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登记在进行时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1 21:03:42 421 人看过

人们在经营一家自己的企业的过程中,将会遇到很多的经济纠纷以及债务债券的解决。但是由于经营者自身对相关法律知识了解匮乏,以及经济债务纠纷的不可预见性,经营者应当提前知道相关的法律法规,完善自身的认知能力,独立解决相关事件。那您知道债权债务登记在进行时的相关规定吗?

债权凭证作为债权人申请执行的权利凭证,是十分重要的凭证,必须要妥善管理。一是要单独编号,编号要体现发放的年份,以便于管理。二是要设专人管理。债权凭证的发放应当由执行案件的承办人根据债权人的请求,填写债权凭证审批表,由庭长和分管副院长进行审批。债权凭证发放后,应当由专人管理,设立债权凭证档案。

要管理好债权凭证工作,必须搞好债权凭证的登记工作。债权凭证的登记包括原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

一、债权凭证的原始登记

债权凭证的原始登记是指最初向债权人发放债权凭证时应当登记的内容。债权凭证至少要记载以下内容:

1、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基本情况。如果是自然人,要写明姓名、性别、住所地、身份证号;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则要写明单位名称和住所地。

2、债权金额及其债权依据。债权金额是未实现债权的金额。债权依据,是指债权所依据的法律文书的编号。

3、执行费的交纳情况。为了便于执行费的管理,在债权凭证上记载原执行案件的执行费收取情况,有利于防止以债权凭证作为执行根据的案件进入执行程序阶段的执行费的流失。

4、债权凭证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权利主要是可以凭债权凭证申请执行;义务是在申请执行时要提供债务人有可执行财产的证据。

5、债权凭证的期限。以债权凭证作为执行根据申请执行是重新启动一个执行程序,根据我国现行民事诉讼立法精神而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是必要的,况且规定申请期限也便于管理和维护市场交易关系的稳定。债权凭证既不同于可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也不同于中止裁定书。债权凭证申请执行的期限不宜定得过短,如一年的时间,也不能定得过长,甚至无期限。

二、债权凭证的变更登记

在以下情况下发生债权凭证变更登记:

1、债权人根据债权凭证启动执行程序后,债权凭证记载的债权得以部分实现,这时债务人尚无足够的财产履行全部债务,此时,人民法院应当在债权凭证上记载已部分执行的数额和未实现债权的数额。

2、债权凭证的债权人因法定原因需要变更。作为公民的债权人死亡后,其依法取得继承权的继承人可以作为新的债权人到法院办理债权凭证的变更登记。作为债权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权利继受人可作为新的债权人到法院办理债权凭证的变更登记。人民法院经审查后,以裁定的形式确认新的债权人,并在原有的债权凭证上进行相关事项的变更登记。

3、债权凭证的债务人因法定原因需要变更。债权凭证发放后,可依法变更或追加被执行人的,债权人可持债权凭证及其他证据,向执行法院申请追加或变更被执行人,人民法院经审查后,认为追加或变更被执行人理由充分的,执行法院裁定追加或变更被执行人,并进行执行。如果得以执行,债权凭证应当收回;如果仍不能得以执行或全部执行,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变更登记,即将新的债务人和未执行的债务数额予以记载。

三、债权凭证的注销登记

在一些情形下,债权凭证不能再作为执行程序启动的凭证,此时,人民法院查明情况后,应当办理注销登记。这些情形主要有以下方面:

1、债务人履行了能够让债权人认可的债务。

2、债权人明确表示免除债务,即债权人以书面的形式表示放弃债权的。

3、债权凭证发放后,作为债务人的自然人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

4、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后,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承担义务的法人或组织。

