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侵权如何赔偿,赔偿项目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3 12:10:14 119 人看过

一、专利侵权的行为

根据现行专利法,专利侵权行为的具体形态可分为:

(一)未经许可实施他人专利行为。这类专利侵权行为必须满足两个条件:未经权利人许可和以生产经营为目的。

根据专利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包括以下3种具体形式:

①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进口他人发明专利产品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

②使用他人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进口依照该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③制造、销售或进口他人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二)假冒他人专利行为。这类专利侵权行为是指侵害专利权人的标记权。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2001)第八十四条规定,包括以下4种具体形式:

①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②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③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④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三)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

根据专利法五十九条的规定,这类行为需要承担一般的民事侵权责任,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正,可予以处罚。

(四)除法律明确规定之外,在理论上和实践中还存在两种侵权行为:过失假冒,即指行为人本意是冒充专利,随意杜撰一个专利号,而碰巧与某人获得的某项专利的专利号相同。在这种情况下,即使该行为无假冒故意,但其行为结果仍然构成了假冒他人专利。反向假冒,即指行为人将合法取得的他人专利产品,注上自己的专利号予以出售,这种行为显然不够成假冒他人专利,但事实上侵害了合法专利权人的标记权,仍是一种侵权行为,侵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二、专利侵权如何赔偿,赔偿项目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条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由于该规定缺乏操作性,很难在司法实践中简单适用,2001年7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在《规定》中,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了以下计算方法。

1、以专利权人因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以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赔偿额;

(1)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可以根据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因侵权所造成销售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权利人销售量减少的总数难以确定的,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可以视为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

(2)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该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侵权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一般按照侵权人的营业利润计算,对于完全以侵权为业的侵权人,可以按照销售利润计算。

2、参照专利许可使用费的1至3倍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该方法应用的前提是: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且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

3、根据专利权的类别、侵权人侵权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一般在人民币5000元以上30万元以下确定赔偿数额,最多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该方法应用的前提是: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且没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或者专利许可使用费明显不合理。

三、不属于专利侵权的情形

1、专利的合理使用。

专利的合理使用是指不用经过专利权人许可,也不用向其支付费用即可使用其专利技术,包括专利用尽后的使用或者销售、先用权人的利用、临时过境的外国运输工具的使用、为科学实验而利用、医药审批的使用。具体来讲,依照我国《专利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一)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

(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三)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

(四)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

(五)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

2、专利的强制许可。

3、实施现有技术或现有设计的行为不构成专利侵权

专利侵权纠纷中,依照我国《专利法》第62条规定,如果被控侵权人有证据证明其实施的技术或者设计属于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其中,现有技术是指被诉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的全部技术特征,与一项现有技术方案中的相应技术特征相同或者无实质性差异。现有设计是指被诉侵权设计与一个现有设计相同或者无实质性差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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