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没收违法所得没钱怎样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5 12:01:34 375 人看过

一、犯罪没收违法所得没钱怎样办

1、依法中止执行,等到有执行能力时再予执行。

2、与法院沟通,分期缴纳。

3、司法机关依法追缴,通过调查各类财物状况,查封、扣押、划拨账户等方式完成。

追缴是指司法机关依法强制收回犯罪分子的赃款、赃物。退还原主或上缴国家,人民法院依法将犯罪分子未缴纳的罚金从其个人存款中划出,或以其财产变卖款抵缴和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将判处犯罪分子没收的财产,收回上缴国库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追缴的对象,必须是与刑事案件有关的财物。这里所讲的与刑事案件有关的财物,主要包括与刑事案件有关系的个人储蓄存款、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和其他各种物品,贪污、受贿、行贿、盗窃、诈骗等案件的赃款、赃物,判决没收财产,犯罪分子应缴纳罚金,还未缴纳的与其同等的金钱或财物。与案件无关的物品、存款、债券,超出没收财产范围的被告人其他财产,他人财产,超出未缴纳罚金以外的金钱、存款及有价证券,均不能适用追缴。

二、刑事追缴与刑事执行的区别

一般意义上的追缴是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在判决前的司法活动,应该在刑事判决时结束,因为追缴或者退赔情况可以是人民法院量刑的情节之一,一旦判决,刑事追缴就转变成判决的执行。在司法实践中,人们习惯将判决后的追缴称为执行。违法所得的执行,实际上是刑事追缴的一个特殊阶段,两者适用法律并不完全相同,通行的追缴主要适用刑事法律,而执行除了适用刑事法律外,还要参照适用民事法律,甚至主要适用民事法律。当然,由于我国目前对追缴的含义没有明确的区分,实体法、程序法、司法解释之间使用非常随意,有时在同一法律之中也会出现与执行混用的情形。

