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专利权无效在侵权抗辩中的应用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3 14:22:21 232 人看过

专利侵权诉讼中,专利权无效是最常用到的一种抗辩手段。在实践中,被控专利侵权的企业往往不一定就是侵权。因此,当企业接到诉状后,先不要急于答辩,应立即聘请有经验的专利律师通过专利文献及有关信息的检索,认真进行研究,根据案情制定相应的答辩对策。如果企业产品或方法确实已落入对方专利权保护范围,首先考虑到的就是利用专利权无效进行抗辩。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都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经专利复审委员会审理,如果该请求的无效理由成立,则应作出决定,宣告专利权无效,并给予登记和公告。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被视为自申请日起即不存在。

一般说来,请求宣告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的理由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不是专利法实施细则所说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2.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或者按照专利法规定不在授予专利权之列。

3.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或者实用性。

4.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无权取得专利,或者专利权人的发明创造,是取自他人的发明、附图、模型、设备等,或者取自他人使用的方法,而未经其同意的。

5.说明书没有对该发明创造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或者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

6.授予专利权所根据的修改过的申请或者分案申请超出了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请求宣告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的理由是:

1.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是专利法实施细则所说的外观设计。

2.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

3.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缺乏新颖性或者创造性。

4.专利权人对其外观设计无权取得权利,或者专利权人的外观设计基本组成部分是取自他人的设计、图片、照片、物品或者模型,而未经其同意的。

5.授予专利权所根据的修改过的申请,变更了原外观设计的基本组织部分的。

在实践中常常被用来作为侵权抗辩的理由是,该授予专利权的发明或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不具备新颖性或创造性。该理由往往又可从文献检索或调查中找到有利证据,尤其是对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国家专利局不进行实质性审查,因此被无效掉的几率比较高。

但应注意的是:

1.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必须在15天答辩期内提出。

2.对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裁定,专利管理机关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许可合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因专利权人的恶意而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对于已经履行的合同,如果不返还使用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专利权人应返还全部或部分专利使用费或专利转让费。

