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上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2 20:00:31 60 人看过

关于调整本市非因工死亡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了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民政局关于调整本市非因工死亡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自2009年4月1日起,本市非因工死亡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从每人每月4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425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儿的,增加30%。

据了解,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将本市非因工死亡职工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纳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的通知》确定的原则,为了进一步保障本市非因工死亡职工遗属的基本生活,自2009年4月1日起,将本市非因工死亡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从每人每月4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425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儿的,增加30%。

按通知规定调整后增加的费用由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

北京市劳动局关于解决原北京市水产局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困难补助问题的函

北京市水产总公司:

你总公司京水产字(1995)40号“关于解决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困难补助问题的请示”收悉。现将有关问题函告如下:

原北京市水产局根据中共中央中发(1962)第415号文件批示,于1962年撤销,其所属的北京第一、第二渔业公司的全部人、财、物均移交给原国家水产部(现在的农业部)。按照北京市京政发〔1993〕57号文件的规定,原北京市水产局第一、第二渔业公司精减退职老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费应由原国家水产部(现在的农业部)发给。鉴于京政发〔1993〕57号文件是北京市地方性规章,请你们将精减退职老职工的有关材料和文件反映给农业部,我们也将向农业部反映这一问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4日 11: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总公司相关文章
  •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是什么
    一、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是什么(一)丧葬费:2008年8月31前,企业员工死亡后丧葬费标准为1500元;2008年9月1日开始,厅级以上人员丧葬费标准为4000元,其他为3500元;(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2008年8月31日钱,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30元;2008年9月1日后,调整为农业人口遗属每人每月230元,非农业人口遗属每人每月280元。除了丧葬费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外,遗属补助还可能包括以下几点。(三)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按照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执行;(四)符合下列条件的遗属,适当提高补助标准:1、死者系因公牺牲并被授予烈士称号的,其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在3款规定数额基础上提高50%。2、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死者的遗属,其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在3款规定数额基础上提高30%。3、因公死亡人员的遗属以及孤独单身的遗属,其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在3款规定数额基础上提高20%。(五
    2023-06-08
    381人看过
  • 企业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提高
    为提高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公死亡后供养直系亲属基本生活水平,使其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近日,山东省日照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联合发文,确定从2009年12月1日起,将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公死亡后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22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320元,每人每月增加100元。据介绍,日照市各类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符合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供养直系亲属,补助标准由2007年1月1日起执行的每人每月22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320元,其中,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职工的遗属补助标准,在上述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20%;职工遗属为孤寡一人者,在上述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10%;兼有上述两种情况的,补助标准在上述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30%。据了解,调整后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已纳入统筹的企业离退休人员从统筹基金中列支,其他人员从原渠道列支。
    2023-05-05
    135人看过
  • 如何申请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一、如何申请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申请遗属补助人的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户口须注明“丧偶”);证明信(证明关系及无业)(申请遗属补助人所在居委会、办事处盖章);减少表原件及复印件(劳保中心提供);档案(劳保中心提供);填写临时申请表并报送初审后更正材料;正式申报后打印正式申请表并到企业、居委会、劳保中心、办事处、社保机构盖章审批后,录入社区微机增加遗属。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有困难的,由死者生前所在单位给予的定期或临时补助费。补助费的多少,根据享受遗属补助的人数和其生活困难的程度来确定。对因工死亡的,补助费标准可适当提高一些,但总额不得超过死者生前的工资。
    2023-05-09
    411人看过
  • 机关事业单位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一、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条件死亡的工作人员必须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或离退休人员,因公牺牲或者参加工作满5年病故的,其符合条件的遗属可享受定期补助。工作人员因违法等原因造成死亡的,遗属不再享受补助。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对象及条件(一)父、夫年满60周岁,或者不满60周岁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者;(二)母、妻年满50周岁,或者不满50周岁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者;(三)子女不满16周岁或年满16周岁尚在普通中学学习,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四)弟、妹不 满16周岁或年满16周岁尚在普通中学学习,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 ;(五)遗属系 普通高校、中专、技校在校学生(不含硕士、博士研究生)的。三、补助的标准符合生活 困难补助的遗属,不 分农村居民、城镇居民,按遗属户籍所在地政府公布的城镇 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执行。城镇居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调整 时,遗属生活苦难补助相应进行
    2023-03-09
    165人看过
  • 哪些人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
    一、哪些人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指依靠死者生前供养的下列直系亲属和其他亲属:①父(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夫年满60岁,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②母(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妻年满50岁,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③子女(包括遗腹子女、养子女、前妻或者前夫所生子女)年未满16岁,或者满16岁尚在普通中学学习,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④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弟妹)年未满16岁,或者满16岁尚在普通中学学习,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死者配偶有固定收入的,其收入数额在扣除本人必要的生活费以后,所余部分应作为遗属生活费,不足时,再给予补助。扣除标准,由各地区根据本地区一般工作人员的生活水平确定。二、遗属补助办理需要哪些材料1、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复印件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注明死亡日期的户籍注销证明复印件或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复印件;2、申请人与死亡职工关系证明;3、职工遗属的有效身
    2023-05-09
    275人看过
  • 员工病故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申请书
    一、员工病故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申请书遗属补助申请书范文1尊敬的人民政府领导:我叫,系已故职工的妻子,今年岁,因长期在家务农,体弱多病。如今,年岁已大,患有严重的腰间盘突出症、冠心病,需要长期服药治疗,医疗费用都是由丈夫的退休金来承担。今年9月6日,丈夫因心脏衰竭不幸去世,家里没有了生活来源,医疗费用没有了保障,家庭生活出现了困难,特申请遗属定期生活困难补助。望组织给予批准为谢!特此申请!申请人:年月遗属补助申请书范文2尊敬的领导:我叫,系小学已故教师的母亲,今年85岁,由儿子赡养。因长期在家务农,体弱多病。如今,年岁已大,患有严重的腰间盘突出症、冠心病,需要长期服药治疗。今年9月5日,儿子因胃癌不幸去世,家里没有了生活来源,医疗费用没有了保障,家庭生活出现了困难,特申请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望组织给予批准为谢!特此申请!申请人:年月二、申请低保时应提供的证明有:(1)申请书(2)居民户口簿、居民
    2023-05-09
    236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总公司
    词条

