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车辆车上人员受伤工伤如何赔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5-26 06:19:28 477 人看过

一、挂靠车辆车上人员受伤工伤如何赔偿

在采用车辆挂靠经营模式的背景下,通常情况下驾驶员受伤所引发的法律责任均由车辆的实际拥有者来承担。

缘由在于,车辆的实际拥有者对车辆的运营负有全面的管理职责,他们正是通过与挂靠单位之间建立的挂靠关系,从而获取了车辆的运营使用权。

在驾驶员工伤事件发生后,车辆的实际所有者理应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

具体的责任承担方式可能会受到挂靠合同条款、保险条款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而产生差异。

在处理这类复杂问题时,我们必须审慎地审查相关的合同文件以及保险条款,并结合具体的事实情况来确定最终的责任承担方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二款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五)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其聘用的人员因工伤亡的,被挂靠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前款第(四)、(五)项明确的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后,有权向相关组织、单位和个人追偿”。

二、认定工伤还能不能要求肇事者赔偿

若确定构成工伤,则仍有权向肇事方索偿。

基于雇用企业之外的第三人对工作者的人身上侵害,若符合工伤的标准,工作者可同时主张工伤赔偿与人身损害赔偿两个项目。

在上下班途中,如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所导致的伤害,应被认定为工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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