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见笔录的定义
会见笔录是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过程中,依法同他们会见,对他们的陈述所作的记录。笔录内容一般分为三部分:1、首部。居中写明“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笔录”,主要内容是时间、地点、会见人、被会见人、案由和记录人。2、正文。主要内容即为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的谈话记录。3、尾部。被会见人签名、日期。
二、会见笔录简介
会见笔录是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过程中,依法同他们会见,对他们的陈述所作的记录。
三、会见笔录笔录格式:
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笔录(第×次)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地点:
会见人(律师):
被会见人:
案由:
记录人:
笔录内容:
被会见人签名
年月日
四、会见笔录笔录要点(侦查阶段)
1、表明身份;出示委托书;告知犯罪嫌疑人受何亲友委托为其提供法律帮助;询问其是否同意聘请本律师,若同意,应在委托书上签名确认。
2、告知犯罪嫌疑人应如实陈述,如作伪证或隐匿罪证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了解犯罪嫌疑人的自然情况。包括:曾用名、出生日期、民族、党派、文化程度、婚姻家庭、有无受过刑事处分、被刑事处分的罪名、期限等。
4、是否参与以及怎样参与所涉嫌的案件。
5、如果承认有罪,陈述涉及定罪量刑的主要事实和情节。主要事实包括:犯罪的时间、地点、方法、手段、目的、动机、结果等。
6、陈述是否存在证明犯罪嫌疑人罪轻或者从轻、减轻、免除刑事责任的情形。包括:年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预备犯、未遂犯、从犯、胁迫犯、自首、重大立功表现、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中止犯、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等。
7、如果认为无罪,陈述无罪的辩解,是否有证明无罪的证据,包括:被指控的犯罪行为不是其所为;其行为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依法不构成犯罪;行为虽然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后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属于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行使职权以及意外事故;无刑事责任能力或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等。
8、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法律手续是否完备,程序是否合法。包括采取强制措施的时间、地点,是否收到相关法律文书等。
9、采取强制措施后其人身权利、诉讼权利是否受到侵犯。如:侦查机关是否有刑讯逼供等非法获取口供的行为;如果有,其供述是否属实;是否有诱供情形;对讯问笔录是否核对、补充;是否看到或收到作为证据使用的鉴定结论;是否申请过重新鉴定但却被驳回或置之不理等。
10、关于此次调查了解的陈述是否同对侦查机关的供述一致。
11、解答法律咨询,告知相关权利、义务。
12、有无需要代为申诉、控告的事宜。
13、其他需要了解的情况,如:身体状况、生活需要等。
14、让其核对本次会见笔录,确认无误后签署意见并逐页签名确认。
15、会见时若侦查机关派员在场,应在笔录中注明。
五、会见笔录参考范例:
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笔录(第一次)
时间:20××年×月××日上午×时×分至×时××分
地点:××市郊看守所第×会见室
会见人:A,B(××律师事务所)
被会见人:犯罪嫌疑人C
涉嫌罪名:盗窃
记录人:B
笔录内容:
问:你叫C?
答:是。
问:我们是××市××律师事务所律师,受你父亲××的委托,律师事务所指派我们为你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我们将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对于你父亲的委托,你同意我们律师事务所指派我们为你提供法律服务吗?
答:同意。
问:你的出生日期,还有籍贯;因何到××市?
答:我于19××年×月×日出生,籍贯××,在来××市前在××中专学××专业,到××市是为了给自己找个工作。
问:人民检察院对你的起诉书(人民法院对你的判决书)你是否收到?
答:收到。
问:××市公安机关认为你涉嫌犯有盗窃罪,并且是盗窃团伙主犯,你有何看法?
答:盗窃行为我确实有,但从未参加盗窃团伙,我只是个人偷过几次东西。
问:你把参与盗窃的情况如实陈述一下。
答:好的。19××年我在中专学校毕业,为了找个好一点,工资收入高一点的工作,我来到××市,并于同年×月受聘于××酒店做××工作。由于刚从农村来到城里,看到别人很有钱,心里很忌妒。我的工资并不是很高,除了做××之外我没有其他专长,所以一直也没有赚多少钱。在酒店工作过程中,我看到来酒店的客人大多数都有手机,很眼馋,一直想自己有一部,因价格太高,一直没有买。19××年×月的一天,我在大堂值班,恰巧店内保存了一个客人遗忘的公文包,是加有密码锁的,我心存好奇,就随便拨弄了几个数字,没想到竟让我给打开了,包内有一部诺基亚手机和一些杂物。我看四处无人,又是客人遗忘的东西,就偷走了那部手机,并一直藏在床下,等以后入网自己使用。这就是那部被公安局查出来的赃物。
问:公安机关认为你是××省人王××、蒋××、于××盗窃团伙的成员,你认可吗?
答:冤枉啊!我只是和他们认识,聊过几次,我可从来没和他们一起偷过东西啊!
问:你把同王××、蒋××、于××认识交往的经过谈一下。
答:我是××省人,孤身一人来到××市,没有朋友,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参加了一个老乡会,会上喝酒时认识了王××、蒋××、于××。开始他们说是在××市做××生意的,在随后的几次交往中,我才知道他们都是长期流窜作案的盗窃犯.由于臭味相投,我就把自己曾偷拿手机的事告诉了他们,并让于××为我代为办理手机入网,王××、蒋××、于××也将他们参与盗窃的经历告诉我,并邀我入伙,但我当时说考虑考虑,并没有答应他们。
问:王××、蒋××、于××在被公安机关逮捕后,供认你参与了他们在本市××区××街×号的偷窃××一事,你参与了吗?
答:没有,绝对没有。
问:王××、蒋××、于××偷××那天你在干什么,在什么地方?
答:那天是×月×日,是星期六,我休班,去了一个老乡家里,他可以给我作证。
问:王××、蒋××、于××给你说起过他们要去偷××吗?
答:说起过。在一次聚会上,我们四个人一起喝酒,郭××说××最近卖得挺火,如果能搞到一些,他负责销货,可以卖上大价钱,我当时只听说,开没有在意。
问:你共与王××、蒋××、于××见过几次面,最后一次在什么时间?
答:一共好像见过四、五次面,最后一次是在今年初,大概是1月份左右。
问:你还有什么要说的吗,
答:没有了。
问:你看看笔录,看记得对不对,如果没错,你看后签字。
答:好的。以上笔录我看过,与我讲的一样。
签名
××年××月××日
通过对上述内容的阅读,我们知道,律师为帮助犯罪嫌疑人或者是被告人,依法同他们见面,并且将他们陈述的所有信息记录下来的一个笔录。主要内容包括时间,地点,被会见人,,会见人,记录人和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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