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人过世了受赠人需办理什么手续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3-03 23:17:17 404 人看过

一、赠与人过世了受赠人需办理什么手续

赠与人过世了受赠人需办理的手续是:

可以按赠与合同的约定占有赠与的财产,如果需要登记的,可以持赠与合同、财产所有权证明等材料办理登记。

民法典规定,赠与人去世后,并不影响赠与合同的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定义】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财产办理有关法律手续】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二、赠与人过世了受赠人可以反悔吗

赠与人过世了受赠人可以反悔。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三、赠与人过世了受赠人与继承人发生纠纷怎么办

1.协商。双方依靠自身力量,相互妥协和让步,解决纠纷;

2.调解。由第三方介入促使争议各方相互谅解和让步,最终化解矛盾;

3.仲裁。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由其居中裁决的纠纷解决机制;

4.诉讼。一方向法院提出请求,由法院裁决纠纷的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n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n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n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n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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