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公路运输合同纠纷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6 18:32:33 187 人看过

解决运输纠纷一般有四种途径,即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调解、仲裁和诉讼。其中,仲裁和诉讼是准司法或司法解决。运输纠纷出现后,大多数情况下,纠纷双方会考虑到多年良好的合作关系和商业因素,互相退一步,争取友好协商调解,在此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但也会有一部分纠纷经过双方较长时间协商,甚至在行业协会或其他组织介人调解的情况下还是无法解决,双方只能寻求准司法或司法途径解决。

一、运输合同纠纷类型

1、单证纠纷。单证纠纷主要发生在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此类纠纷包括:因单证瑕疵引起的纠纷;因承运人签发单证时的失误引发的纠纷;因托运人未与收货人达成协议,却要求签发特殊单证(倒签或预借提单)而在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产生的纠纷。

2、货物损失、灭失的纠纷。该类纠纷一般发生在承运过程中。造成此类纠纷的原因很多,可能是由于托运人自身的过失造成的,如包装不良、标识不清引起,也可能是承运人的过错造成的,如积载不当、操作失误、运具选择不当等。另外,还有不可抗力造成的货物损失、灭失,应根据风险分配原则分担风险。

3、延迟交付纠纷。这是指因承运人在合同约定期限以后进行交付而发生的纠纷。纠纷发生的原因主要有:因承运货物发生交通事故;因积载能力而必须将货物延迟发送;因过失造成中转滞留;因某种原因而绕行导致发生纠纷。

4、运杂费纠纷。这是因为托运人或收货人的故意或过失,未能及时或全额交纳运费,以及因在履行合同中所发生的其他费用而发生的纠纷。

5、运输工具损害纠纷。这是指因托运人的过失,造成对承运人的运输工具损害而引发的纠纷。

二、运输合同纠纷的管辖

从便利审判与诉讼以及存在实际联系的角度出发,运输合同纠纷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是适宜的。目的地是指客、货运输的最终到达地。

运输合同可能是单一的运输工具来完成,比如由路上运输或者水上运输或者空中运输单独完成,也有可能采取的是多种运输工具联合运输,路上运输还存在公路运输和铁路运输之分。

采用不同的运输工具,就可能形成是由普通法院管辖还是由专门法院管辖的问题。实践中处理这一问题的基本原则是:

1、如果是采用单一运输工具,则按运输工具不同来确定管辖法院,比如采用水运,则由海事法院管辖,采用铁路运输,则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

2、如果是采取联合运输,根据具体情况,凡是与海事有关的,由海事法院管辖,与铁路运输有关的,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

