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2 18:03:41 256 人看过

一、哪些行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1、国家行为

2、抽象行政行为

3、行政机关对其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5、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

6、行政机关的调解行为和仲裁行为

7、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

8、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

9、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三条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二、行政诉讼的判决结果有哪些

1、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2、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3、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职责;

4、判决被告履行给付义务;

5、判决确认违法,但不撤销行政行为;

6、判决确认行政行为无效;

7、判决责令被告采取补救措施;给原告造成损失的,依法判决被告承担赔偿责任;

8、判决变更处罚数额;

9、判决被告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责任;

10、判决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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