年以下惩役),控诉审法院可以改定为强盗
    • 上诉不加刑的情形有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02
      上诉不加刑原则,只应用于被告一方上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判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但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人民检察院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案件;或者既有被告人的上诉又有人民检察院的抗诉,自诉人的上诉的上诉案件,被告人是否加刑不受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但是,如果人民检察院认为第一审法院所判刑罚过重,为减轻被告人的刑罚而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也应受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
    • 上诉不加刑的适用的合法情形有哪些?求解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1
      上诉不加刑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只有被告一方提出的上诉案件,或者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上诉不加刑原则,适用于被告人和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提起的上诉案件以及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而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或者自诉案件自诉人提
    • 上诉不加刑有哪些情形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6-13
      上诉不加刑原则,只应用于被告一方上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判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但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人民检察院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案件;或者既有被告人的上诉又有人民检察院的抗诉,自诉人的上诉的上诉案件,被告人是否加刑不受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 但是,如果人民检察院认为第一审法院所判刑罚过重,为减轻被告人的刑罚而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也应受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