    总公司是管辖公司全部组织的总机构。总公司本身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直接从事经营活动。总公司对公司系统内的业务经营、资金调度、人事安排等具有统一的决定权。... 更多>

    #总公司
    相关咨询
    • 遗属生活困难的补助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4-10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领取首先遗属主要依靠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在死者死亡时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无固定收入的亲属,可以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 1、死者的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2、死者的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3、死者的子女未满18周岁的; 4、死者的父母均已死亡,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07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条件如下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以后,遗属生活有困难的,死者生前所在单位可以根据“困难大的多补助,困难小的少补助,不困难的不补助”的原则,给予定期或临时补助。 (2)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一般以能维持当地群众生活水平为原则,具体标准由各省、市、自治区规定(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执行所在地区的标准)。对于在保护、抢救国家资财或在对敌斗争中牺牲的人员,其遗属生活困难补
    •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条件?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0-23
      依靠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死者死亡时有以下情况之一没有固定收入的亲属,可以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1、死者配偶,男性6O岁,女性55岁2、死者父母,男性60岁,女性55岁3、死者儿童不满18岁4、死者父母死亡,兄弟姐妹不满18岁。
    •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有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10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可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对象,主要是指死者生前供养的下列亲属: (1)父(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夫年满六十岁、或者虽未满六十岁,但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2)母(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妻年满五十岁、或者虽未满五十岁,但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3)子女(包括遗腹子女、养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年未满十八岁;或者虽满十八岁尚在学校学习或者基本丧失劳动力的。
    •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条件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6-10
      依靠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在死者死亡时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无固定收入的亲属,可以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 1、死者的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2、死者的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3、死者的子女未满18周岁的; 4、死者的父母均已死亡,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