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具体范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5 14:14:38 75 人看过

采购项目信息是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重头戏。根据《通知》,必须公开的采购项目信息有: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竞争性谈判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和询价公告,项目预算金额,中标、成交结果,采购文件,更正事项,采购合同,单一来源公示,终止公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

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

第一,在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内容方面本着只要法律没有要求不许公开或者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都要公开,“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不要以保密等为借口不公开实际应该公开的信息。在关系到政府行政执法工作方面的信息更要尽力“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确保公民对于政府行政执法工作的信息知情权,以提高政府行政执法工作在公民中的认可度,增进他们对政府执法工作的认可度和支持度,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第二,以多渠道、多载体全面公开政务信息,方便公民了解和查询。现代社会互联网的影响愈来愈大,我们在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过程中,综合运用包括互联网、公开栏、平面媒体、广播影视的多种渠道和载体,有助于公民快速了解和查询相关信息,提高政府的办事效率,更好地实现公民的利益。

第三,在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过程中也要注意公开内容的实效性,以确保公民掌握的是最新的政务信息,方便他们办事、办成事而不耽误事,以赢得公民对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更好地做好相关工作。

公民若是发现当地的人民政府没有按照行政法律的规定,对相关内容进行信息公开,那么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但是对于那些不满足起诉条件的案件,法院很大的可能是不会受理,审理确定横幅确实应该信息公开的情形,政府职员会受到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三条集中采购目录包括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技术、服务等标准统一,采购人普遍使用的项目,列为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采购人本部门、本系统基于业务需要有特殊要求,可以统一采购的项目,列为部门集中采购项目。

第四条政府采购法所称集中采购,是指采购人将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或者进行部门集中采购的行为;所称分散采购,是指采购人将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未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自行采购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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