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担保有什么特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21:16:03 92 人看过

归纳起来留置担保具有以下特点:

(1)留置担保,依照法律规定直接产生留置权,不需要当事人之间有约定为前提。

(2)被留置的财产必须是动产。

(3)留置的动产与主合同有牵连关系,即必须是因主合同合法占有的动产。

(4)留置权的实现,不得少于留置财产后两个月的期限。

(5)留置权人就留置物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七条【留置权的定义】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第四百四十八条【留置财产与债权的关系】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第四百四十九条【留置权适用范围限制】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

第四百五十条【留置财产为可分物的特殊规定】留置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财产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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