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和质权谁占优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1 16:34:53 373 人看过

抵押权优先于质权。优先权是法律上基于特殊政策性考虑而赋予某些特种债权或其他权利的一种特殊效力,以保障该项权利能够较之普通债权而优先实现。法律规定,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

一、个人债务偿还的顺序

个人债务清偿按照优先债权、普通债权的顺序偿还。优先债权一般包括质权、抵押权和留置权。债务人应优先清偿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优先债权清偿完毕后,再清偿普通债权,不足以清偿的,按债权的比例分别予以偿还。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规定,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建设工程担保的方式有哪些

建设工程担保的方式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

1、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人属于借款合同中的第三人,借款人是被保证人,出借人是债权人。

2、抵押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借款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出借人为抵押权人,用于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3、质押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时,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借款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出借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或登记的权利为质押财产。

4、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法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5、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20%。定金合同要采用书面形式,并在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生效。

三、船舶的优先权

船舶优先权,是指特定海事债权人依法享有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债务时,以船舶为标的的对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海商法赋予海事债权人的一项特权。根据中国《海商法》规定,享有船舶优先权的海事请求人,可向船舶所有人、光船承租人、船舶经营人提出对海事请求的船舶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并规定优先权的标的是包括属具的船舶。船舶优先权先于船舶留置权受偿,船舶抵押权后于船舶留置权受偿。

