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财产保全的程序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4 21:12:01 162 人看过

一、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

二、申请人提供明确线索

提供财产线索与执行不同,人民法院不会在财产保全阶段为当事人查找债务人的财产,必须由申请人自己提供明确的财产线索。

以下类别的财产线索属于明确的财产线索:

1.银行账户:有明确的开户行、户名、账号;

2.房地产:有明确的地址和权利人名称,最好有相关的权利凭证复印件;

3.有价证券:知道债券品种的记名债券,或证券账号;

4.车辆:明确的车牌号和车主姓名;

5.股权:明确的公司名和债务人拥有的股权份额;

6.其他财产性权利:需要有相关的权利证明资料。

申请人未掌握财产线索或掌握不足够的,可以尝试悬赏方式。但目前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执行悬赏举报网为代表的公务悬赏,和以蒲公英协作网为代表的民间悬赏,均未支持在诉讼阶段悬赏。申请人可以自己尝试登报等方式进行悬赏。

三、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请求驳回。

四、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五、解除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内未提起诉讼的等。

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冻结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查封期限届满后,财产续行查封需经相关申请执行人依法提出续封的申请,才能继续保全,否则将自动解除。

六、赔偿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被申请人因财产被保全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4日 10: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财产保全相关文章
  • 法院要哪些证据才能财产保全
    一、法院要哪些证据才能财产保全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需要向法院提供的证据包括:申请保全人的身份证件、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线索,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者资信证明,或者证明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二)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三)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五)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六)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写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文号和主要内容,并附生效法律文书副本。二、财产保全的担保数额如何确定财产保全的
    2023-06-17
    115人看过
  • 财产保全程序的必要性
    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2、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3、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4、解除,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内未提起诉讼的等;5、赔偿,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被申请人因财产被保全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诉前财产保全的办理程序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流程是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并且提供担保,人民法院对必须在接受申请后的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诉前财产保全所需要的申请
    2023-07-04
    279人看过
  • 法院保全财产的期限
    一、法院保全财产的期限在诉前保全中,诉前财产保全的裁定时间是48小时,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曰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法院将解除财产保全。诉中保全的时间为作出判决之前,胜诉之后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诉前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二、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一)申请的条件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是: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
    2023-04-27
    361人看过
  • 哪些法院是可以解除财产保全协议的
    解除财产保全一般有以下方式:1。申请保全的当事人申请解除;2、法院依职权解除;3、被申请人向法院提供担保,申请解除。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提供的担保金额应符合赔偿受害者的标准。财产保全解除原因1、被申请人提供担保;2、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在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未起诉的;3、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或者当事人的申请而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如果由于申请人的错误而导致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而遭受损失的,应当由申请人负责赔偿。财产保全的范围包括哪些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仲裁财产保全的范围与诉讼财产保全的范围相一致。仲裁财产保全的范围,仅限于当事人的仲裁请求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仲裁财产保全的范围太窄,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可能得不到充分的保
    2023-08-18
    453人看过
  • 财产保全抵押担保费怎样计算,财产保全的程序
    一、财产保全抵押担保费怎样计算人民法院裁定财产保全后,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而财产保全担保的数额,不超过争议标的价值的3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责令申请保全人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的,担保数额不超过请求保全数额的百分之三十;申请保全的财产系争议标的的,担保数额不超过争议标的价值的百分之三十。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相当于请求保全数额的担保;情况特殊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处理。财产保全期间,申请保全人提供的担保不足以赔偿可能给被保全人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其追加相应的担保;拒不追加的,可以裁定解除或者部分解除保全。二、财产保全的程序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
    2023-04-18
    234人看过
  • 民法典中哪些财产不能诉前保全,诉前财产保全有哪些
    一、民法典中哪些财产不能诉前保全民法典对哪些财产不能诉前保全没有规定,而《民事诉讼法》规定,不在申请范围内,或者与案件无关的财产,不能申请保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诉前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第一百零二条保全范围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二、诉前财产保全有哪些注意事项(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必须是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这里的情况紧急通
    2023-04-18
    486人看过
