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手动脚与强奸罪的界限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1-15 16:20:04 296 人看过

具体而言,两罪的区别如下:

(1)犯罪客体不同

(2)犯罪对象不同强奸罪的犯罪对象仅限于女性,包括十四周岁以上的妇女和不满十四周岁的女性。

男性不能成为强奸罪的对象,这与传统法律文化有关。

对于奸淫男性的行为,只能定强制猥亵罪

而强制猥亵罪的犯罪对象为十四周岁以上的人,猥亵不满十四周岁儿童的,定猥亵儿童罪

(3)客观方面不同强奸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行为人使用暴力、胁迫等方式,使妇女陷于不敢、不能、不知反抗的状态,对妇女实施奸淫。

强奸罪既遂是行为人完成性.交行为,而强制猥亵罪是指性.交以外的其他侵犯他人性自由的行为。

(4)主观方面不同强奸罪是具有和被害妇女发生性.交的故意。

强制猥亵罪是性.交以外侵害性自由的故意。

即强奸罪有奸淫.妇女的目的,而强制猥亵罪不具有奸淫的目的。

对妇女动手动脚就是违背了本人的意愿,而是利用威胁、强迫的方式进行的,只要造成的情节比较严重,那么就会按强制猥亵、侮辱的罪名来进行处罚,一般轻者五年以下,而对于严重者是可以按五年以上来进行判刑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8日 03: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强奸与通奸的界定
    强奸和通奸在法律定义、行为方式和道德评价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强奸是指违反国家法律,利用暴力和违背受害者意愿的非法手段,对受害者进行性侵犯的行为,属于违法犯罪行为;而通奸指的是有配偶的男性或女性在未经对方同意的情况下,与第三方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同时,强奸是一种被动接受的行为,而通奸是两个人之间自愿的行为。这些差异需要被正确理解和应用,以保护受害者的权益和维护社会公正道德价值观。强奸和通奸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首先,强奸违反了国家法律,而通奸并未违反国家法律;其次,强奸是一种利用暴力和违背受害者意愿的非法手段,对受害者进行性侵犯的行为,属于违法犯罪行为;而通奸指的是有配偶的男性或女性在未经对方同意的情况下,与第三方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最后,强奸是一种被动接受的行为,而通奸是两个人之间自愿的行为。 强奸与通奸:法律规定的区别强奸和通奸是两种不同的性侵行为,在法律上具有不同的定义和规定。根
    2023-08-27
    249人看过
  • 区分强奸罪与非罪的界限要把握哪几点
    区分强奸罪与非罪的界限,要注意把握以下几点:一、未婚男女恋爱中的性行为是否构成强奸罪,应当具体情况具体分析。(1)男方征得女方同意,不违背女方意志发生的性行为,不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不能以犯罪论处。(2)男女双方虽有一定感情基础,但未征得女方同意的情况下,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与女方发生性关系,如果女方提出控告的,对之应当以强奸论,因为这说明其行为已违背了女方的意志,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但女方未提出控告,表示愿意原谅男方并继续保持恋爱关系或虽然提出了控告,然后又主动要求撤回控告,并表示愿意与男方继续保持恋爱关系甚或结婚的,对之不宜以强奸罪治罪。(3)有的男子如果品质恶劣、道德败坏,以恋爱为名,诱奸妇女的,由于其未使女方完全丧失选择是否与男方发生性关系的自由,因此,对之也不能以强奸罪论处,即使构成犯罪,也应以相关的他罪来处理。二、通奸后的性行为,是否一律不以犯罪论处,也不能一概而论。
    2023-04-26
    353人看过
  • 强奸罪的认定界限强,强奸罪的量刑标准
    一、强奸罪的认定界限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包括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交的行为。由于幼女身心发育不成熟,不理解性行为的后果与意义,也没有抗拒能力,因此,不论行为人采用什么手段,也不问幼女是否愿意,只要与幼女发生性交,就构成强奸罪。1、罪与非罪的界限(1)强奸罪与通奸行为在男女发生性行为前,既不违背妇女意志,又无勉强女方变范的行为,双方从内心到外部表现形式完全自愿,属典型的通奸行为。即使事后,因被揭穿,女方为保住自己的脸面而告男方强奸,或因女方事后反悔而告男方强奸,均不能定强奸罪。(2)对“半推半就”的奸淫行为的认定所谓半推半就,是指行为人与妇女发生性行为时,该妇女既有“就”的一面即同意的表现,又有“推”的一面即不同意的表现。应当全面审查男女双方的关系怎样,性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环境条件如何,行奸后妇女的态度如何,该妇女的道德品行、生活作风情况
