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的注意事项有哪一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1 04:02:36 382 人看过

1.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继承,还需提供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已购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

2.若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法院判决的需提交法院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4.若继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4日 09: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继承债务的清偿中有哪些注意事项
    根据法律规定,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按照遗嘱继承遗产,应当对被继承人生前所负债务承担清偿责任,清偿债务的限额以被继承人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为限。若继承人放弃对遗产的继承权,其对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一、网贷借款人死了怎么办网贷借款人死了由担保人和继承人在继承的的财产范围内承担,如果贷款是用于家用,夫妻共同财产也应该承担。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二、父亲死了我欠了20万的债务需要交给谁继承人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2023-06-23
    312人看过
  • 独生子女要继承父母房产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独生子女房产继承的4大注意事项据了解,一些法院确实碰到不少这类难题。随着“80后”已经奔向不惑,独生子女继承父母遗产的问题渐渐显现出来。一些银行和房管部门在落实遗产继承时需要独生子女为唯一继承人的公证证明或法院判决书,而独生子女在父母双亡的情况下,没有兄弟姐妹当“被告”,无法立案,导致继承遗产的权利受阻。那么,碰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呢?1、在《民事诉讼法》中增设特别程序解决如果在《民事诉讼法》中增设特别程序解决,会解决实际审判过程中当事人和法院审判人员的困扰。对于此类案件,可参照认定财产无主类案件,增设认定财产所有权类案件的特别程序。首先,应明确该类案件的范围,即申请人仅限于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只有一人的确认继承类、遗赠类财产的权属案件。其次,申请人在申请认定财产所有权时,应当提交关于其是唯一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证据。最后,申请人认定财产的所有权,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财产所在
    2023-05-05
    437人看过
  • 继承遗产公证需要哪些材料,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继承遗产公证需要哪些材料继承遗产公证需要材料包括: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簿。4.亲属关系证明。一般由被继承人或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证明,也可以由以上主体所在地公安机关证明。居民可以由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证明。村民可以由村委会和乡(镇)政府证明。5.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由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6.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继承的,应当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7.被继承人父母已经死亡的,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8.遗嘱继承的,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遗嘱。二、继承遗产公证有哪些注意事项?继承遗产公证注意事项有:1.继承人应在开户网点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未设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法院)办理遗产所有权公证。2.遗产所有权证明上必须明确记载存款账号、户名和金额。
    2023-04-24
    329人看过
  •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的继承有哪些注意事项?
    在房屋所有权人已经过世的情况下,则属于房屋所有权人所有的征收补偿款应作为遗产依法予以继承,若被征收人有遗嘱的,按其遗嘱办理,若没有遗嘱,则按照《民法典》的规定,由其法定继承人予以继承。若采取的是房屋产权调换方式,则被继承人作为被征收人取得产权调换房亦按照上述继承原则办理。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方法哪些情形农村房屋拆迁要予以补偿,哪些情形农村房屋拆迁不能予以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式有哪些?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被拆除房屋的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的记载为准。如记载与实际不符的,除违章建筑外,应以实际为准。补偿安置的时间界点:1,征地公告时,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且新房已建造完毕的,对新房予以补偿,对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房不予补偿。征地公告时,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新房尚未建
    2023-07-04
    488人看过
  • 非独生子女继承房产的注意事项
    法定继承中,非独生子女应当与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父母的遗产。具体来说,包括: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其他子女。原则上,遗产应当在前述继承人之间平均分配。但是继承人协商一致的,也可以不均分;对于生活困难,没有劳动能力的,应当多分。如果不是法定继承,父母生前立有有效的遗嘱,则按照遗嘱的内容来处理遗产继承问题。孩子怎么继承房产父母去世后,房产可以由遗嘱来继承,子女要提供被继承人的遗嘱、死亡证明以及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申请继承被继承人的房产。没有遗嘱的,则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房产,孩子属于父母遗产继承的第一顺位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包括积极遗产和消极遗产。积极遗产指死者生前个人享有的财物和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权益,如债权和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益等。消极遗产指死者生前所欠的个人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
    2023-07-08
    411人看过
  • 法律视角下的继承房产注意事项
    一、法律视角下的继承房产注意事项法律视角下的继承房产注意事项:继承遗产的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能亲自办理的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该房产必须依法取得,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继承需提供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已购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二、房产继承都有哪些人房产继承都有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
    2023-05-27
    227人看过
  • 啥时候能放弃遗产继承权,放弃继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啥时候能放弃遗产继承权1、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2、如果法定继承人提出放弃继承,也可以在继承开始前提出。3、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则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开始后提出。4、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的接受和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二、放弃继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我国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做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在确认继承权可以放弃的同时,司法实践中还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放弃继承的表示必须在继承开始以后做出。因为于继承开始前,继承人并不享有可以处分的主观权利,仅享有客观权
    2024-01-26
    390人看过
  • 房产继承过户手续办理流程和一些注意事项
    一房产继承程序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一)继承公证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二)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所需提交资料1、房屋所有权证书;2、继承公证;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注:A、若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继承,还需提供《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已购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收件窗口领取);B、若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C、法院判决的需提交法院判决
    2023-05-03
    92人看过
  •  撰写老人房产继承遗嘱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本文介绍了遗嘱的概念、内容和作用。遗嘱是遗嘱人在生前按照法律规定对遗产或其他事务作出的个人处理,具有法律效力。遗嘱的内容包括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住址,遗嘱所涉及的房产状况,对房产和其他事务的处理意见,如果遗嘱执行人存在,应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和住址等,遗嘱的制作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遗嘱的目的是确保遗嘱人在离世后,其意愿能够得到尊重和实现。根据遗嘱人的要求,以下是对其房产继承遗嘱内容的改写:1.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住址;2.遗嘱所涉及的房产状况;3.对房产和其他事务的处理意见;4.如果遗嘱执行人存在,应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和住址等;5.遗嘱的制作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怎 么 写 遗 嘱 ?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对自己财产进行处分的一
    2023-09-11
    392人看过
  • 著作权继承应注意哪些事项?
