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矿山管理法律法规的内涵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3 09:00:14 496 人看过

矿山管理法律法规分别是以下几点:

1、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的,方可上岗作业;

2、矿长必须经过考核,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矿山事故的能力,矿山企业安全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安全专业知识和矿山安全工作经验;

3、矿山企业必须向职工发放保障安全生产所需的劳动防护用品;

4、矿山企业不得录用未成年人从事矿山井下劳动,矿山企业对女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不得分配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劳动等。

矿山企业工会发现企业行政方面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矿山企业行政方面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矿山企业行政方面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辽宁葫芦岛安监局启动三大经济政策加固非煤矿山管理

今年以来,葫芦岛市安监局启动\"安全费用、安保互动、安全生产抵押金\"三大经济政策,推动全市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

近年来,针对部分非煤矿山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观念淡漠,导致企业安全投入不足,措施不力,职工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等情况,市安监局为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障企业安全资金投入,增强抵御风险能力,促进安全生产管理,建立高危行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结合全市非煤矿山生产安全的现状,及时启动三大经济政策,共保企业安全生产。

这三项经济政策的内容是:利用\"安全费用\"确保企业的安全投入,利用\"安保互动\"保障企业为从业人员提供工伤保险,利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解决企业事故应急救援及善后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矿山安全工作行使下列监督职责:

(一)检查矿山企业和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贯彻执行矿山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

(二)参加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三)检查矿山劳动条件和安全状况;

(四)检查矿山企业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五)监督矿山企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的情况;

(六)参加并监督矿山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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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14日 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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