3、在联合运输中,如果同时存在水运和铁路运输的,如何确定管辖法院,法律并未作出具体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由当事人选择法院管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5日 16: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公路旅客运输合同如何变更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经公路承运人同意后,合同变更成立。变更旅客运输合同的形式是旅客向公路承运人提出签证改乘。经公路承运人同意签证后,合同变更成立,当事人双方应当按照变更后的合同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果是旅客的原因而导致合同变更的,旅客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表现形式就是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如果是公路承运人责任导致合同变更的,承运人也应补偿旅客的损失。(一)班车客运变更1、旅客不能按票面指定的日期、车次乘车时,可在该班车开车2小时前办理签证改乘,改乘以一次为限。开车前2小时内不办理签证改乘,可作退票处理,并核收退票费。2、旅客要求越站乘车,事先声明并经驾乘人员同意,补收加乘区段票款。如果不事先声明的,其越乘区段按无票乘车处理。3、旅客退票应于规定开车时间2小时前办理,最迟在开车后1小时内办理。开车1小时后,不办理退票;车上发售的客票和签证改乘的客票不办理退票;属承运人责任造成的退票,不收退票费。4、班车在发车站停开、
    2023-02-27
    295人看过
  • 许昌市某运输有限公司、徐某公路货运合同纠纷
    原告郑州广涛昌达货物运输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十八里河镇。法定代表人朱广套,总经理。委托代理人朱先进,河南得益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许昌市万通运输有限公司,住所地:许昌市魏都民营经济园区。法定代表人张明军,总经理。被告徐清晓,男,1986年12月23日出生。委托代理人杨明灿,男,无业,住河南省禹州市山货回族乡。原告郑州广涛昌达货物运输有限公司诉被告许昌市万通运输有限公司、徐清晓公路货运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法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诉称:2009年5月30日,原告与被告徐清晓签订货运合同一份,原告委托被告将货物运输至新疆乌鲁木齐市,2009年6月2日,被告徐清晓驾驶豫K71275号货车行驶至312国道3503+150米处时发生火灾,货物全部烧毁,造成原告货物损失,现请求判令二被告赔偿原告货物损失736642元并承担诉讼费。本院认为:为原告承运货物的运输车辆豫K71275号解放
    2023-06-09
    454人看过
  • 公路运输合同任何定义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是指国内经营公路货物运输的企业与其他企业、农村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之间以及个人或联户之间,为了实现特定货物运输任务而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要求托运货物的一方,称为托运方,承接货物运输任务的一方,称为承运方。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的主体资格包括:公路货物运输企业及其他企业、农村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的承运方必须持有经营公路货物运输的营业执照。否则,承运方无权对外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运输执照的主体包括:专业汽车运输企业(国营或集体)、工业企业运输队(在完成本企业运输任务以后所承接的任务)、联合运输企业和农村经营运输的专业户。一、无偿道路运输合同需要承担什么责任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九条,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
    2023-03-22
    177人看过
  • 如何分辨是运输合同纠纷还是委托合同纠纷
    本案应定委托合同纠纷,罗某不承担支付被抢货款的责任。相关法律知识: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九条的规定: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023-04-30
    58人看过
  • 发生铁路运输合同争议时,应如何处理
    发生铁路运输合同争议的,铁路运输企业和托运人、收货人或者旅客可以通过调解解决;不愿意调解解决或者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国家规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仲裁机构的仲裁决定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律师补充: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的主体资格包括:铁路运输企业及其他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农村经济组织以及个体工商业户、专业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均可以与铁路部门签订。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将货物、包裹、行李运到目的站;逾期运到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支付违约金。铁路运输企业逾期三十日仍未将货物、包裹、行李交付收货人或者旅客的,托运人、收货人或者旅客有权按货物、包裹、行李灭失向铁路运输企业要求赔
    2023-05-06
    200人看过
  • 运输合同纠纷运费承担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因运输合同产生纠纷的,运费损失是不是应该支持,由具体的情况而定。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五条托运人办理货物运输,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或者凭指示的收货人,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因托运人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损失的,托运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八百三十五条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要求支付运费;已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要求返还。第八百三十六条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023-06-15
    411人看过
  • 公路运输路程如何计费
    我国公路收费一直以车辆核定装载质量为依据,按照车型分类方式收取通行费。这种收费方式存在一些弊端:(1)货车普遍大吨小标,偷逃国家规费,超载成为普遍的运输形态;(2)道路设施因货车超载造成的损毁严重;(3)国家治理超载动用大量人力、物力,但并不能有效遏制超载现象;(4)制超的执行监管标准地区不统一,各地运输成本差异悬殊,运价上涨困难,业内缺少市场化的必要条件,影响行业健康发展;(5)与此同时铁路、水运、航空运力增长缓慢,无法有效分流公路货运量,社会物流需求持续大幅攀升的背景下,一度造成国家物流瓶颈现象。1、计重收费相关规定计重收费政策采用如下原则:道路通行费=费率×车辆总质量×道路使用里程。具体收费情况如下。(1)正常装载的合法运输车辆行驶实行计重收费的公路时,其车辆通行费按照如下标准计算确定:基本费率为0.08元/(tkm)。以收费站实际测量的车货总质量为依据,小于10t(含)的车辆,按基
    2023-06-07
    483人看过
  • 公路运输合同中的损失如何确认
    可以通过下列方法来计算公路运输合同纠纷的损失:1、若当事人对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有约定的,按其约定;2、若没有约定的,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并包括合同履行后当事人可以获得的预期利益。一、未约定违约金如何计算?未约定违约金时,可以根据因为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进行计算赔偿。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二、民法典业主终止施工合同怎么赔偿?业主终止施工合同的,是属于合同违约的情形,施工方可以依据合同的约定要求业主赔偿,如
