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行时效期间经过债务人怎么做可以不还债
债务人到期不还债,可以先与对方沟通协商,如果对方确实有困难可以给予适当的延展期,如果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采取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二、欠款不还债务人死亡被告是谁
被告有可能是遗产继承人、保证人或者配偶。
1、债务人死亡的,其遗产继承人应当以其继承的遗产为限为被继承人偿还债务,其遗产继承人是被告
2、没有遗产的,如果债务有保证人的,应当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是被告;
3、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死亡后应当由其配偶承担债务,其配偶是被告。4、如果没有以上情形的,债权债务消灭,不需要再还。
行动建议:确定被告后,债权人可以根据起诉条件进行起诉。债权人要自己写好或者委托律师写好起诉状。债权人要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比如借条、欠条、聊天记录、短信记录、电话记录、转账凭证等等。
三、债务强制执行无力还债怎么办
如果被执行人暂时无力偿还的,可按照法律规定,和债权人协商延期或者分期偿还。债务应当清偿。执行人确实没有偿还能力,也没有其他第三人可以代为履行的,可由法院中止执行,执行申请人可以在将来发现被执行人财产时随时申请执行,并且不受执行时效的限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
诉讼时效过后债务人承认债务还可以利用时效进行抗辩?
266人看过
-
债务人申请强制执行可以自己不去做债务吗
446人看过
-
债务人欠债不还怎么算时效
158人看过
-
诉讼时效过后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还可以要求返还吗
69人看过
-
自愿履行已过执行时效债务可以反悔有效吗
475人看过
-
执行期间债务人死亡怎么办
80人看过
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是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是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仍然有权追讨债务。首先,如果债务人留有遗产的,... 更多>
-
债务人拒不执行债务还款能做什么案件河北在线咨询 2022-06-06债务人拒不执行还钱判决的,法院会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拍卖债务人的财产用于清偿债务。债务人有能力偿还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要依法接受刑事处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
-
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时可以执行被执行人的房产吗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16唯一房产也可以执行,但是要满足一定条件: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对被执行
-
保证人偿还诉讼时效期间的债务怎么做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10保证人替债务人清偿了已过诉讼时效的债务,不能再向债务人追偿。根据法律规定,保证人享有主债务人的诉讼时效抗辩权,即保证人可以以该债务已过诉讼时效为由拒绝清偿债务。但是如果保证人在可以主张该抗辩权而没有主张时,向债权人清偿了债务,那么保证人就不能再向债务人追偿。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保证人享有主债务人的诉讼时效抗辩权。
-
-
诉讼时效期间已过,债务人声称已偿还债务,我是否还可以要求偿还?广东在线咨询 2024-12-25可以。诉讼时效期间经过后,人民法院将不再保护债权人的债权请求权,导致债权人丧失胜诉权。然而,这并不会使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实体权利完全丧失。债务人过诉讼时效后变成了自然债,若债务人主动履行,债权人享有受偿权。债权债务纠纷过诉讼时效后,债务人同意履行或承认债务,可认定双方重新确认债务,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义务人同意履行且未主张诉讼时效抗辩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