肖金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2日 00: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专利权相关文章
  • 论票据法上的无权抗辩
    郑宇*(哈尔滨工业大学法学院,哈尔滨150001)摘要:无权利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主张持票人无权利而拒绝行使权利的抗辩。它不同于客体防卫、人身防卫和有效性防卫,具有独立的存在价值。权利抗辩虽然是票据所有债务人都可以提出的抗辩,但基于票据的可转让性和保护票据第三人的需要,它将受到善意取得制度的限制。关键词:无权利抗辩;票据善意取得;票据行为两阶段理论无权利抗辩的范围是票据本身有效,票据债务人也有效承担票据债务,但持票人不取得相应的票据债务。由此可见,无权抗辩是票据权利的取得,它不同于物的抗辩、人的抗辩和效力的抗辩,有其自身的特殊性。虽然无权利抗辩是所有票据债务人都能提出的抗辩,但基于票据的流通性和保护票据第三人的需要,善意取得制度将对其加以限制。所谓无权抗辩,是指债务人主张持票人无权而拒绝行使权利的抗辩。[1]它是在票据债务负担有效成立的情况下,因票据权利转移而产生的抗辩。因此,无权抗辩主要包
    2023-05-31
    453人看过
  • 试论专利侵权诉讼中的起诉权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和完善,为技术转化为商品开辟了一个广阔的空间。而专利作为技术商品化的保护神,越来越显示出它的威力。专利法对于充分发挥专利制度在促进我国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促进国际间的科技、经济和贸易交流等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令人头疼的专利侵权却普遍存在着,且有愈演愈烈之势。为了保护专利权人和专利实施权人的合法权利,保护技术市场的健康发展,必须有力地打击专利侵权活动。在我国主要有两种途径:一是请求地方专利管理机关处理,二是向人民法院起诉。本文试依我国《专利法》及《民事诉讼法》的有关法规,就专利侵权诉讼中的起诉权的相关问题谈谈自己的拙见,以期抛砖引玉。发生专利侵权时,哪些人有权提起诉讼呢?根据我国《专利法》第六十条之规定对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的侵权行为,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请求专利管理机关进行处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此可见专利权人和利害关系
    2023-06-08
    410人看过
  • “专利权滥用抗辩”原则
    [内容提要]对专利权滥用的法律规制,绝大多数国家依靠反垄断法,而美国采取的是以专利法和反垄断法双轨规制。在ITC飞利浦光盘案中,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认定飞利浦6项专利的专利权强制性一揽子许可构成专利权滥用而不具执行力。美国以判例法发展出较为成熟合理的专利权滥用抗辩原则,在专利法框架内规制专利权滥用行为,值得我国借鉴。本文由ITC飞利浦光盘案引出专利权滥用抗辩原则,分析该原则与反垄断法的关系以及专利权滥用的各种类型,并提出我国专利法对专利权滥用规制的建议。[摘要题]理论·思考[关键词]专利权滥用/抗辩/专利法/反垄断法[正文]一、ITC飞利浦光盘案①2002年7月,荷兰飞利浦为了更进一步阻止未与之签约的光盘厂商将产品输入美国,依据美国关税法第337条的专利侵权排除条款,针对全球19家光盘片制造厂商(我国台湾地区厂商为国硕、大锐、桂阳和巨擘),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nternationalTr
    2023-06-08
    96人看过
  • 专利侵权抗辩方式是什么,如何进行抗辩
    一、专利侵权的抗辩方式1、专利无效抗辩2、非生产经营目的抗辩3、禁止反悔原则抗辩4、捐献规则抗辩5、现有技术抗辩6、先用权抗辩7、合同许可抗辩8、诉讼时效抗辩9、合法来源抗辩二、专利侵权如何进行抗辩法律依据:根据《专利法》的规定:第十一条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或者销售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第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一)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三)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
    2023-02-27
    95人看过
  • 先用权在专利侵权诉讼中的适用
    先用权的产生及其概念??我国专利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做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行为人享有的这一权利一般称为“先用权”,该行为人一般称为先用人。??在我国实行的先申请原则下,授予在先申请人垄断性的专利权对于在先使用人显失公平,因此法律规定了先用权制度,授予在先使用人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实施该发明创造的权利。目前先用权已经被德国、英国、瑞典、日本、瑞士等国家的相关法律所确立,我国专利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同样将先使用行为作为“不视为侵犯专利权抗辩”的事由之一。??先用权的条件??在专利侵权诉讼中正确适用先用权的的关键在于把握先用权成立的条件:??①时间条件:在先使用行为必须是在该项专利的申请日或优先权日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做好了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
    2023-06-08
    335人看过
  • 用全面覆盖原则抗辩专利侵权诉讼
    随着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日益强化,专利权人自我防范意识的日益提高,涉嫌专利侵权的诉讼案件也日益增多。因此,如果自己的企业突然收到法院的涉嫌专利侵权应诉通知书也是很正常的事,不用惊慌失措,关键是要依法按时答辩和积极应诉,维护自己企业的正当权益。首先要运用全面覆盖原则,分辨出本企业被指控侵权的产品或方法与专利权人的独立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的区别。因为我国法院以发明和实用新型的独立权利要求书中记载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作为一个整体技术方案来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只有当被指控侵权的产品或方法包含了独立权利要求中记载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或与其等同的技术特征,才能认定侵权,否则不构成侵权。而写入独立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应当依法视为必要技术特征,不论该技术特征在实现发明目的和效果方面是否重要,只要被控侵权产品缺少该技术特征,则应认定不侵权,这就是“全面覆盖原则”。??下面引用近日的一件涉嫌专利侵权的诉讼案件为
    2023-06-08
    321人看过
  • 抗辩权在法律纠纷中的实际应用
    先诉抗辩权是在保证债务中,保证人虽对债权人不享有要求其对待给付的权利,但并不等于保证人仅承担义务而不享有任何权利,保证人对债权人仍然享有一些权利,只不过这些权利均属于消极的、防御性权利即抗辩权。如甲借了1万元给乙,丙为一般保证的保证人,那么,乙逾期还款后,甲只能先追究乙的责任,否则丙则可行使先诉抗辩权而不需承担担保责任。不享有先诉抗辩权的几种情形?请举例说明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
    2023-07-05
    324人看过