船舶优先权的行使通过法院扣押产生优先权的船舶行使,船舶优先权因海事请求权的转移而转移,不因船舶所有权的转移而消灭,但船舶转让时,船舶优先权自法院应受让人申请予以公告之日起满60日不行使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8日 00: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抵押相关文章
  • 留置权抵押权质权:优先权利概述
    留置权抵押权质权的优先效力是留置权优先。对于同一财产而言,同时设立了抵押权和质权的,如果抵押权已经办理了抵押法定登记,那么抵押权优先于质权,具体表现为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同一财产抵押权与留置权并存时,留置权人优先于抵押权人受偿。留置权与抵押权谁优先受偿我国《民法典》第四百五十六条规定:“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据此,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这是由于留置权是法定的担保物权,而抵押权是当事人之间约定的结果,法定权利优先于约定的权利。抵押权留置权有三处共同点:1、都是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2、都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权利;3、都可以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就对该财产的优先受偿权。而通常来说,不同担保物权竞合时适用的一般规则是:留置权
    2023-07-11
    411人看过
  • 股权质押权优先于资产抵押吗
    抵押和质押都是属于担保的方式,两者都办理登记的情况下,担保的效力是一样的,一般依据登记的先后顺序受偿。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由抵押物分离的天然孳息以及抵押人就抵押物可以收取的法定孳息。抵押权人未将扣押抵押物的事实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的义务人的,抵押权的效力不及于该孳息。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物。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质物。质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相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抵押权的实现】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
    2023-06-18
    139人看过
  • 股权质押和扣押之间的优先权
    1、人民法院可以对抵押物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不影响质权人的优先受偿权,因此股权质押与查封同时存在的,质权优先受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七条人民法院可以对抵押物、质物、留置物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不影响抵押权人、质权人和债权人的优先权留置权持有人。第二,如何办理股东股权质押手续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以质押方式质押的,应当先适用《公司法》有关股份转让的规定。例如,质押给公司股东以外的人的,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将其股份质押的,应当将股东出资证明书的所有权转让给质权人。质押合同自股票质押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显然,对于有限公司来说,股权质押不属于公司登记事项,也不属于备案事项的范围,因此不需要办理备案登记。质押合同不是正式合同,工商登记不是质押合同生效的重要条件。质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商部门无需出具有效证
    2023-05-08
    122人看过
  • 抵押权法院保全谁优先
    一、抵押权法院保全谁优先债权人对财产的保全是为了保证债务人的清偿能力,财产保全并非是债的担保形式。即使进行了财产保全,只要其身份是一般的债权人则其清偿的顺序需要让位与抵押权人。所以和一般的债权人相比,抵押权人更为优先。《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抵押权的实现】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二、抵押权的设立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抵押权设立的条件是抵押登记。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这四种财产设定抵押的,应当办理抵
    2023-05-06
    115人看过
  • 抵押担保债权和职工权益谁优先清偿
    一、抵押担保债权和职工权益谁优先清偿在保企业破产清算中,职工的工资具有优先受偿性,所以清偿完清算费用、共同债务和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后,有剩余财产的,才分配担保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二、辞职后怎么追回被拖欠的工资按规定,员工被拖欠工资,即使已经辞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讨回被拖欠的工资。不过,员工跟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后,需要注意仲裁时效,具体是从终止之日起
    2023-06-17
    411人看过
  • 工程款优先权和抵押权孰先孰后
    工程款优先权和抵押权中工程款在先。工程款的优先权是指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相对于其他债权承包人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工程款的优先权通常优先于抵押权和优先于当事人申请保全后针对该财产的债权。一、超约定工程款支付时间未支付是否违法只要超约定的工程款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就是违法的。当事人对工程款的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以下时间视为支付时间:1、建设工程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2、建设工程未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3、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款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超过上述日期未支付工程款的,违法,发包人拖欠工程款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拍卖。二、实际施工人应享有工程款优先权吗实际施工方是具有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法律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
    2023-06-23
    126人看过
  • 优先权能否优于抵押权
    所谓“优先受偿”是指抵押权人对抵押物卖得的价款,除了要先支付工资、抚恤金和征纳税款外,抵押权人可先行收回自己对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优先于抵押物的所有人的所有权,也优先于其他无抵押的一般债权。债务人用抵押物清偿债务时,如果一项抵押物上设定了数个抵押权,一般应按设定抵押权的先后顺序受偿。抵押合同如果必须经登记才生效,那么应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如果抵押合同只需经签订便生效,按照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一、抵押权是否可以直接受偿抵押权不可以直接受偿。抵押权人要实现抵押权的要先将抵押财产进行变卖是就其变卖所得的价款进行受偿,并不是就抵押财产直接受偿。《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的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
    2023-03-29
    219人看过
  • 质权人和留置权人谁优先受偿
    质权人和留置权人优先受偿的情况如下:1.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2.同一财产上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3.同一财产上质权与未登记抵押权并存时,质权人优先于抵押权人受偿。总的来说,留置权>登记的抵押权>质权>未登记的抵押权。一、担保物权和抵押权的关系首先是担保物权,是指为了确保特定债权的实现,债务人或第三人以动产、不动产或某些权利为客体而设定的,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时,权利人有权就该财产变价并优先受偿的一种限制物权。其次是抵押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占有而提供担保的财产,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依法享有的就该财产变价并优先受偿的权利。最后担保物权是涵盖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在内的统称。抵押权、留置权和质权是担保物权的三大主要类型。二