追缴违法所得由人民法院执行。但对于法院内部执行机构的确定又有分歧。有人主张由刑事审判庭负责执行;有人主张由执行机构负责执行;有人主张由法警队负责执行;也有人提出折衷主张,不需要强制执行的由刑事审判庭负责执行,需要强制执行的,由执行机构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8日 02: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定罪免刑是否没收违法所得
    一、定罪免刑是否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退还一般不能免刑,但是可以酌情减轻或者从轻处罚。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如果只要证明违法所得己退还,就不应再重复退还了。《刑法》第64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刑法第十三条但书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可见它是指行为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不予处罚。而免刑制度是行为人有罪,只因为某种特殊情况即免刑情节的存在才免除其刑罚,他们之间存在本质区别。二、定罪免刑和缓刑的区别(一)定罪免处是对犯罪分子不判处刑罚,缓刑是需要对犯罪分子判处刑罚的;(二)适用的情况是不一样的,定罪免
    2023-04-24
    133人看过
  • 没收违法所得缴纳方式是怎么样的
    没收违法所得缴纳方式有当事人自愿缴纳,也有人民法院强制缴纳。法院对被告人违法所得应当没收1、没收违法所得,是指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依法将违法行为人取得的违法所得财物,运用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强制措施,对其违法所得财物的所有权予以强制性剥夺的处罚方式。2、违法所得的追缴和处理应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办理。违法所得产生的途径主要有两种,一种是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规定“没收违法所得”是行政处罚的法定种类之一,是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法定制裁;一种是刑事途径,指的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由司法机关认定和处理的违法所得。当然,在执法活动中这两者并不是绝然独立的,而是可以相互转化的。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需要没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
    2023-06-13
    107人看过
  • 没收违法所得审判范围
    没收违法所得程序的案件范围如下: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者案件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等情形;2、且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毒品犯罪/拐卖妇女儿童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案件。没收违法所得程序是怎样的没收违法所得程序(1)申请的提出:应由犯罪地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市一级检察院,向对应的中级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如被告人系在审理过程中死亡的,原审理法院也可受理申请。(2)法院审查、受理:法院对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应在7日内审查完毕,决定是否受理。决定受理的,应在十五日内发出公告,公告期为六个月。公告范围:应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或法院的官方网站予以刊登,并在法院公告栏张贴、公示。如法院已掌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联系方式的,应直接告知并记录在案。(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近亲属、其他利害关系
    2023-07-22
    116人看过
  • 没收违法所得如何界定?
    一、没收违法所得如何界定?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3年7月2日通过的《关于惩治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补充规定》和1993年7月2日通过的《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中,未对违法所得数额作出规定,之后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立案标准的规定》中将违法所得数额解释为销售收入,而199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形式案件如何认定违法所得数额的批复中》解释为获利的数额。《食品卫生法》中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的情形主要有两类:一类是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资格不合法;一类是生产经营了不符合卫生标准或是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1997年3月15日卫生部令49号发布)第七条规定:违法所得是指违反《食品卫生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全部营业收入(包括成本和利润)。另外,卫生部卫监发[1996]59号文关于违法所得认定中有关问题的批复中规定:违法所得额是指
    2023-06-06
    244人看过
  • 还没到账的违法所得要没收吗
    还没到账的只要是属于违法所得都要没收。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一节 量刑    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2023-11-17
    398人看过
  • 怎样认定违法犯罪所得?
    通过犯罪直接得到的赃款、赃物,应当认定为法律规定的“犯罪所得”。上游犯罪的行为人对犯罪所得进行处理后得到的孳息、租金等,应当认定为法律规定的“犯罪所得产生的收益”。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采取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以外的方法,如居间介绍买卖,收受,持有,使用,加工,提供资金账户,协助将财物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协助将资金转移、汇往境外等,应当认定为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购房资金属于违法犯罪所得房子要退吗?购房资金来源违法犯罪所得房子要退。刑事案件中的涉案财物,司法实践中常用的提法是“赃款赃物”,而我国《刑法》中对于刑事案件中的涉案财物的处理原则主要体现在其第六十四条之规定:犯罪分子违法犯罪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这一条文中提及
    2023-07-07
    277人看过
  • 违法所得没有退回怎么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六条,本规定第四条至第十三条规定中的违法所得,属于价格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价款的,责令经营者限期退还。难以查找多付价款的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的,责令公告查找。经营者拒不按照前款规定退还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的价款,以及期限届满没有退还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的价款,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予以没收,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要求退还时,由经营者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法所得怎么认定1、违法所得的获取手段具有违法性。违法所得是行为人通过法律禁止的手段获取的,正是这个根本特征将违法所得与行为人的个人合法财产区别开来。由于违法所得的获取渠道是非法的,因此即使行为人事实上占有了金钱或财物,也不能获得法律承认的所有权,这也是对违法所得进行追缴或退赔处理的法律基础。2.违法所得具有经济价值。行为人通过各种违法手段获取违法所得的根本目的在于追求这
    2023-04-26
    184人看过
  • 隐瞒犯罪所得有没收车吗
    对于追缴、责令退赔的财物,有两种处理方法:其中属于被害人的合法财产且可以返还被害人的情况下,应当返还被害人;在无被害人或虽有被害人但无法返还被害人,或者是违禁品或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的情况下,则予以没收后上缴国库。这里应注意以下几点:1、无法返还被害人的情形,主要有被害人无法联系到,或者被害人明确表示放弃退赔财产所有权或被害单位已经不存在也无财产继承单位等情况。对于司法实践中常见的被害人因路途遥远不便到案件受理机关所在地接受返还的情况,笔者认为,应采取灵活的方法,如由被害人传真有效身份证明文件、银行帐户号码,由退赔执行机关将款项直接打入被害人银行帐户,一方面真正做到了为民服务,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办案机关财务处理。而对于真正无法返还的情况,也应及时做出明确的财务处理。2、有权决定的主体。笔者认为,只有人民法院有权决定哪些犯罪分子的违法所得应返还被害人,哪些应没收后上缴国库,且应在裁判文书中明确
    2023-03-15
    351人看过
  • 向什么提出没收违法所得
