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依据。依据我国现行《保险法》第68条之规定,马某因他人的侵权行为而发生人身保险事故,其在向侵权人请求赔偿后,还可依据保险合同向保险人求偿,保险人仍负理赔义务。也即,人身保险事故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有双重求偿权,其可同时向侵权人和保险人主张,该权利不因一方已为赔偿而丧失。
(二)请求权性质。马某向保险公司请求理赔的依据是双方存在人身保险民法典律关系,其请求权性质为合同履行请求权。而马某向侵权人主张赔偿的依据是马某因侵权而致伤的事实,该请求权性质为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两种请求权在成立要件、赔偿范围和时效保护等方面存在明显不同,且二者在本案中不相妨害地并立存在。因此,马某可以基于不同的法律关系分别向不同的行为主体求偿。
一、高空坠物怎么代位追偿
高空坠物的代位追偿,要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向保险公司提出,具体情况下如果保险事故是由第三者的过失或非法行为引起的,第三者对被保险人的损失须负赔偿责任。保险人可按保险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先行赔付被保险人。然后,被保险人应当将追偿权转让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第三者责任方追偿。
1.保险人因保险事故主对第三者享有损失赔偿请求权。首先保险事故是由第三者造成的;其次根据法律或合同规定,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被保险人对其享有赔偿请求权。
2.保险标的损失原因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即保险人负有赔偿义务。如果损失发生原因属于除外责任,那么保险人就没有赔偿义务,也就不会产生代位求偿权。
3.保险人给付保险赔偿金。对第三者的赔偿请求权转移的时间界限是保险人给付赔偿金,并且这种转移是基于法律规定,不需要被保险人授权或第三者同意,即只要保险人给付赔偿金,请求权便自动转移给保险人。
二、保险代位权行使的条件是什么
保险代位权,即追偿权的代位,又称“代位求偿权”,行使保险代为求偿权的条件是:
1、被保险人须因某种原因事实(保险事故)发生而对第三人有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存在。被保险人对第三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存在是保险人代位权的前提。
2、被保险人发生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原因事实须属于保险事故的范围内。保险人负保险给付义务的原因事实与第三人对被保险人负损害赔偿责任的原因事实相同。
3、保险人已对被保险人履行了保险给付义务。
4、保险人代位权,系以保险人自己名义对第三人行使。
5、代位行使的权利,以该权利性质上不具有人身专属性为限。
6、代位权应向对被保险人负损害赔偿责任的人行使,但其范围受法律的限制,行使不能使被保险人因保险给付而获得的补偿受损害。
7、保险人行使代位权的数额以不超过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给付金额为限。
-
“双重保险”不等于“双重赔偿”
403人看过
-
交强险赔付法院能不能保全
370人看过
-
双保险没有“双赔付”吗
437人看过
-
保险公司赔付不合理能不能找肇事方
356人看过
-
工伤保险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双重赔付
260人看过
-
车祸与工伤竞合能不能双重获赔
434人看过
-
多分保险中重复赔付能不能再报广东在线咨询 2023-07-11一般来说,意外伤害险、定额给付型的重疾险以及定期寿险,是可以选购多份并重复获得理赔的。 而费用报销型的医疗险,没有重复购买的意义,因为需要根据实际医疗费报销。
-
-
工伤保险赔付能不能报医疗保险贵州在线咨询 2022-04-241、发生工伤的,需要先到劳动部门进行工伤认定。根据工伤认定的结果要求单位按照工伤条例赔偿损失。如果单位不认定工伤的,建议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权利,具体的赔偿标准可以委托律师计算。 2、如果工伤保险中医疗费用已经全额赔付了,并且医疗费用的收据已经收走了,那就不能再报了。否则可以用复印件补报差额。 3、工伤赔偿和医疗保险是个不同的范畴,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
-
看完司法解释20条保险费可能双重赔付吗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09医疗保险不是双重赔付,是补偿赔付。目前市面上有很多医疗费用型险种,可以针对住院费用进行赔付,比如住院医疗险和意外医疗险等。以这两种保险为例,作为费用补偿型保险,其符合保险的补偿原则,即保险公司在保险金额度内,按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给付保险金,而且赔偿不能超过被保险人实际支出医疗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