5、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终结,债权凭证的债权人申报债权而得以参加破产财产的分配或无财产分配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5日 23: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继承人相关文章
  • 债权债务撤销权的相关规定
    1、撤销权的行使,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如果债权为连带债权则所有的债权人可以共同行使撤销权,也可以由连带债权人中的一个提起诉讼,如果数个债权因同一债务人的行为而受损害,则各个债权人均有权提起诉讼,但其请求的范围仅限于各自债权的范围。作为撤销权的标的,不能超过债权人债权的数额是理所当然的,其超过部分不能列入撤销权行使范围之内值得注意的是撤销权所针对的标的,即所放弃的债权,无偿或低价转让的财产的范围问题。对于那些具有人身属性的及形成权、物上请求权是否可作为撤销权的标的的问题,笔者认为,对于这些非金钱给付的行为行使撤销权在程序上操作十分困难,对债权的保全意义也不大,并容易造成对债权人的不当干预,不应作为撤销权的标的。2、撤销权的行使,以债权人自己的名义为之,而不是以债务人的名义进行,撤销权作为一种实体权利在行使过程中排除债务人对自己财产的决定权,而直接向与债务人发生关系的第三人主张该行为无效,从表
    2023-02-20
    52人看过
  • 如何进行企业债权债务的登记?
    (一)企业债权债务管理的现状及要求1、管理不够重视(呆账、坏账—制约企业发展)2、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的管理缺乏有效的协作(不仅是财务部门的事,应属于综合管理、经营管理的范畴,应改变观念,加强各部门的协作意识形成系统化、程序化的管理)3、横向管理—专人负责管理4、纵向管理—事前管理、事中管理、事后管理5、横、纵管理相结合事前管理—专人负责客户信息档案的收集、存档留存事中管理--合同的签署,跟踪服务,定期清理事后管理—到期债权的清理(协商、调解、仲裁、司法解决)企业债权债务管理+以案说法(二)买卖关系中相关凭证的作用合同-----直接认定存在买卖合同关系交货凭证-----收货单、送货单结算凭证-----结算单、发票债权凭证-----对账确认函、债权确认书、还款协议交货凭证/结算凭证+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可认定事实买卖合同关系债权凭证+对方无相反证据推翻,可证明存在事实买卖合同关系法律规定:第一
    2023-04-17
    122人看过
  • 怎样进行举证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举证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有:1、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合同等书面证据;2、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发具体信息;3、有抵押物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4、提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5、付款付息凭证;6、其他证据。一、借钱不还起诉需要的证据1、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借贷合同等书面证据。如果没有借条,只是口头约定借钱的,虽然很难提供证据,但是要提供形成借款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如果有第三人在场的,并要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2、有担保人的,要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对方是法人的,比如借款给某些公司,相应地就要提供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并且,有担保的,若是签订了担保协议,还要提供书面担保协议或担保条款。3、有抵押物的,要提供抵押物的名称、
    2023-03-06
    106人看过
  • 怎样进行举证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一)基本要求当事人是公民的,应查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联系电话;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二)举证要求1、明白民事法律关系据以发生、变更、消灭等事实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2、确定债权债务数额的证据。3、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证明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事业单位应提交事业法人代码证;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作为原告的,还须提供其金融许可证。证明被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营业执照、身份证、护照等证据的复印件;被告为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的企业的,应提交其近期工商登记单,被告名称有变更的,还应提供变更登记单。4、其主张的法律依据。5、应当由当事人举证的
    2023-02-28
    275人看过
  • 债券债务纠纷的相关内容是怎样规定的?
    一、债务纠纷中债权人应提供证据1、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借贷合同等书面证据。没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2、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担保人是法人的,应提供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有担保协议的应提供书面担保协议或担保条款。3、有抵押物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4、提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和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证明材料。5、关于共同被告的相应证据,如列夫妻另一方为共同被告,应提交婚姻关系证明;股东出资不到位、抽逃出资、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的相应证据。二、债务纠纷中债务人应提供证据债务人主要提供足以证明债务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发生变更、取消的证据材料。若提供的是带有伪造、欺骗性质的材
    2023-03-15
    71人看过
  • 公司解散债权债务的相关规定
    《公司法》1、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2、第一百八十七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3、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4、公司在申请解散时股东要成立清算组,由清算组承担债权债务的清算。如果资不抵债的,应当申请破产。否则视为有能力承担债务,那么解散后股
    2023-03-20
    94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承人
    词条

    继承人是指依法继承财产的人,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 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 更多>

    #继承人
    相关咨询
    • 债权登记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25
      一、债权凭证作为债权人申请执行的权利凭证,是十分重要的凭证,必须要妥善管理。 1、要单独编号,编号要体现发放的年份,以便于管理。 2、要设专人管理。债权凭证的发放应当由执行案件的承办人根据债权人的请求,填写债权凭证审批表,由庭长和分管副院长进行审批。债权凭证发放后,应当由专人管理,设立债权凭证档案。 二、债权凭证的登记包括原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
    • 债权债务转移的相关规定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5-30
      1、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2、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3、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4、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5、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6、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
    • 如何进行企业债权债务登记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3-07
      公司申请破产或解散的,清算组应当通过查账的方式对企业的债权进行确认;公司的债务一般包括银行借款、应付购货、应付工资、未缴纳税金、专项应付款、其他应付款和合同义务等。清算组应当对这些债务进行确认和登记工作。即在清理财产的过程中,清算组应当对企业的债权进行收回,对企业的债务进行登记。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
    • 怎样进行举证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3-02
      举证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有: 1、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合同等书面证据; 2、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发具体信息; 3、有抵押物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 4、提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和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证明材料; 5、付款付息凭证; 6、其他证据。
    • 债务人与债权人时效的相关规定是什么的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20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七条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你问的应该是借贷关系,诉讼时效使用时效的一般规定,是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