    2023-04-18
    320人看过
  • 强奸罪判刑有什么界限
    强奸罪的判刑分界线主要在于是否违背了当事人意志,如果犯罪人员违背当事人意愿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的话;一般都会构成强奸罪,如果犯罪的情节比较严重,还会从重处罚,如果属于轮奸或者强奸14周岁以下的幼女至少就是十年有期徒刑。二、男女朋友自己发生性关系算是强奸吗?如果双方都愿意的话不能算强奸。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强奸(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三、强奸十二岁女孩要坐几年牢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强奸未成年女性的构成强奸罪,具体量刑是多少应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构成强奸罪的,一般应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奸
    2023-06-26
    458人看过
  • 监狱能构成强迫劳动罪吗,强迫劳动罪与非罪的界限
    一、监狱能构成强迫劳动罪吗监狱不会构成强迫劳动罪。根据我国监狱法,有劳动能力的罪犯必须参加生产劳动,换言之,只要不是丧失了劳动能力,就必须依法参加劳动。司法部罪犯劳动工时通知,罪犯不是职工,不适用劳动法。罪犯每周劳动五天,每天不超过八小时,超时加班劳动要严格审批。强迫劳动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行为。限制人身自由方法,是指将他人的人身自由控制在一定范围、一定限度内的方法。如不准职工外出、不准职工参加社交活动等。强迫劳动罪中的暴力包含致人重伤的暴力,即以暴力强迫他人劳动致人重伤的,只构成强迫劳动罪一罪。明知他人实施前款行为,为其招募、运送人员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明知他人实施前款行为
    2024-01-14
    331人看过
  • 办理强奸案件要严格分清哪些罪与非罪、此罪与技罪的界限?
    1.把强奸同未婚男女在恋爱过程中自愿发生的不正当性行为加以区别。2.把强奸同通奸加以区别。要注意的是:(1)有的妇女与人通奸,一旦翻脸,关系恶化,或者事情暴露后,怕丢面子,或者为推卸责任、嫁祸于人等情况,把通奸说成强奸的,不能定为强奸罪。在办案中,对于所谓半推半就的问题,要对双方平时的关系如何,性行为是在什么环境和情况下发生的,事情发生后女方的态度怎样,又在什么情况下告发等等事实和情节,认真审查清楚,作全面的分析,不是确系违背妇女意志的,一般不宜按强奸罪论处。如果确系违背妇女意志的,以强奸罪惩处。(2)第一次性行为违背妇女的意志,但事后并未告发,后来女方又多次自愿与该男子发生性行为的,一般不宜以强奸罪论处。(3)犯罪分子强奸妇女后,对被害妇女实施精神上的威胁,迫使其继续忍辱屈从的,应以强奸罪论处。(4)男女双方先是通奸,后来女方不愿继续通奸,而男方纠缠不休,并以暴力或以败坏名誉等进行胁迫,
    2023-03-09
    262人看过
  • 强奸罪与非罪的界限:关键准则是什么?
    一、强奸罪与相关非罪行为的界限强奸罪与相关非罪行为的界限有:1、强奸罪与通奸行为。在男女发生性行为前,既不违背妇女意志,又无勉强女方变范的行为,双方从内心到外部表现形式完全自愿,属典型的通奸行为。2、对“半推半就”的奸淫行为的认定。半推半就,是指行为人与妇女发生性行为时,该妇女既有“就”的一面即同意的表现,又有“推”的一面即不同意的表现。二、强奸罪如何判刑一般情况下,犯强奸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具有法定加重处罚情节,应当从重处罚。对于情节恶劣的,如二人以上轮奸、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等,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
    2023-12-11
    73人看过
  • 强奸罪中自愿与强制界定
    一、强奸罪中自愿与强制怎么界定关于强奸罪的界定,我们可以从强奸罪罪与非罪、既遂与未遂以及强奸的一些特殊情况作出判断。1、罪与非罪的界限(1)强奸罪与通奸行为在男女发生性行为前,既不违背妇女意志,又无勉强女方变范的行为,双方从内心到外部表现形式完全自愿,属典型的通奸行为。即使事后,因被揭穿,女方为保住自己的脸面而告男方强奸,或因女方事后反悔而告男方强奸,均不能定强奸罪。(2)对“半推半就”的奸淫行为的认定所谓半推半就,是指行为人与妇女发生性行为时,该妇女既有“就”的一面即同意的表现,又有“推”的一面即不同意的表现。应当全面审查男女双方的关系怎样,性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环境条件如何,行奸后妇女的态度如何,该妇女的道德品行、生活作风情况等等。如果查明“就”是主要的,则属假推真就,不能视为违背妇女意志而以该罪治罪科刑。反之“推”是主要的,应认定为违背妇女意志,应当以强奸罪论处。2、既遂与未遂的界
