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婚姻无效管辖法院规定是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4 14:51:52 366 人看过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婚姻无效,是指当事人双方不具法定结婚条件或没有履行法定结婚程序而缔结的婚姻,不产生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婚姻无效作为一种法律制度,是专门用来解决违法结婚问题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

2、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3、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即近亲结婚。

诉讼婚姻无效管辖法院规定是

诉讼婚姻无效管辖规定是:

1.案件管辖。

2.审理与裁判,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3.宣告婚姻无效的法律后果,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判决宣告婚姻无效的,应当收缴双方的结婚证书并将生效的判决书寄送当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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