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2009年6月26日20时40分,徐某某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撞上停在紧靠公路右边由邱某某无证驾驶的方向盘手扶拖拉机牵挂的搅拌机左后部,造成徐某某受伤及摩托车损坏。后交警大队出具事故认定书,认定徐某某负主要责任,邱某某负次要责任。邱某某系徐某的雇员,徐某系该方向盘手扶拖拉机车主,本案事故车辆的二轮摩托车及方向盘手扶拖拉机均未投保交强险。事故发生后因赔偿问题协商未果,原告徐某某起诉邱某某、徐某赔偿损失95000余元。邱某某辩称属徐某雇员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徐某辩称原告负事故主要责任,应按过错比例分担损失。
【分歧】
本案中车辆未投保,交强险责任限额内的损失由谁承担?存在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称《道交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方向盘手扶拖拉机未投保交强险,被告徐某应对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的损失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被告徐某按照过错比例承担责任。
第二种意见认为,《道交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明确规定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本案被告徐某应按其过错比例承担责任。方向盘手扶拖拉机未投交强险,徐某承担的是行政责任,未投保交强险的情况下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要求被告徐某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先行赔偿,没有法律依据。
【评析】
笔者同意第一种意见。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归责原则适用过错责任,没有争议。未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对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的损失,是否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归责,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没有明文规定。本案争议的焦点正在于此,因此有必要对交强险责任的法律性质进行分析。因为交强险责任首先规定于《道交法》第七十六条,这就涉及到对《道交法》第七十六条的理解问题。
《道交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对受害第三者赔付的交强险责任到底是合同责任,侵权责任,还是法定责任?
首先,从文义解释角度看,《道交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对受害人予以赔偿。立法者在这里并没有明确说明交强险责任的赔付与事故责任即过错相联系。因此交强险责任的性质不是侵权责任。同时立法者在这里明确了受害第三者对交强险的直接请求权,即受害人虽然不是交强险合同当事人,但可以向交强险合同当事人保险公司请求赔付,突破了合同相对性原则;而且作为交强险合同当事人的保险公司承担交强险责任与被保险人的过错无关,即交强险责任的确定与作为交强险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被保险人责任大小无关,因此交强险责任也与合同责任本质不符,交强险责任不是合同责任。
其次,从立法目的角度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称《交强险条例》)第一条规定:“为了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制定本条例”。这就说明《交强险条例》的第一位立法目的是保护受害人。《交强险条例》第三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其强制性体现在购买上的强制性和赔偿上的强制性。因此交强险责任于保险人与第三人之间,形成了一种法定责任。交强险责任的赔付与机动车驾驶人是否构成侵权,及侵权责任大小无关。
-
车辆未投交强险的承担责任的主体是谁
95人看过
-
法律规定车辆未交强险由谁承担责任
130人看过
-
车辆未办理交强险保费由谁承担?
157人看过
-
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应否赔偿车辆停运损失
183人看过
-
哪些费用,车辆未交强险由谁担责
498人看过
-
保险逾期未交由谁承担责任
270人看过
-
2022年法律规定车辆未交强险由谁承担责任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10法律规定,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但当事人未交交强险的,由机动车使用人在相当于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按照损失先行赔偿。然后对于超出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双方根据责任大小按比例承担责任。
-
一般车辆损失险的投保人承担什么责任?福建在线咨询 2022-06-18第十五条投保人应如实填写投保单并回答保险人提出的询问,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在保险期限内,保险车辆改装、加装或从事营业运输等,导致保险车辆危险程度增加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否则,因保险车辆危险程度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
车辆未投保交强险时由谁赔偿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08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的司法解释第十九的规定: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不是同一人,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受害方可以起诉车辆所有人或者驾驶员,也可以将车辆所有人和驾驶员一并起诉。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
未投保交强险车主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付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5-231、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保险条例》第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因此,交强险具有强制性、公益性。 2、根据《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第16条规定,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座客车出车祸后车辆损失由谁承担责任河北在线咨询 2022-04-21乘车人无偿搭乘他人车辆,因所乘车辆发生意外事故或者与其他车辆之间发生交通事故,使乘客遭受损失承运人应承担适当补偿责任。但是如果乘车人未经车主同意强行搭乘或暗中搭乘的,因双方未形成客运合同关系,乘车人不能以合同纠纷起诉,只能提起侵权赔偿之诉,要求有过错的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完全的好意同乘,即无偿的同乘人遭受交通事故损害,基本规则是车主应当适当补偿,而不是赔偿。出于意外而致害同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