    2023-04-15
    459人看过
  • 强迫劳动罪与非法拘禁罪的界限是什么
    两罪都侵犯了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非法拘禁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他人人身自由的剥夺,强迫劳动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他人人身自由的限制,因此,两罪在构成要件和行为方式方面具有相似性。两罪的区别主要有:(1)犯罪主体不同。强迫劳动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是用人单位中从事组织、管理等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员;而非法拘禁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不限于从事一定职业或者工作。(2)犯罪主观方面不同。强迫劳动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并且通常具有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以榨取额外利润的目的,其限制人身自由只是榨取额外利润的手段;而非法拘禁罪的主观方面既可以是直接故意也可以是间接故意,在主观上就是追求或者放任他人的人身自由被剥夺。因此,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在强迫劳动罪里只是一种犯罪手段,而在非法拘禁罪中,限制人身自由本身就是犯罪目的。(3)犯罪对象不同。强迫劳动罪的对象是职工,也即与用人单
    2023-02-10
    247人看过
  • 吴川一男子因涉强奸罪被捕,强奸罪既遂与未遂界限
    2020年12月10日9时许,被告人常某某得知工友林某某带了一名女子回宿舍过夜,该女子仍在林某某宿舍睡觉后,萌生要与该女子发生性行为的冲动,遂去到林某某位于肇庆市高要区**镇**出租屋**房,发现被害人熊某某正在床上裸睡,趁被害人熊某某处于半睡半醒、误以为被告人常某某系林某某的状态下与其发生性关系。被告人常某某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本院认为,被告人常某某违背妇女意志,以其他手段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一、强奸罪既遂与未遂界限我国司法实践中是以插入为认定强奸罪既遂的标准,即男子的生殖器插入到女子的体内为犯罪既遂,至于是否射精与既遂未遂无关。但有一个特例,需要引起重视:如果强奸的对象是幼女,则以接触为认定
    2023-02-22
    89人看过
  • 强奸罪的犯罪手段有哪些,哪些行为不是强奸行为
    一、强奸罪的犯罪手段有哪些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由此可以看出,行为人在实施强奸行为时,主要使用的是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一)“暴力手段”,是指犯罪分子直接对被害妇女采用殴打、捆绑、卡脖子、按倒等危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使妇女不能抗拒的手段。(二)“胁迫手段”,是指犯罪分子对被害妇女威胁、恫吓,达到精神上的强制的手段。如:扬言行凶报复、揭发隐私、加害亲属等相威胁,利用迷信进行恐吓、欺骗,利用教养关系、从属关系、职权以及孤立无援的环境条件,进行挟制、迫害等,迫使妇女忍辱屈从,不敢抗拒的手段。有教养关系、从属关系和利用职权与妇女发生性行为的,不能都视为强奸。行为人利用其与被害妇女之间特定的关系,迫使就范,如养(生)父以虐待、克扣生活费迫使养(生)女容忍其奸淫的;或者行为人利用职权,乘人之
    2023-04-15
    489人看过
  • 性侵与强奸的界定
    强奸是用暴力以及胁迫等强硬的手段,并且还违背了女性的意愿,强行与女性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被强奸者首要是女性,且强奸者是男性。而性侵是指只要是违背他人意愿,与其进行有关于性方面的活动,是否是异性之间不限,是否已经发生性关系也不限,只要是进行与性相关的活动都被称为性侵。强奸和性侵是什么?性侵是指性侵者以威胁、权力、暴力、金钱或甜言蜜语,引诱胁迫他人与其发生性关系,并在性方面造成对受害人的伤害的行为。强奸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
    2023-07-10
    229人看过
  • 强奸和性侵的界限