    2023-06-24
    141人看过
  • 如何处理无效货运合同纠纷以及货运合同纠纷管辖地如何确定
    一、如何处理无效货运合同纠纷对于如何处理无效货运合同纠纷,民法典确立了基本的处理规则:“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在货物运输合同中,承运人已经进行的运输活动是无法返还的,因此,应当由对方当事人折价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可以参照运输合同约定的价款确定。在承运人未能完成合同约定义务的情况下,应当由承运人向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二、货运合同纠纷管辖地如何确定?货运合同纠纷管辖地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首先看是否有合法有效的约定管辖的协议,如果有的话,则协议约定的法院有管辖权;如果没有约定,则根据法定管辖来确定管辖法院,即被告住所地法院肯定有管辖权。如果合同已经履行的,则合同履行地法院有管辖
    2023-06-26
    276人看过
  • 运输货物损失赔偿纠纷如何处理呢
    在货物运输过程中,货物毁损、灭失的,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的承运人承担赔偿责任。一般有四种途径,即当事人协商解决、调解、仲裁和诉讼。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2024-05-12
    368人看过
  •  加强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管理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注意事项包括:1.货物品名、性质、体积、数量及包装标准;2.起运和到达地点、运距及收发货人信息;3.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4.装卸责任和方法;5.交接手续。以下是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的注意事项的改写版本,保持原内容的意义不变:1.合同中应包括货物的名称、性质、体积、数量以及包装标准。2.合同应详细规定货物的起运和到达地点、运距以及收发货人的姓名和详细地址。3.合同中应明确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4.合同应对货物的装卸责任和方法进行规定。5.合同还应包括货物的交接手续。货物运输合同规定根据所提供的标题,我们需要分析货物运输合同规定并生成一段法律分析。首先,我们需要明确该合同规定了哪些内容。根据合同规定,承运人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路线运输货物,并确保货物的安全。同时,运输过程中,承运人应尽力避免货物损失或延误。此外,运输费用也应按照合同规定进行支付。根据上述规定,我们可以得出以下法律
    2023-10-28
    437人看过
  • 如何准确地撰写物流公路运输合同
    应当使用国家统一的合同文本签订,具体的内容如下:1、托运方、承运方的具体信息;运输的货物信息、运输时间、运输方式、质量与要求、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2、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运输的费用计算、托运方、承运方、收货人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免责条件;3、合同协议的份数确定;托运人、承运人的签名或者盖章,并注明年、月、日。最新版物流公路运输合同<p>甲方:___________;</p><p>乙方:___________.</p><p>甲方详细地址:______,联系方式:______。</p><p>乙方详细地址:______,联系方式:______。</p><p>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p><p>运输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运输费价款</p><p>货物编号___________</p><p>品名___________</p>
    2023-07-04
    184人看过
  • 如何写公路运输合同?范文是怎样的?
    公路运输合同托运方:承运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领货凭证领货时凭托运人提货单(或提货单复印件)加之指定提货人身份证并签字。如收货人是企业公司,还应出示单位提货证明,提货时须当面验收货物,事后货物出现短损,承运方概不负责。第二条包装要求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第三条提货期限货物到达目的公司后,承运方电话告知收货方提货。收货方必须在三日内提取,如货物存放超过七日未提,每超过一日将收取货物运费的5%作仓储费;超过30天无人认领按无主处理,介此承运方有权将货物拍卖抵扣仓储费。第四条保价运输保价运输费:按保价额的‰向托运方收取。托运人可自愿向承运人进行保价运输,如同一批托运的货物价值不同,托运人应对此批货物进行分别保
    2023-05-02
    168人看过
  • 浏阳市公共交通管理处城市公交运输合同纠纷
    原告鲁金莲,女,1951年1月15日出生,汉族,居民,住湖南省浏阳市集里街道办事处龚家桥社区居民小区A7栋2单元。委托代理人刘晖,男,35岁,浏阳市城市管理局干部,住湖南省浏阳市淮川街道办事处车站路市长途汽车站宿舍。委托代理人王承水,湖南凯威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浏阳市公共交通管理处。住所地:湖南省浏阳市关口办事处长兴社区。法定代表人王志革,经理。委托代理人王庆国,男,49岁,浏阳市公共交通管理处书记,住湖南省浏阳市集里街道办事处百宜社区百成苑3栋1楼2号。委托代理人周剑,男,33岁,浏阳市公共交通管理处副经理,住湖南省浏阳市淮川街道办事处朝阳社区大屋大组人民中路257号。本院于2009年5月22日立案受理了原告鲁金莲诉浏阳市公共交通管理处城市公交运输合同纠纷一案。依法由审判员陈雷光适用简易程序公开进行了审理。原告鲁金莲诉称,2007年10月29日下午,原告从浏阳市汽车西站搭乘被告的湘AY3
    2023-06-09
    224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道路运输合同纠纷法院如何处理(运输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8-02
      处理运输纠纷一般有四种途径,即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调解。仲裁和诉讼。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
    • 运输合同纠纷在运输纠纷管辖法院如何办理?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8-25
      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上述3个地方各人民法院对这类运输合同纠纷都有管辖权,当事人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法院起诉。另外,海上运输合同纠纷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
    • 公路运输合同-路运输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30
      公路运输合同范本甲方(托运方):地址:传真:乙方(承运方):地址:
    • 如何确定运输合同纠纷管辖法院运输合同纠纷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6-03
      在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发生的纠纷,不同于一般的合同纠纷,即包括一方不履行合同发生的纠纷,如无故拖延运输期限,又包括在运输过程或者到达目的地时,托运的物品被损坏、丢失,或者对运输工具、设备造成损害,以及旅客人身遭受损害所发生的赔偿纠纷。因此,与《民事诉讼法》第24条和25条规定的合同纠纷。这类合同纠纷,可能发生在运输合同始发地、中转地、也可能发生在运输到达地。当事人因为上述运输合
    • 利用合同诈骗引起的公路运输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5-08
      利用合同诈骗引起的公路运输合同纠纷的处理,可以以合同诈骗罪向当地公安机关控告。公安机关查明确是构成犯罪的话,在人民检察院起诉时,受害者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下面是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