  • 专利无效怎样进行抗辩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都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经专利复审委员会审理,如果该请求的无效理由成立,则应作出决定,宣告专利权无效,并给予登记和公告。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被视为自申请日起即不存在。在实践中常常被用来作为侵权抗辩的理由是,该授予专利权的发明或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不具备新颖性或创造性。该理由往往又可从文献检索或调查中找到有利证据,尤其是对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国家专利局不进行实质性审查,因此被无效掉的几率比较高。但应注意的是:(1)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必须在15天答辩期内提出。(2)对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裁定,专利管理机关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因专利权人的恶意而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2023-04-27
    437人看过
  • 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侵权诉讼中的现有技术抗辩
    一、现有技术抗辩的性质本文所称现有技术抗辩,在目前国内学术著作及司法实践中均被称为公知技术抗辩。关于能够用于公知技术抗辩的公知技术的范围,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能够用于公知技术抗辩的公知技术是指涉案专利申请日(有优先权日的指优先权日)以前的且他人也不享有专利权的现有技术,也就是所谓的自由公知技术。另一种观点认为能够用于公知技术抗辩的公知技术是指涉案专利申请日(有优先权日的指优先权日)以前的现有技术,包括他人享有专利权的现有技术。同意第一种观点的理论基础可能在于:公知技术抗辩原则是基于自由公知技术已成为人类共有的财富,大家都可以无偿的利用这样一个自然法则而产生的原则[1];自由公知技术任何人均可以无偿实施,这一权利不应当因为他人就自由公知技术获得专利权而受到损害。[2]因此,该种观点要求能够用于公知技术抗辩的公知技术应是自由公知技术,是已经进入公有领域的公知技术。有的技术尽管在一项
    2023-05-05
    132人看过
  • 如何做专利无效专利权人答辩
    如何做专利无效专利权人答辩依据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专利管理部门受理专利无效的请求后,会向专利权人发送专利无效请求书和相关证据,让专利权人陈述意见。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八条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将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和有关文件的副本送交专利权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专利权人和无效宣告请求人应当在指定期限内答复专利复审委员会发出的转送文件通知书或者无效宣告请求审查通知书;期满未答复的,不影响专利复审委员会审理。第六十九条在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过程中,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人可以修改其权利要求书,但是不得扩大原专利的保护范围。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人不得修改专利说明书和附图,外观设计专利的专利权人不得修改图片、照片和简要说明。专利无效答辩费用(1)自己答辩目前,企业自己进行发明专利无效答辩,并不需要缴纳任何官费。因为发明专利无效答辩并不是企业主
    2023-06-17
    291人看过
  • 同时,抗辩权无效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无效同时履行抗辩权属于延期抗辩权,只是暂时妨碍了对方请求权的行使,而不是永久抗辩权。只要对方完全履行了合同义务,抗辩权就会被消灭,当事人应当履行自己的义务。同时履行抗辩权是以双重合同的功能为基础的,适用于双重合同,但不适用于单一合同和不真实的双重合同。可以主张同时履行抗辩的,是基于同一双重合同的履行。如果双方的债务不是基于同一个双重合同,即使事实上关系密切,也不能主张同时履行的抗辩权。因此,要确立同时履行抗辩权,就必须由双方当事人根据同一合同承担相应的抗辩义务。这里的债务首先应该是主要的支付义务。当次要履行义务的履行与合同目的的实现密切相关时,也应考虑与主要履行义务相牵连,从而产生同时履行的抗辩权。双方的债务应当有对价关系。对价关系并不强调客观上的对等,只要双方主观上认为是对等的。同时履行抗辩权制度旨在使当事人能够同时履行债务。因此,抗辩权只能在双方债务同时到期时行使。一方
    2023-05-31
    249人看过
  • 实施抗辩权中的限制权利
    抗辩权行使程序中的限制:1、同时履行抗辩权只能发生在同时给付的双务合同之中。2、后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适用于有先为给付义务的双务合同中。3、先诉抗辩权则适用于承担一般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对主债权人的抗辩。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三种。1.同时履行抗辩权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主体是任何一方当事人。行使的条件是:在同一双务合同中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双方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对方有能力履行债务;对方未履行或者未按约定履行。2.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行使先履行抗辩权的主体是负有后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行使的条件是:在同一双务合同中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有能力履行债务;先履行义务
    2023-07-20
    338人看过
  • 论信用卡持卡人的抗辩权
    一、信用卡之独立抽象性-信用卡之法律性质与持卡人抗辩权信用卡是银行或信用卡公司签发的一种信用凭证,持卜人凭它可以在发卡机构指定的场所直接购买商品、接受服务或获取其他利益,而不用立即支付现金。买方市场的普遍形成和电子技术的迅猛发展,使信用卡广为流行,其功能亦日趋多样化。基本的信用卡交易主要涉及发卡机构、持卡人和特约商户三方当事人。信用卡运作的一般过程是:申请人向发卡机构中请核发信用卡,发卡机构经过信用调查程序,根据申请人的收入状况核定一定的信用额度后发给信用卡。信用卡上印有持卡人的姓名、卡号、有效期限等,并山持卡人预留签名。持卡人凭信用卡到贴有发卡机构标志的特约商户购买商品或享受服务,特约商户借由电子终端或电话、电传取得授权,审核持卡人的卡片、签名及其他必要证什无误后,接受持卡人刷卡消费,持卡人只需在信用卡签购单卜签字而无须支付现金。特约商户凭持卡人签字的签购单向发卡机构要求付款,发卡机构收
    2023-06-08
    400人看过
  • 探讨商标专用权侵犯的抗辩形式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抗辩的形式有:1.原告应当是注册商标的所有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注册商标财产权利的合法继承人等。2.被告抗辩时应当根据原告的具体主张进行抗辩。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规定有哪些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规定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了七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1、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2、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造成混淆;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注册商标的;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注册商标并将更换商标的商品投放市场的;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侵犯商标专用权;7、对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
    2023-07-05
    243人看过
换一批
#专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专利权
    词条