    强奸是用暴力以及胁迫等强硬的手段,并且还违背了女性的意愿,强行与女性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被强奸者首要是女性,且强奸者是男性。而性侵犯是指只要是违背他人意愿,与其进行有关于性方面的活动,是否是异性之间不限,是否已经发生性关系也不限。只要是进行与性相关的活动都被称为性侵。本罪与强奸罪的区别奸淫不满14周岁幼女的强奸行为与猥亵儿童的行为,都可能表现为抠摸下身、吸吮、搂抱等行为,且都不需要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等强制性方法,有相似之处。但两者之间有着本质的不同,主要有:(1)行为的主体不同。前行为的主体必为男子,后行为的主体既可以为男子也可以是女人;前行为的主体年满14周岁即可构成犯罪,后行为的主体则要求年满16周岁才能构成其罪。(2)有无奸淫的目的不同。前行为的目的在于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即与之发生性关系;后行为则无此目的,其是为了通过猥亵儿童来满足、兴奋自己的畸形、变态的欲。(3)行为的
    2023-07-01
    344人看过
  • 强奸和猥亵的界限在哪里?
    猥亵和强奸区别如下:1、犯罪对象不同。虽然两种罪行都侵犯了性自由权,但强奸罪侵犯了妇女拒绝性交的自由决定权。强制猥亵罪侵犯了性交以外性权利的自愿选择;2、客观上,不同的强奸罪客观上表现为违背妇女意愿,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行为人使用暴力、胁迫等方式,使妇女处于不敢、不能、不知道如何反抗的状态,强奸妇女。强制猥亵罪是指其他侵犯他人性自由的行为,但没有性行为;3、主观上不同的强奸罪是故意与受害妇女发生性关系的。强制猥亵罪是故意侵犯性交以外的性自由。也就是说,强奸罪有通奸妇女的目的,而强制猥亵罪没有通奸的目的。猥亵罪与一般猥亵的区别首先,要将强制猥亵他人行为与非强制性猥亵他人行为区分开来,猥亵罪只针对以强制方法猥亵他人的行为,对于非强制性的猥亵他人行为不能视作犯罪其次,并非任何强制猥亵他人的行为都构成强制猥亵他人罪。猥亵罪对强制猥亵他人罪的构成虽然未规定“情节严重”之要件,但不能将情节显著轻微、
    2023-07-05
    30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强奸未遂罪与强奸少女罪的界限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12
      一、【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二、【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
    • 哪些可以概括强奸罪与猥亵儿童罪的界限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4-01
      强奸罪与猥亵儿童罪如何认定,奸淫不满14周岁幼女的强奸行为与狠衰儿童的行为,都可能表现为抠摸下身、吸吮、搂抱等行为,且都不需要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等强制性方法,有相似之处。但两者之间有着本质的不同,主要有: (1)行为的主体不同。前行为的主体必为男子,后行为的主体既可以为男子也可以是女人;前行为的主体年满14周岁即可构成犯罪,后行为的主体则要求年满16周岁才能构成其罪。 (2)有无奸淫的目的
    • 强奸罪与相关非罪行为的界限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7-24
      一、强奸罪与相关非罪行为的界限 强奸罪与相关非罪行为的界限有: 1、强奸罪与通奸行为。在男女发生性行为前,既不违背妇女意志,又无勉强女方变范的行为,双方从内心到外部表现形式完全自愿,属典型的通奸行为。 2、对“半推半就”的奸淫行为的认定。半推半就,是指行为人与妇女发生性行为时,该妇女既有“就”的一面即同意的表现,又有“推”的一面即不同意的表现。 二、强奸罪如何判刑 一般情况下,犯强奸罪的,处三年以
    • 强奸罪既遂与未遂界限的法律标准是哪些?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29
      我国司法实践中是以“插入”为认定强奸罪既遂的标准,即男子的生殖器插入到女子的体内为犯罪既遂,至于是否射精与既遂未遂无关。但有一个特例,需要引起重视:如果强奸的对象是幼女,则以“接触”为认定标准,即只要男子的生殖器与幼女的生殖器接触就算犯罪既遂。
    • 强奸是否构成强奸罪的界限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7-26
      一、未婚男女恋爱中的性行为是否构成强奸罪,应当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男方征得女方同意,不违背女方意志发生的性行为,不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不能以犯罪论处。 (2)男女双方虽有一定感情基础,但未征得女方同意的情况下,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与女方发生性关系,如果女方提出控告的,对之应当以强奸论。 二、有的妇女出于父母包办,不情愿地同男方登记了结婚,但拒绝发生性关系,男方于是强迫与之发生性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