    作者去世后,继承人或第三人可根据作者的遗嘱、遗赠扶养协议或法定继承的规定取得著作权,成为著作权主体。一般而言,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可以继承,人身权利不能继承。但是,对于死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继承人能否行使发表权以及能否享有遗作的著作权的问题,各国规定不一。若干共同继承人如何行使其著作权处分作品的权利不能被分成若干份由继承人来分别行使,而只能由全体继承人共同共有。如此,则若干继承人之间的关系应认定为共同共有,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即共同共有财产的处分,采取全体共有人协商一致的原则,未经全体共有人的一致同意,各共有人不能单独处分财产。但是,对于共有著作权的行使、处分是否也应适用协商一致的原则?著作权具有不同于其他财产的特殊性质,不能单纯地依此原则而处理。法律创设著作权的目的主要是保护作者的权益与维护
    2023-06-08
    79人看过
  • 中国公民继承境外遗产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①在办理有关继承事项时,最好先委托遗产所在地或被继承人最后居住地的亲友或者律师,了解遗产的状况,对遗产的总额、所在地、种类以及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债务的总额、继承人的人数等情况有个初步认识,然后再着手办理继承的申请。如果继承人在当地无亲友又无能力支付委托律师的费用的,可以请求我驻该国或地区的使领馆帮助了解这些情况,这样做,是为了避免发生继承人为办理继承事项所支付的费用大于继承的财产价额的情况。②弄清该国民法典律特点:特别是掌握该国是否实行限定继承原则。所谓限定继承原则,是指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后,他应承担被继承人生前债务的归还义务,以从被继承人那儿继承所得财产为限。反之,则为限定继承原则。我国实行限定继承原则。有些国家的民法典与我国民法典不同,不以限定继承为原则。继承人如果没有事先作出限定继承的声明,那么他负责清偿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债务就不以他继承遗产的价额为限:如果被继承人的债务价额超过
    2023-06-14
    219人看过
  •  打继承房屋诉讼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继承房屋诉讼的步骤包括准备相关文件、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及其他资料、按时参加庭审。起诉状应当记明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别、民族、职业、住所等信息以及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也需要在起诉状中记明。提起继承房屋诉讼的步骤:1.准备相关文件,包括起诉状、继承人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被继承房屋房产证等;2.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及其他相关资料;3.按时参加庭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继承房屋官司怎么打?诉讼流程及
    2023-11-27
    107人看过
  • 遗产继承需要注意的事项有什么?
    一、遗产继承需要注意的事项有什么?时效限制立遗嘱是公民的一项私权行为,表现为公民对个人财产的自由处分。公民可以在遗嘱中自主决定其遗产承受人,承受人既可以是其法定继承人,也可以是国家、集体或其他公民(此类遗嘱在法律上叫遗赠)。当然,遗产承受人有权按照遗嘱接受或放弃遗产。然而,遗嘱何时生效,遗产承受人什么时候可以接受或放弃遗产?会不会过了一段时间,就不能接受遗产了?生活当中,不少人都对此存有疑问。对于一个形式上完备,内容确定的遗嘱在遗嘱人死亡时生效。但遗嘱生效后,并不表明遗产承受人在任何时候均可不受阻碍地行使其继承权利。遗嘱继承在本质上是财产所有权的流转,所以遗嘱继承的效力会受到财产所有权效力的影响。为了促进财产流转,充分利用财产,不让财产承受人躺在权利上睡觉,国家对遗产承受人继承权利的保护期限作了一定的规制,表现在:第一,对受遗赠人接受遗产期限作了规制。《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第2款规定
    2024-01-17
    331人看过
  • 继承房产时要注意哪些?
    一、继承房产时要注意哪些1、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2、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可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定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对遗嘱内容有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遗产分割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房地产管理机关根据判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3、接受赠与房产的受赠人,应当持房产所有人的赠与公证书和本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持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4、有关房产所有权
    2023-04-29
    43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继承房产有哪些新政策继承房产注意事项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06
      房产新政策一:限购; 房产新政策二:增加土地供应; 房产新政策三:整治首付贷; 房产新政策四:房地产税立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
    • 有哪些注意事项房产分割的注意事项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5-07
      约定办理房产分割有以下注意事项: 1、房屋地址准确。 2、产权比例要明确。 3、分配可定惩罚性约定。 4、写清日期、署名。 5、产权赠与要过户。 6、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约定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继承房屋是怎么回事?继承房屋注意事项有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5-06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如下: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
    • 房产继承过户在哪些事项上要注意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12
      房屋产权继承过户的注意点 (一)许多产权继承人在没有处分房产时都没有继承概念,产权证是爷爷或奶奶的,到了孙子辈,卖房过户时才知道需要继承。这样的继承应先顺序到父辈,父亲的姊妹兄弟应全部到场。一般家庭之前对房产做了内部分割,这样、其他子女应放弃继承,由房屋实际占有(分配)人一人继承。 (二)如果房屋产权人子女多,且房屋实际占有人去世,办理继承公证时,在其他子女放弃继承后,由房屋实际占有人的配偶和子女
    • 继承房产需要哪些手续需要注意事项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06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继承房产的步骤如下: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