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强制措施相关的法律条款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百三十三条和第一百三十六条。其中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决定逮捕的被告人,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内讯问。发现不应当逮捕的,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立即释放。
公安变更强制措施得领导签字吗
1、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案件时,要变更刑事强制措施的,一般需要经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经批准后,才能变更强制措施。
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零六条
对于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人保证的,如果保证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情况发生变化,不愿继续担保或者丧失担保条件,公安机关应当责令被取保候审人重新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或者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的,负责执行的派出所应当自发现保证人不愿继续担保或者丧失担保条件之日起三日以内通知决定取保候审的机关。
第一百二十三条需要解除监视居住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并及时通知负责执行的派出所、被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作出解除、变更监视居住决定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解除并通知被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三条
被逮捕的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变更强制措施: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六条
对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被告人,人民检察院建议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建议后十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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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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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措施,超期羁押要求变更强制措施陕西在线咨询 2021-10-14情形带来的相关内容介绍。对于超期羁押变更,我们要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具体情况就行决定。对于患有严重疾病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怀孕的犯罪嫌疑人,当疾病痊愈或者哺乳期已满的,会对被告人变更强制措施,直接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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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要求变更刑事强制措施的,可以不变更法院强制措施吗广西在线咨询 2021-11-16法院有权在刑事案件中变更强制措施。被逮捕的被告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予以释放: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第二,被告人被拘留的时间已经到了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的刑期;第三,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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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变更强制措施的解释北京在线咨询 2023-08-20法院在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情况下,会及时变更强制措施。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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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措施能不能变更云南在线咨询 2021-10-20可以,必须改变或解除强制措施的情况,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捕后,人民检察院仍需审查拘留的必要性。不需要继续拘留的,应当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立即撤销或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抓人或变更逮捕措施,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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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是哪些意思,哪些叫变更强制措施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26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