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工伤认定时限不能主张工伤赔付,但因为不可抗力等原因超时的,可以主张。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
工伤认定时限有多久
首先,需要明确的一件事情是,一般员工在申请工伤认定以后,那么这工伤认定申请的有效时间是一年,这个时间段是从该员工事故发生之后他所受到的伤害被医院所确定的日期来开始计算的。也就是说该受伤员工的工伤被认定的有效时长是从被医院确认为受伤那日起到之后的这一年这一段时间。这个时间段,以及这个工伤认定时长是参考的我国现有的《工伤保险条例》这一法律法规。
该用人单位即受伤员工所在的组织或者机构,应该在员工受伤发生事故当的当天又或者该受伤的员工在被医院确诊为因为长期的劳累工作而产生的职业病起的那一天之开始30个日期以内,向该用人单位即受伤员工所在的组织或者机构所在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确认申报。如果该用人单位即受伤员工所在的组织或者机构没有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条例进行申报的,该因为工作原因而受伤的员工本人或者该因为工作原因而受伤的员工亲属、所在的工会组织可以在1年的时间里面,也可以根据自身的受伤情况向该地的劳动部门直接提出申请工伤认定。
在区里面或者县里面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该在接到该受伤员工的申请工伤认定的当天到这天往后的60个日期里面作出关于这个工伤认定的一个判断,并且在作出决定以后的10个工作日的期间里面将这一份关于该员工的工伤认定判断送到该因为工作原因而受伤申请工伤认定的员工本人或者该因为工作原因而受伤的员工的亲属、所在的工会组织,并且告诉他们关于这个员工劳动能力鉴定是一个怎样的申请程序。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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