  • 仲裁机构移交法院财产保全的执行程序问题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日益成熟,交易双方当事人对发生风险后约定选择国内仲裁机构裁决的案件有所增加。申请人向国内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财产保全,人民法院接受国内仲裁机构的移交,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作出财产保全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对于此类财产保全的审查和移交程序、法院内部的分工以及关于执行标的到位金额的司法统计等等都存在很大的争议。笔者通过对近几年国内仲裁执行案件的深入分析,对部分争议较大的问题做了阐释,以期助益于司法实践活动。国内仲裁案件中财产保全的审查和移交国内仲裁案件中的财产保全,是指法院或仲裁机构根据仲裁案件当事人的申请,就有关当事人的财产作出临时性强制措施,以保全申请人的权益,保证将来作出的裁决能够得到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执行规定》)第11条规定:在国内仲裁过程中,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经仲裁机构提交人民法院的,由被申请
    2023-06-06
    230人看过
  • 财产保全措施的种类有哪些,财产保全措施有哪些种类?
    1、诉讼中财产保全。诉讼中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作出判决之前,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执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2、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在紧急情况下,法院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利会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因此法律赋予利害关系人在起诉前有权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一、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有哪些?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7、申请人提供担保。二、买卖合同的标的物的法律特征有哪些?1、买卖合同的标的
    2023-05-07
    276人看过
  • 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可以以自己的哪些财产作担保?
    一、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可以以自己的哪些财产作担保由于采取保全措施有较急迫的时间要求,法院可能无法及时、准确地审核采取保全措施是否存在错误。因此,法院可以依法责令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不提供的,驳回保全申请。如因申请财产保全错误,而给被告或者其他人造成损害的,申请人应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法院的做法,提供的担保物可以是现金,可以是房产或土地,也可以是有关单位的书面保证。提供现金的必须到达法院代管款账户。提供房产、土地的,必须提供相关的权属证明,评估报告,由法院进行查封,但不要求必须是申请人所有。提供保证的,个人提供的法院一般不接受;单位提供的,必须提交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保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近期的资产负债表原件等材料交法院审核。二、申请财产保全的费用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
    2023-05-06
    273人看过
  • 离婚前如何申请法院查财产,诉前财产保全有哪些
    一、离婚前如何申请法院查财产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前,如果要申请财产保全的,申请人要提交申请书和相关证据,由法院裁定是否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二)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三)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五)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六)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写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文号和主要内容,并附生效法律文书副本。二、诉前财产保全有哪些注意事项(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必须是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023-06-17
    239人看过
  • 财产保全担保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担保公司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申请书》及相关资料;2、担保公司审查资料,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3、受理后,担保公司与申请人签署《委托担保合同》;4、申请人向担保公司缴纳担保费用;5、担保公司向人民法院出具《担保函》;6、案件判决生效,担保公司凭生效的法律文书与法院解除担保责任。一、诉讼保全担保公司不接受怎么处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在实际操作程序中,财产保全限于请求保全的财产价值与诉讼请求相当。与本案有关的标的物,可供将来执行法院判决的财物或利害关系人请求予以保全的财物。如果不接受,可以申请复议。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冻结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冻结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担保申请人申请诉前或诉中财产保全担保的应有关诉讼担保公司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证
    2023-04-01
    377人看过
  • 法院查封财产包括哪些程序要求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财产是在执行阶段,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财产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对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执行员必须造具清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后,交被执行人一份。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他的成年家属一份。第二百四十六条被查封的财产,执行员可以指定被执行人负责保管。因被执行人的过错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第二百四十七条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
    2023-04-21
    348人看过
  • 财产保全程序需完善
    所谓财产保全,是指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查封、扣押、冻结等)。司法实践中,财产保全制度存在哪些问题,又该从哪些方面予以完善?近日,由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方圆律政》杂志等共同举办的跨越式财产保全:问题与对策研讨会上,与会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对当前财产保全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沟通与探讨。现状:财产保全在实践中存在五大问题会上,主办方首次提出了跨越式财产保全的学术概念。所谓跨越式财产保全,是指当前社会颇为关注的,民事诉讼财产保全中存在的当事人一申请法院即实施保全、无担保保全、超额保全、擅自划拨保全财产等现象。这一不合理现象具体表现在以下五大方面:一是草率保全,表现为对订有有效仲裁条款的合同纠纷或者恶意诉讼,不做认真审查即予以立案受理并实施财
    2023-06-08
    287人看过
  • 财产保全程序之规范
    在民事诉讼中,财产保全的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可以这样说,是否申请财产保全、财产保全的效果直接关系到案件能否最终执行。而目前的现状是,财产保全的申请程序越来越繁琐,担保条件越来越苛刻,审批程序越来越复杂,从而导致了债权人的合法权利不能得到有效保护,债务人的违法行为得到助长。因此,如何从制度上规范财产保全的过程,更好地发挥财产保全在民事诉讼中的积极作用就显得非常紧迫。今年4月1日起施行的新《民事诉讼法》对于“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一章,几乎未作任何修改,因此,就目前而言,关于财产保全的法律依据就是《民事诉讼法》第九章的相关条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8至第111条相关规定。就财产保全的提起而言,虽然法律规定了根据当事人申请采取和法院依职权采取两种情况,但实践当中法院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的情况可以说少之又少,几乎都是由当事人申请。就担保的提供而言,规定
    2023-06-14
    338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在决定采取保全措施前,可告知申请人提供担保,拒绝提供担保... 更多>

