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与行政法的联系与区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4 20:12:01 240 人看过

一、宪法与行政法的联系与区别

宪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1、宪法是行政法的根基

宪法规定了政府机关的组织制度,指明了行政活动的基本价值取向,宪法的一些基本原则成为行政权运行的指导原则,诸如民主原则、法治原则等。宪法的基本矛盾是公民权利和国家权力的关系,防范公民权力与保障公民权利成为宪法的两个基本功能。

从防范公民权力而言,对行政权的控制无疑成为重中之重,因为在当代,行政权最为强大,也最易侵犯公民权益,所以,各国宪法中均以规定政府基本运行规则为己任,授予行政职能范围的同时,也是对行政权限的限制,法律保留与法律优先成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2、行政法是宪法的具体化

今日的社会,人民不再依赖传统的基本人权,而是依赖分享权。这个新兴的分享权唯有依赖公民权力的介入,方可实现其功能。新式的服务行政与传统的干涉行政并存的行政法结构的改变,符合社会法治国家的宪法理念,随之导致人民法律感情的转变。

以法律形式来解决的个人问题,变成了行政法的内容,而且多以金钱给付的方式予以人民救助。民众对于这种法律的感情是如此的强烈,使得立法者不得不采取立法手段予以解决。所以,行政立法大量增加,行政任务也因此扩张,形成社会整体秩序的一部分,以解决国家生活所遭遇之困境。

3、行政法的发展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内补充、发展了宪法,其深入发展是推动宪法修改的重要源动力。

由于立法者主观认识的局限性与社会生活瞬息万变的无限性之间存在着难以消解的矛盾,成文宪法的高度原则性、概括性及预测能力的有限性,都注定了其往往滞后于复杂多变的社会关系。就调整对象而言,宪法与行政法有相当部分是重合的,因而行政法在遵循宪法基本原则、精神的前提下,对宪法的发展是有很大作为的。

宪法与行政法的区别

1、法律地位不同

宪法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行政法不得与宪法相违背。

2、内容涉及不同

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行政法是调整国家行政管理中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3、形成条件不同

宪法只能由全国人大设立或修改。行政法立法是有权的国家行政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以及有权机关的授权,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

二、宪法原则和基本原则是什么

1、宪法的基本原则是指一切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保障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和社会主义法制原则。

2、基本人权原则:我国宪法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专章规定和列举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体现了对公民的宪法保护。2004年,我国通过了宪法修正案,把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它为我国宪法观念从工具主义向宪政主义转变提供了契机。

3、宪法的基本原则制约原则: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关之间实行民主集中制。对上述原则有一定的体现。

4、法治原则:1997年9月,中共十五大通过的新《党章》再次重申了法治原则这一重要原则。十五大的政治报告提出了:以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任务,特别强调依法治国是当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1999年九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修改宪法,在《宪法》第5条中增加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在宪法上正式确立了法治原则。

三、宪法的地位

1、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其他法律是宪法的具体化;

2、任何法律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否则无效;

3、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4、宪法是最高行为准则;

5、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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