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协议中写离婚要净身出户有效吗
若在双方离婚协议之中明确约定某一方给予完全无条件的放弃所有资产的承诺,且相关两人在此基础上共同在协议上签字确认并完成了离婚登记手续,那么,这项条款将被视为具有有效性,符合对个人财富的自主处分原则,其性质与忠诚协议所包含的条文有所不同。
假如签订后,有一方产生后悔并拒绝履行该项协议,另一方可通过向合适的司法机构提起诉讼,利用书面协议作为强有力的证据进行维权。
尽管从法律角度来看,并未有专门针对“净身出户”的明文规定,但这并不意味着任何在离婚过程中的夫妇都无法制定如此的约定。
只要所约定的“净身出户”协议内容并未触犯相关法律法规,那么这时候这份协议书就是有效力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二、离婚协议书手写还是打印出来的
在处理离婚事宜时,离婚协议既可手写亦可采用打印机进行制作,务必确保该文书以书面形式呈现,并且由双方当事人亲自进行签署确认,最后经由相关部门审核通过,方能具备法律效力。
此乃办理离婚手续过程中所必需遵循的基本准则之一。
从本质上来讲,离婚协议类似于普通合同,不论选择使用手写还是打印方式皆可,而法律对此未作出任何明确规范与要求。
手写的文本应当清晰易读且不易被误解,撰写完成后双方均必须进行亲笔签字,如有可能,建议同时加盖指纹予以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n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n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n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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