    #财产保全
    相关咨询
    • 向法院申请保全财产的程序
      澳门在线咨询 2021-09-29
      (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财产保全申请书应写的内容: a.申请保全人的身份证明、送达地址、联系方式; b.争议标的或者请求事项; c.申请财产保全的事实与理由; d.具体明确的被保全财产; e.保全担保财产证明或者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保全担保的理由; f.其他需要记明的事项。 (2)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是个人的,交身份证及复印件;是法人的,交工商营业执照及复印件;被申请人是个人的,交身
    • 保全财产的法律程序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05
      指法院在受理诉讼前或诉讼过程中,根据利害关系人或当事人提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标的物作出强制性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作出的判决能够得到有效执行的制度.简单说就是保护当事人财产在起诉过程中不受侵害的制度,避免判决书不会变成"空头支票" 程序是这样的;首先,利害人要申请可以书面申请亦可以口头申请;其次,诉讼财产保全,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最重要的是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
    • 法院有哪些保全财产的行为?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11
      1、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清点后,加贴封条、就地封存,以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扣押,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移置到一定的场所予以扣留,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中采取查封、扣押财产措施时,应当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当事人可以负责保管被扣押物,但是不得使用。 2、冻结,是指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有关金融单位,不准被申请人提取或者
    • 申请了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民事裁定的程序是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29
      要写财产保全申请书,写明保全的数额,这个数额一般是诉讼请求的数额加上诉讼费,不能超额保全。然后就是要提供相应的财产来担保,比方说原告要申请保全被告20万的财产,那么在申请时就要提供价值20万的财产来担保,房产、车辆或存款都可以,没有担保的,法院将驳回保全申请。担保一般需要担保人提供财产权属证明和担保书,一起交给承办法官,再有承办法官交由执行局负责实施保全。
    • 法院保全分配财产的方法有哪些?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2-10
      法院财产保全分配的方式是,首先有抵押优先受偿权的优先分配;普通债权的按照执行法院对标的物采取强制措施的先后顺序分配; 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和法律规定的其他优先受偿权的,按照执行法院对执行标的物采取控制性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