    专利权,是指国家根据发明人或设计人的申请,以向社会公开发明创造的内容,以及发明创造对社会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利益为前提,根据法定程序在一定期限内授予发明人或设计人的一种排他性权利。... 更多>

    #专利权
    相关咨询
    • 哪些是专利权无效,宣告专利权无效抗辩的法律后果是?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3-27
      被告行使专利权无效的抗辩: 专利侵权诉讼中,被告往往提出专利权无效的抗辩,对该抗辩权的行使,被告须明确以下几点: 1、专利侵权诉讼中,原告承担证明专利权真实有效的责任,被告原则上不承担举证责任; 2、被告为保护自己利益,可以提出各种抗辩,目的在于使原告的证明不能成立; 3、被告如提出专利权无效的抗辩,最好能提供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专利权无效的决定; 4、被告可以在诉前或诉讼中向专利复审委员会申请宣
    • 2022年专利侵权的抗辩事由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20
      1、专利无效抗辩,可以在答辩期内向国家专利复审委请求宣告专利无效,同时请求法院中止案件审理。 2、非生产经营目的抗辩,《专利法》第11条规定,以生产经营为目的是构成侵犯专利权的必要条件。 3、禁止反悔原则抗辩,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在专利申请或维持专利权有效过程中所放弃的内容,不能再纳入专利保护范围。 4、捐献规则抗辩,对于专利权人仅在说明书中记载而未在权利要求书中记载的技术方案,视为专利权人已将该
    • 有哪些专利侵权的抗辩事由
      西藏在线咨询 2023-10-17
      专利侵权的抗辩理由: 1.专利无效抗辩。 2.非生产经营目的抗辩。 3.禁止反悔原则抗辩。 4.捐献规则抗辩。 5.现有技术抗辩。 6.先用权抗辩。 7.合法来源抗辩。
    • 专利无效专利权人如何答辩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10-06
      当事人对专利无效进行答辩的,要提交答辩书,并且要对专利无效的理由进行反驳,提交相应的证据作为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七条 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受理无效宣告请求后,请求人可以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增加理由或者补充证据。逾期增加理由或者补充证据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可以不予考虑。 第六十八条 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将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和有关文件的副本送交专利权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
    • 专利侵权法中的专利专用权包括什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13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他人专利权、假冒他人专利;不得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或者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以下简称冒充专利)。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侵犯他人专利权、假冒他人专利、冒充专利提供资金、场所、生产设备、运输、广告、印刷等生产经营的便利条件。 3、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在调查专利侵权、查处假冒他人专利或者冒充专利时,有关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拒绝提供或者隐瞒、转移、销毁与案件有关的资料,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