    一、向什么提出没收违法所得公安的没收行为非法,但是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合法。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80条规定,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检察院可以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应当写出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移送检察院,再由检察院向法院申请没收违法所得,最后是否没收由法院决定。但是,对于查封、扣押、冻结一事,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3家都有权力做,而且公安机关和检察院进行查封,扣押或者冻结的,不需要得到法院的准许。依据《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8条的规定,现有证据证明存在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应当予以没收的,公安机关、检察院可以进行调查。公安机关、检察院进行调查,可以依法进行查封、扣押、查询、冻结。二、没收违法所得法律特征手段违法性。违法所得是行为人通过法律禁止的手段获取的,如果行为人通过合法的手段或途
    2024-04-04
    419人看过
  • 违法所得予以没收判决书
    一、违法所得予以没收判决书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6)沪0101刑初1085号公诉机关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康晓X,男,1981年7月21日出生,汉族,户籍在本市长宁区,暂住本市。辩护人肖婧,上海海一律师事务所律师。辩护人王罗杰,上海市中天阳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以沪黄检诉刑诉〔2016〕99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康晓X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于2016年11月2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薛某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康晓X及辩护人肖婧、王罗杰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康晓X在担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寿财险上海市分公司”)本部理赔分中心/营业厅主任期间,利用其负责保险事故的相关勘查、定损理赔等工作的职务便利,
    2021-09-02
    87人看过
  • 没收违法所得需要听证吗
    一、没收违法所得是否需要听证《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对照《行政处罚法》第八条可以发现,《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并未明确把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或者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种类纳入其中。《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中的“等”指仅限于“等”字之前的3种情形,还是包括类似情形而省略规定呢?仅就文义而言,确实存在两种可能,尚有待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没收财产是否应当进行听证及没收经营药品行为等有关法律问题的答复》(〔2004〕行他字第1号,2004年9月4日,以下简称《答复》)曾指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行政机关作出没收较大数额财产的行政处罚决定前,未告知当事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或者未按规定举行听证的,应当根据《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确认该行政处罚决定违反
    2023-04-28
    239人看过
  • 违法所得具体由谁没收呢
    违法所得由人民法院没收。对于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法所得,是指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因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所得的赃款、赃物和非法利益。《刑事诉讼法》第三百条人民法院经审理,对经查证属于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应当裁定予以没收;对不属于应当追缴的财产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请,解除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对于人民法院依照前款规定作出的裁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提出上诉、抗诉。
    2024-05-04
    163人看过
  • 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依据民法
    一、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依据民法认定违法所得包括以下三种方式:1、通过实施犯罪直接或者间接产生、获得的任何财产,应当认定为违法所得;2、违法所得已经部分或者全部转变、转化为其他财产的,转变、转化后的财产应当视为违法所得;3、来自违法所得转变、转化后的财产收益,或者与来自违法所得相混合财产中违法所得相应部分的收益,应当视为违法所得。二、申请没收违法所得的流程公安的“没收”行为非法,但是“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合法。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80条规定,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检察院可以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应当写出“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移送检察院,再由检察院向法院申请“没收”违法所得,最后是否“没收”由法院决定。但是,对于“查封、扣押、冻结”一事,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3家都有权力做,而且公安机关和检察院进
    2023-04-12
    106人看过
  • 盗窃罪没收违法所得会有案底吗
    不没收。可以启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案件仅有两类,及贪污贿赂重大犯罪案件和恐怖活动重大犯罪案件,其他案件不适用该程序。一、盗窃罪没收违法所得会有案底吗法院可以侦查。在我国,刑事案件的侦查通常是由公安机关进行,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对于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二、检察院可以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有哪些检察院可以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有:1.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案件;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
    2023-06-21
    42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什么犯罪会被处理没收违法所得
      河北在线咨询 2023-12-16
      要被没收违法所得的犯罪包括占有型、挪用型贪污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洗钱罪及其上游犯罪;贿赂类犯罪以及两类新型特殊诈骗犯罪。其中贿赂类犯罪主要包括受贿、单位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行贿、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对单位行贿、介绍贿赂、单位行贿等犯罪。
    • 没收违法所得但没钱怎么办,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9-04
      一、没收违法所得但没钱怎么办 1、依法中止执行,等到有执行能力时再予执行。 2、与法院沟通,分期缴纳。 3、司法机关依法追缴,通过调查各类财物状况,查封、扣押、划拨账户等方式完成。追缴是指司法机关依法强制收回犯罪分子的赃款、赃物。退还原主或上缴国家,人民法院依法将犯罪分子未缴纳的罚金从其个人存款中划出,或以其财产变卖款抵缴和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将判处犯罪分子没收的财产,收回上缴国库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 没钱交纳的违法所得怎么办?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8-21
      追缴违法所得没有钱的处理方法具体如下: 1、依法中止执行,等到有执行能力时再予执行。 2、与法院沟通,分期缴纳。 3、司法机关依法追缴,通过调查各类财物状况,查封、扣押、划拨账户等方式完成。
    • 犯贪污罪被公安机关查扣并没收违法所得的案子,是否应没收违法所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2-25
      一、应没收违法所得。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条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应当写出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应当提供与犯罪事实、违法所得相关的证据材料,并列明
    • 没收违法所得但没钱怎么办,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8-16
      追缴违法所得没有钱的处理方法具体如下: 1、依法中止执行,等到有执行能力时再予执行。 2、与法院沟通,分期缴纳。 3、司法机关依法追缴,通过调查各类财物状况,查封、扣押、划拨账户等方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