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房地产开发资质管理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8 09:42:26 111 人看过

湖南省房地产开发资质管理细则第一条根据建设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第二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我省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房屋建设、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或者在国有土地上销售(预售)或者出租商品房的,应当遵守本实施细则。第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和实施细则的规定申请审核,取得资质等级证书。

无资质证书的企业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第四条省建设厅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第五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按照本规定和实施细则执行。

根据资质条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分为一、二、三、四个资质等级,其资质条件按照《条例》第五条执行。

结合我省实际,四级企业注册资本在市不低于400万元,在县、镇不低于200万元。

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条件为《条例》第六条至第九条。但企业名称前一般应加“房地产开发”字样。第六条外商投资房地产开发企业(包括独资、合资、合作)申请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或者临时资质证书时,根据实际情况,提交外经贸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证明复印件、外国投资者法人资格证书、投资者身份证明、企业章程、协议或者合同资金到位量验证开发资质水平。外商投资房地产开发企业享有与内资房地产开发企业同等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经批准的资质等级证书,应当按照《条例》第十条的规定提供有关证明文件。第八条一级资质证书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报建设部批准颁发。

内资二级资质证书和外商投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国内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三、四级资质和临时资质,由市、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资质认证工作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第九条房地产开发企业跨市、跨州开发经营的,由项目所在地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登记。

四级资质和临时资质证书不得从事跨市、跨州房地产开发经营。

省外房地产开发企业来我省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必须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再到项目所在地市、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04: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房地产开发相关文章
  • 河南省房地产开发管理条例
    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加强对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和房地产开发商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城市规划区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监督管理。本条例所称房地产开发经营,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市区国有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房屋建设、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或者出售、租赁商品房的行为规划区。第三条房地产开发经营应当遵循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结合的原则,实行综合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和配套建设。严格控制零星工程建设。零星工程建设的控制标准,由省辖市、县(市)人民政府确定。第四条县(市)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监督管理的领导。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省辖市、县(市)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
    2023-05-08
    156人看过
  • 河南省房地产开发管理条例
    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加强对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和房地产开发商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城市规划区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监督管理。本条例所称房地产开发经营,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市区国有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房屋建设、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或者出售、租赁商品房的行为规划区。第三条房地产开发经营应当遵循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结合的原则,实行综合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和配套建设。严格控制零星工程建设。零星工程建设的控制标准,由省辖市、县(市)人民政府确定。第四条县(市)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监督管理的领导。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省辖市、县(市)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
    2023-05-08
    481人看过
  • 山东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规范城市房地产开发市场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建设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本省设市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企业(简称开发企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依法设立,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第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申请核定企业资质等级。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的企业,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第五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第六条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企业条件分为一、二、三、四级和暂定资质。(一)一级资质:1、注册资
    2023-03-17
    422人看过
  • 山东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规范城市房地产开发市场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建设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本省设市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企业(简称开发企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依法设立,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第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申请核定企业资质等级。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的企业,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第五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第六条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企业条件分为一、二、三、四级和暂定资质。(一)一级资质:1、注册资
    2023-05-03
    477人看过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是什么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于2000年3月29日以建设部令第77号发布,根据2015年5月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的决定》修正。该《规定》共28条,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一、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等级(一)一级资质1、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2、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3、连续5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4、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5、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4人;6、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7、具有完善的质量保
    2023-02-18
    351人看过
  • 湖南省增值税管理规程
    发布部门: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发布文号:湘国税发[1995]051号为了切实加强我省增值税的征收管理,确保增值税制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我省的增值税管理规程。一、一般纳税人的认定及年检(一)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由纳税人书面申请,并经国家税务机关批准,可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年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2、年应税销售额虽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但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3、总分支机构实行统一核算,其总机构已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分支机构;4、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且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非企业性单位;5、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个体经营者。(二)新开业的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企业,应在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临时认定手续。纳税
    2023-05-03
    420人看过
换一批
#房产变更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地产开发是指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通过有计划地开发和建设,将生地或毛地改造成具有供水、供电、供热、道路等基础设施和一定建筑水平的土地,并以一定的价格出售给购房者的过程。 房地产开发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土地获取、规划设计、施工建设... 更多>

    #房地产开发
    相关咨询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有什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30
      房地产开发管理规定: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领取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二)企业章程;(三)验资证明;(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明;(五)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六)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出示的其他文件。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备案申请后30日内向符合条件的企业核发《暂定资质证书》。《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1年。房地产开发主管部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有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30
      房地产开发管理规定: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领取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二)企业章程;(三)验资证明;(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明;(五)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六)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出示的其他文件。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备案申请后30日内向符合条件的企业核发《暂定资质证书》。《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1年。房地产开发主管部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有哪些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21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企业章程; (三)验资证明;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五)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 (六)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出示的其他文件。 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备案申请后30日内向符合条件的企业核发《暂定资质证书》。 《暂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包括什么?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30
      房地产开发管理规定: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领取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二)企业章程;(三)验资证明;(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明;(五)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六)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出示的其他文件。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备案申请后30日内向符合条件的企业核发《暂定资质证书》。《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1年。房地产开发主管部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包括哪些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30
      房地产开发管理规定: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领取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二)企业章程;(三)验资证明;(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明;(五)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六)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出示的其他文件。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备案申请后30日内向符合条件的企业核发《暂定资质证书》。《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1年。房地产开发主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