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是不用坐牢。
1、缓刑指的是暂时不执行犯罪分子原有的刑罚,而是给予犯罪分子一定的考验期;
2、判缓刑是有一定的条件的,符合条件才可以判,且一般来说,判了缓刑的人员是不用坐牢的;
3、在考验期内,虽然会限制缓刑人员一定程度上的自由,但是如果表现良好,没有违法犯罪记录,就不用执行原来的刑罚。否则,就要执行原来的刑罚。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缓刑坐牢吗
判缓刑不用坐牢。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审宣判后,已无须再予关押。缓刑,不是刑罚的种类,只是刑罚执行的一种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拘役管制除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认罪、服罪、悔罪表现,认为原判刑罚可以暂缓执行,规定一定期限的考验期,在考验期内没有发生法定的撤销缓刑的情形、原判刑期不再执行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缓刑考验期限,应当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所谓判决确定之日,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它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没有提出上诉、抗诉的一审判决的法定上诉、抗诉期满的第2天;另一种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确定之日。判决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予折抵缓刑考验期限。因为羁押期限能折抵刑期,而缓刑考验却不是刑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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