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债务纠纷极端现象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9 19:32:27 134 人看过

八种债务纠纷的极端现象包括:

1、“暴力逼债”。主要指债权人自己通过暴力方法来逼迫债务人就范,常见的方法有非法拘禁、绑架、伤害乃至杀害债务人。

2、“涉黑讨债”。主要指债权人通过黑社会方式来讨债,具体分为两种情形,一种是债权人自己就是黑社会成员,另一种是债权人通过黑社会(例如涉黑的讨债公司)来讨债。涉黑讨债中一般也使用暴力,但它与暴力逼债的区别在于:暴力逼债是简单的使用暴力,一般因为债权人的激情的发生;而涉黑讨债则是有组织、有计划的使用黑社会的手法来要债。

3、“自残要债”。主要指债权人通过自虐、自残、自杀等方式要债,一般发生在债权人处于弱势地位的案件中。

4、“霸道拒债”。主要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其中“要钱没有”又分真没有和装没有两种情形;二是“有钱也不给你,看你能把老子怎么样”。

5、“恶意逃债”。主要指债务人有还债能力却采用“金蝉脱壳”等方法,逃出债权人控制的地域范围。

6、“消极避债”。主要指债务人在无力履行的情况下,为了摆脱债权人的一再追讨而不得以的消极避世行为。如有的债务人躲到荒山之上,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如重庆李先培为躲债变成现代“山顶洞人”事件;更有严重的,为了躲债,自己干脆去犯罪,等着进监狱,从而使债权人再也不来缠自己,如河北省乐亭县农民史某为躲债故意犯罪被判8年案。

7、“抢先要债”。主要指债务人无力清偿全部债务时,一些精明的债权人率先提起民事诉讼以实现债权,而其他债权人得不到清偿,也就是所谓的“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

8、“择亲还债”。主要指债务人无力清偿全部债务时,可能会先清偿与自己关系密切的债权人的债,而其他债权人得不到清偿。

一、个人申请破产后欠款怎么办?

法律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但目前社会上债务得不到偿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无力偿还,另一种是有能力而拒不偿还。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三十六条【债权人代位权的提前行使】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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