    2023-03-05
    445人看过
  • 债权和抵押权哪个优先,抵押权如何行使
    抵押权是物权。物权优于债权。抵押权是债权人对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占有的担保财产,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抵押权是针对财产的交换价值而设定的一种物权,它本质上是价值权,其目的在于以担保财产的交换价值确保债权得以清偿。债权人无须为了自己债权的清偿而在自己的财产上设定抵押权,抵押权是为担保债权的清偿而设定的,它只能存在于债权人以外的债务人或者愿意提供财产为债务人履行债务作担保的第三人。债权,“债务”的对称。是指在债的关系中权利主体具备的能够要求义务主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
    2023-08-04
    121人看过
  • 质权能否优先于已登记的抵押权
    若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区分设立先后确定优先顺序:(1)先设立质权的,质权当然优先于抵押权(2)先设立抵押权的,登记的抵押权优先于质权人受偿。因为即使先基于抵押合同设立的抵押权,若未登记,则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即后设立的质权的质权人,此时质权人也是先于未登记的抵押权人清偿。一、质权与抵押权的不同1、质权与抵押权都是以担保债权实现为目的的担保物权。抵押权和质权可以对抗物的所有人和第三人。质权人与抵押权人的债权届满未受清偿时,就标的物有优先受偿的权利。质权和抵押权的目的不在于对物的实际使用和收益,而在于对物的交换价值的取得。在此意义上,质权和抵押权都可以往外流为价值权。2、设定质权与设定抵押权均须订立书面合同,动产质押合同以物移转给质权人占有为生效要件,质押担保以牺牲质物的使用价值为代价,权利质押合同分别以交付权利作证、出质登记、“记载”为生效要件。抵押合同的生效,不以占有抵押物为要件,而以登记为
    2023-02-23
    128人看过
  • 抵押和查封哪个有优先权
    抵押权优先还是司法查封优先,要看哪个权利先行设立。一、什么是流押条款,效力如何流押条款,指债权人在订立抵押合同时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我国是禁止使用流押条款的,抵押权人不能要抵押合同中约定,在债务履行届满前,抵押物归抵押权人所有。当事人之间订有流押条款的,债权人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需要满足抵押权设立的前提条件,即不动产抵押权经登记设立;动产抵押权经抵押合同生效设立,未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二、担保物权的清偿顺序有哪些担保物权的清偿顺序如下:1、抵押合同登记生效的,按抵押物登记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债权比例清偿,当事人同日在不同法定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视为顺序相同,抵押物因登记部门原因连续登记的,按第一次登记时间确定抵押顺序;2、顺序在先的抵押权与财产所有权属于一人时,财产所有权人可以以抵押权对抗顺序在后的抵押权;3、抵押合
    2023-03-31
    120人看过
  • 动产上有多个抵押权时谁优先?
    1,留置权绝对优先:《民法典》第456条规定,同一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有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2,抵押权与质权的清偿顺序:根据《民法典》第415条规定,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此处所述的登记特指抵押权备案登记,交付特指设立质权时的交付行为,也就是说抵押权与质权出现竞合时,按照质权与抵押权生效或公示在先判断由哪个权利人受偿;同时动产抵押权是依照双方签订抵押合同即生效,但如果缺少公示行为,其抵押权即使在质权前成立,亦不得对抗质权人权利;同时,动产的质权以出质人的交付行为生效,若双方当事人仅仅是达成质押的合意,且该合意早于设立抵押权之前,但并未实际交付动产质权未生效,那么应由抵押权人优先受偿。3,同时存在多个抵押权的清偿顺序:根据《民法典》414条规定,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2023-05-06
    262人看过
  • 这是留置权和抵押权之间的优先权
    这是留置权和抵押权之间的优先权。质权一般适用于动产,抵押权一般适用于不动产,担保物权留置权一般适用于动产。具体来说,就是留置权、质押权和抵押权。记名抵押的效力高于质押,低于留置。案件基本事实:a公司向B银行贷款30万元,期限为一年,a公司将新购高档轿车抵押,并已办理合法有效的抵押登记手续。一天,这家公司的一名员工没有驾照就开车出了车,造成了一起重大交通事故。这辆车在C修理厂大修,花了10万元。由于没有支付修理费,车子被留在了C。贷款到期后,a公司未能偿还贷款,B银行提起诉讼。法院处理该车时,B银行预付青C10万元修车款,其余贷款退还银行。法律解释:这是一个抵押和留置权案件。
    2023-05-08
    453人看过
  • 留置权与质权竞合谁优先
    一、留置权与质权竞合谁优先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权与留置权都以标的物的占有为要件,都因标的物占有的丧失而消灭,当然质权如能恢复占有时质权并不消灭。因而二者的竞合往往会在以下三种情况下发生:1、质权人基于留置权成立的事由在质物上取得留置权。此时质权与留置权为同一主体享有。在这种场合,留置权对质权不发生影响。而质权对于留置权却有影响效力。因为质权人于质物上有留置权的,其留置物的占有被侵夺时,得基于质权请求收回;留置权可因债务人提供担保而消灭,但质权并不因此而消灭。2、在留置物上再设定质权。留置权人未经所有人同意以留置物设定质权的,其设定无效。但动产质权的设定,债权人得依善意取得原则设定质权;经所有人同意的质权当然有效。在留置物上再设定质权而发生与留
    2023-05-03
    127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抵押
    词条

    抵押,主要指的是抵押人和债权人通过书面的形式签订有关的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的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拒绝履行或者没有能力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抵押的财产进行折价变卖、或者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进行受偿。... 更多>

    #抵押
    相关咨询
    • 第三条? 债权抵押权质权谁优先?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6-07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五条规定,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第四百一十四条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
    • 工程款优先权优先权抵押权谁最抵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03
      在工程款优先权和抵押权中,一般工程款优先权在先。工程款优先权优先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当发包人经合理催告后仍不支付工程款的,承包人就可以依法行使其工程款的优先权。
    • 债权抵押债权抵押质权谁先要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6-04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五条规定,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第四百一十四条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
    • 质押和抵押的优先权有什么权利的呢?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06
      优先权就是几种情况作出特别规定: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分别向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者国务院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被撤销的行政机关在撤销前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 抵押权和先申请,谁更有优势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1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抵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抵押权人、留置权人有优先受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